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理论研究综述
2014-02-13吴本连徐少波汪似俊
体育科学研究 2014年3期
吴本连,徐少波,汪似俊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1 定义研究
关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定义,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冯胜刚(2004)从民族学、文化学和体育学等多学科角度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指在民族发展历程中,由本民族创造,或虽从其他民族引入,但经过文化改造后与本民族文化融合、并流传的,以身体运动为主要形式,以追求身心健康为目的,所表现出来的主、客观意识和有意识的行为方式[1]。此定义非常详细完整,通俗易懂,但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说,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倪依克、胡小明(2006)认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祖先在漫长的历史中创造和积淀下来的传统文化,充分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共有的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它有与体育活动相关的竞赛程序、器材制作、比赛规则等身体运动内容,又是与各民族的社会特征、经济生活、宗教仪式、风俗习惯和历史文化息息相关的传统文化现象[2];此定义体现了较高的学术性;白晋湘(2008)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指由各少数民族历史产生的,并流传至今,利用各种身体练习来提高人的生物学和精神潜力的范畴规律制度和物质设施的总和[3]。相对来说,白晋湘先生的定义借鉴了母学科文化学的相关定义,融合了体育学科特点,具有较高的学术性和科学性,而且很简洁明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倪依克等人的定义一样,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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