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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自考二学历”教育管理模式——以新疆昌吉学院为例

2014-02-12高广仿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试点工作助学普通高校

高广仿

昌吉学院,新疆 昌吉 83110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考试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同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个本科专业学习。满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主考学校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13年起,在部分普通高校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以下简称“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昌吉学院作为试点单位之一,根据现有教学资源和自身办学优势,结合自身专业及社会人才需求情况,本着“选报专业具有普遍需求,相近学科专业集中报考,教学管理有利开展”的工作思路,选择五个专业作为“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专业,采取“自愿报名,正确引导”的理念组织宣传、报名和教学管理工作。

一、正确认识和应对“自考二学历”试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深入研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文件规定和相关政策精神是做好“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的前提。昌吉学院获批作为试点单位后,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013年12月在教务处成立自学考试办公室 (现更名为综合考试办公室),并明确提出在普通高校中开展“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是创新育人模式,促进高校教学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一定要在认真学习和研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和《关于在自治区普通高校中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基础上,结合昌吉学院办学实际,正确认识和应对“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引导学生克服单纯学历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据调查,新疆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获取一个学历文凭,把“自考二学历”作为获取更多就业机会的砝码。部分学生选择参加自学考试只重视课程考试成绩,没有考虑是否学到知识,这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因此,作为新疆普通高校“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的管理者和实践者,应该引导学生克服单纯的学历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让报考者明白:参加“自考二学历”教育的目的是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弥补专业学习的不足,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应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根本功能,填补普通高校全日制教学的空白地带,让在校大学生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多的知识,从而养成勤奋好学的习惯,构建学习型社会。

(二)走出“助学”就是“助考”误区,培养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

引导参加“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的在校大学生自主学习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新疆普通高校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社会助学组织的“助学”主要体现在“引导者”、“领路人”的基本功能上,并根据自学考试大纲要求,有针对性的解决学生在课程学习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然而新疆部分普通高校把社会助学辅导的目的简单理解为帮助学生如何考试,把“助学”等同于“助考”,把课程考试的通过率作为衡量助学辅导效果的根本标准,把助学辅导作为增加学校收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的手段,没有把提升学生自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没有处理好学生自学和学校辅导之间的关系,从而无法实现新疆普通高校自学考试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学校全日制教学是基础,“自考二学历”教育是知识的拓展与延伸

在校大学生参加“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的前提是首先完成第一专业(所学全日制专业)课程学习后,系统地学习“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专业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使学生成为优秀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新疆普通高校教育管理部门必须积极宣传,尤其是让在校大学生清楚和熟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对学生获得学历及学位的相关教育政策和法规,使学生在首次登记报名时,要理解和认识到第一专业课程的学习是前提,“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必须以全日制教育合格为基础,如果第一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没有获得相应的毕业文凭,“自考二学历”教育的学历证书也必然不予颁发。

二、“自考二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自考二学历”教育,可以实现自学考试从单一的学历补偿式教育向开放式终身教育转变;从传统的学科型教育向应用型教育转变;从重视考试结果向重视教育过程转变[2]。“自考二学历”教育有助于巩固和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促进高等教育教学体制改革,促进普通高校学风建设和就业质量的提高,二者之间可以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一)“自考二学历”教育可以推进新疆普通高校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在新疆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普通高校开展“自考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首先是实现在校大学生全日制教育和“自考二学历”教育之间相互补充,填补普通高校学生学习需求的空白地带,构建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框架。二是普通高校为在校大学生自主学习搭建一个平台,让学有余力、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自考二学历”教育的学习,让其成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新焦点。三是普通高校在全面推进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加大了课程实践教学的比重,部分普通高校面临专业转型、办学理念的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的调整等等,这些都为“自考二学历”教育提供了在普通高校发展的空间和渠道,为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开辟新路径。

(二)“自考二学历”教育可以带动新疆普通高校学风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在新疆普通高校中开展“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可以成为开展学风建设的突破口,通过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激发在校生学习的热情,拓展在校大学生的专业理论学习和知识面,引导和约束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多样化教育形式的开展,可以让在校大学生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习活动,让学生“学习多”、“空闲少”,“自由活动”的空间自然也越来越少,从而可以有效地促进普通高校的学风建设,有利于“养成教育”的顺利开展,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知识含量和理论素养,从而全面深化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进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三)“自考二学历”教育可以促进新疆普通高校学生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政府构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政策。由此可以看出,国家非常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实现大学生的顺利就业,不仅取决于国家就业政策的支持,更取决于学生的就业观念更新和就业能力的提升,“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在新疆普通高校的试点工作便应运而生。自学考试学习使学生在完成普通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习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自己感兴趣或者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自考二学历”,获取更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进而促进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实现顺利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最终为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一份力量。

三、全面调动新疆普通高校参与积极性,探索“自考二学历”教育管理新模式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是有效开展“自考二学历”教育的前提

昌吉学院作为新疆普通高校“自考二学历”试点单位之一,首次开办在校生“自考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是创新育人模式。针对此项工作,学院专门成立“自考二学历”教育指导小组,下设综合考试办公室(隶属于学院教务处),分管院长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继续教育学院、各系(院)教学负责人为成员。学院教务处应尽快制定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坚持依据学生需求和问卷调查结果向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提出试点意向申请与具体试点专业方案,以及开考新专业的论证、上报和审批工作。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务处自考办应及时统计并汇总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为教学质量分析、督导提供服务。

(二)激发学生报考的热情是顺利推进“自考二学历”教育的基础

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试点能否在普通高校顺利推进,“自考二学历”教育能否在普通高校打稳基础,对自学考试工作和普通高校教育之间互利双赢的事情能否办好,首先取决于在校大学生的报考热情。根据近期对昌吉学院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在校本科学生约59%愿意参加本科二学历自考以取得本科二学历及学位;专科生约79%在普通专科学习期间愿意进行专升本自考以取得本科学历及学位。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在校生愿意参加“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在普通高校可以大有作为。因此,昌吉学院负责自考工作的有关部门应该首先把主要精力放在招生宣传和报名引导上。尽快建立招生宣传网络平台,进行招生人员岗前培训,统一思想进行广泛宣传。另外高校助学辅导具有“收费不高”、“辅导灵活”、“时间套用”等优势,引导学生积极报名、努力学习和认真备考。

(三)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是“自考二学历”教育的保障

各系(院)教学单位是“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的生源基地,为了有效调动各系(院)为“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专业输送生源的积极性,学院可以采取有效措施或者制定详细的考核和监督制度,将“自考二学历”教育的生源组织列为各系(院)年度目标任务和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有效激发各系(院)输送生源的动力。继续教育学院作为“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的助学辅导机构,其助学辅导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是“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为此,继续教育学院应利用充分学院教育资源,组织专家教授深入研究、吃透试点专业课程考试计划,精心编制课程教学计划,在课余或节假日为参加“自考二学历”教育考试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助学辅导,帮助报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结语

“自考二学历”教育在新疆普通高校的开展工作才刚起步,其作为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教育模式,试点工作的成功与否还需要实践检验,需要高校、社会和政府就业部门对其毕业生就业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只有认真研究自学考试的性质、发展规律和当前面对的问题,全面调动普通高校参与的积极性,探索“自考二学历”教育管理新模式,自学考试一定会有新的发展空间,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提供强大动力。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在自治区普通高校中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考试试点工作的意见(讨论稿)[S].2013-10.

[2]韩朝春.本科院校大学生自学考试“助学二学历”教育管理模式探讨[J].西昌学院学报,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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