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现状及培养路径
2014-02-12赵德友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赵德友
(1.通化师范学院 外语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2.吉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
论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现状及培养路径
赵德友1,2
(1.通化师范学院 外语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2.吉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基石,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国家、民族整体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具有深远影响。该文从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现状谈起,分析了影响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因素,并提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
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家庭教育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现状
我国著名的法理学家张文显先生主张:“意识是人的自觉的心理活动。法意识是与群体或个体 (个性)心理特征相联的、人们关于法现象的认知、情绪和意志的总和。法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法现象的特殊组成部分”。[1]从法学家及法学理论界对法律意识的理解,我们可以将法律意识归结为: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信仰、法律心理等客体的具体反应。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可以概括为:大学生对法的现象、法的心理、法的认知和情感、法律信仰、法律观念等因素的内心体会。
1.大学生法律知识学识层级较低,法律意识的认知模糊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具备法律意识的首要条件。了解、认知法律知识的多少与法律意识的强弱成正比例关系。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薄弱。除了专业法学的大学生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以外,其它专业的大学生很少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他们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具备一定的法律学识,达不到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对法律意识的认知处于模糊阶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