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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多样性与民族国家——从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谈起

2014-02-12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广东广州510070

探求 2014年4期
关键词:中华民族民族传统

□ 刘 锦(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政治学与法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510070)

近年来,我国境内频发爆恐事件,据《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统计,2013年全国发生了10起暴力恐怖主义袭击,并呈现出地域扩大的新特点。2014年3月1日、4月30日,暴恐分子分别在昆明火车站、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再次制造了针对普通民众的重大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妄图制造民族仇恨,并以此将我们信仰伊斯兰教的兄弟民族加以疏离,消解“中华民族”统一的根基。社会似乎传染上了某种恐惧症,遇到包含“民族”因素的问题和社会矛盾,许多人都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来解读,“民族”变成了最重要的认同身份,而“中华民族”概念在某些人心目中是根本不存在的[1]。“中华民族”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如何认识、理解以及正确处理中华民族与汉族和少数民族之关系则再度引起人们的思考。

早在苏联解体时,西方敌对势力就预言所有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都将步其后尘,他们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实施进行分化,造成民族分裂问题的加剧,妄图以此到达他们所期待的结果。苏联的解体,在很大程度上由于这个“多民族国家”没有形成“共同文化”[2],凡是没有形成“共同文化”的“多民族国家”都有可能会解体。但对中国历史略加考察,我们就能理解中国以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式存在于当今世界,那是根植于特定环境中的历史文化运作的结果。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如何描述研究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发展演变、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如此众多的民族是如何长久地凝聚在一起的?长期以来这些问题始终是从事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等学者们所共同关注的。费孝通结合自己50多年来对中国少数民族的研究工作,从历史学、民族学、考古学、语言学、社会学等不同角度对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过程进行了综合性分析,提出了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来理解中华民族的理论框架。其论文《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发表,引起了国内外的普遍重视和高度评价。本文拟从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思想谈起,结合文化生态学及中国文化大小传统来重思当下中华民族及其民族内部关系问题。

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下的中华民族

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这篇文章中,费孝通依次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他对“中华民族”的理解和认识。

(一)中华民族与56个兄弟民族内部之间的关系

在中国,目前存在着体现一体的“中华民族”这个称谓,也存在着体现多元文化的56个民族的族称。中华民族是不是一个民族?它与56个兄弟民族是否属于“民族”概念的同一范畴,曾引发了如何理解“中华民族”的争议。费孝通认为,“中华民族这个词用来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11亿人民,它所包括的50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它们虽则都称‘民族’,但层次不同”[3]。他进一步指出,中华民族,“并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因为这些加在一起的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这个论点我引申为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论。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4]。毫无疑问的是,“多元一体”这一核心概念是认识和理解中华民族构成格局的极为有力的工具和钥匙。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连绵不断的发展,终于形成今日这样的统一国家;这样一种汉族和少数民族插花分布、交错杂居而又相对聚居的分布格局;这样的一套建立在互补共生的基础之上,由多种经济文化类型构成的完整的体系[5]。

(二)中华民族起源的多元性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最早的情况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中华民族的来源。费先生依据考古学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中华民族各族群起源的多元论和本土说,“考古学上有关新石器时代的丰富资料则有力表明,中华大地上当时已出现地方性的多种文化区”[6]。每个区域与每种文化又都呈现多种类型与各地的差异,证明了创造这些文化的氏族部落为众多而在各区域又有大体同类的部落集群的存在[7]。先秦文献也可与此相印证,在先秦时代,“中国”的周边居住着大量的异民族,例如,仅《尚书》禹贡篇中就记载着:青州有“隅夷”,徐州(淮河流域)住有“淮夷”,扬州住有“岛夷”,今天的莱阳地区住有莱夷等[8]。然而,中国的旧、新石器时代考古又证明,各大区系的新石器文化,一般都是从当地的旧石器文化发展衍化出来的,在进化发展中相互影响,从而表现出多元起源、多区域不平衡发展,而又不断汇聚与辐射,形成多层次的联系与相互影响[9]。例如,在黄河中游兴起的仰韶文化,曾一度向西渗入黄河的文化区,但当其接触到了比自己优秀的黄河下游龙山文化,就出现了取代仰韶文化的河南龙山文化,考古学者在龙山文化前加上各个地方的名称,表示它们依然是从当地原有文化中生长出来的,实际上说明了当时各族团间文化交流的过程[10]。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这是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矛盾统一运动发展的起点。中国各民族在历史上长期互动互化,界限变动不居,今日华南的客家人、穿青人、屯堡人和“疍民”都是这一过程的见证。

(三)凝聚核心的汉族出现

费孝通认为,汉族的形成是中华民族形成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多元一体的格局中产生了一个凝聚的核心[11]。“汉族”这个词汇,我们天天在使用,但其来源及真实含义,我们可能并不很清楚。古代中国,对王朝管辖下的各族群称之为“某某人”而不称“某某族”,如先秦和汉朝文献中的“犬戎”、“匈奴”、“淮夷”等,隋唐之后则称“汉人”、“蒙古人”、“苗人”之类。民族一词是西方的舶来品,因与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存在很大反差,自然出现水土不服。中国传统上的族群划分,是重视“文化”而相对轻视族源血统。“汉族”其实是一个文化群体,它以文化为核心在“教化”过程中“滚雪球”一般滚出来的。“中国民族之本干,在春秋时代人的口里,常称为诸华或诸夏,华与夏在那时人的观念里,似乎没有很分别”[12],各地相互间的交流从而出现一种人文同化之趋向,最终形成一个大族群——华夏。此后,即以华夏族群为主干,纳入许多别的部族,如“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之类,融合成更大的族群,这便有了之后的秦人、汉人。汉族这个名称不能早于汉代,但其形成则必须早于汉代,有人说汉人成为族称起于南北朝初期,可能是符合事实的[13]。北方各族群,如鲜卑、契丹、蒙古、女真、满族等,多次大规模进入中原农业区,其结果是汉人和非汉诸族接触和混杂,汉人这个名称也就成了当时流行的指中原原有居民的称呼了[14]。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断地融入到汉族群体中,为其输入了新的血液。最后,汉族群体越滚越大,除了西北和西南部分地方外,可以说凡是宜耕的平原几乎全是汉族的聚居区,同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交通要道和商业据点,一般都有汉人长期定居,从而形成一个点线结合、东密西疏的网络,汉族在政治上、经济文化上的领先与主导作用,也就使汉族通过这个网络成为中华民族凝聚的主体民族。

(四)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

实际上,在民族(Nation)一词从西方传来之前,民族这种人们共同体早已存在,中国自古就有众多民族生活在统一的国家中,而各民族的历史、文化、习俗等又相互有区别,在古代民族间的区别与认同虽然有了明确的标准,但没有形成“民族”一词。因此,费孝通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15]。

古代中国,“随着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形成、巩固和确立,各民族的根本利益相互关联,客观上在形成和发展着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只是这种深层次的内在联系,被历代王朝推行的民族压迫制度和民族间的纷争所掩盖,人们比较明确地注意到民族的矛盾和隔阂,而各民族间根本利益的一致和整体不可分割的联系,未能成为自觉的民族意识”[16]。直到近代,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利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国门,由于西方列强的侵略针对的是整个“中华帝国”,中国各民族作为一个整体,自然成为帝国主义的直接对立面。也就在这个时期,中国各族人民数千年积淀起来的民族感情得到了升华,那深藏于内心深处的模糊意识终于被唤醒,在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斗争中,各族人民逐渐认识到,国家是根本,各族人民应当不分彼此,联成一体,抗击共同的外敌,保卫家园,为此,“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也开始“自觉”。经历了鸦片战争、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等具有国际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中华民族的一体意识由对外的国家意识逐渐转化为自我的民族意识,并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这个整体意识是由最初的政治上认同,逐渐向经济文化等方面扩大认同,尤其是经过了社会主义建设的60多年,中国各族人民在政治上的认同不断得到巩固,经济文化上的认同进一步扩大深入,“中华民族”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17]。

二、生计方式、大小传统与中华民族

中国多样的生态环境和生计方式,使中国民族文化的发展,以“多元起源,多区域不平衡发展,反复汇聚与辐射”[18]的方式进行着,从而也造就了今日中国之现状。56个民族讲5个语系的70多种语言,使用近30种文字,如产生于本土的象形表意文字,从中亚、南亚以及西方传入的拼音文字。现有的宗教如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均与少数民族关联密切。比较中国与世界其它的古老文明,即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印度、墨西哥和秘鲁,这些古老的文明,大多在其后的历史发展中,文化传统与民族发展都发生了断裂,唯独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从起源发展至今,文化传统和民族发展延绵不断,一脉贯通。从政区图和地形图上看,与欧洲相比,中国的地理条件更不利于统一,而欧洲内部平原广阔,形成完整的地域单元,但16世纪以来,西欧的拉丁文化与基督教大传统崩解,各国分疆裂土争夺主权,曾上演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在内的连绵战争。中国却能在欧洲近代文明的冲击下,始终保持着基本统一的局面。

实际上,中国在地理和生计方式多元基础上的政治统一,以及使这种统一的持续,靠的是文化维系力而非政治整合力,很明显,农耕时代的生产力是不足以支撑一个管理幅员广袤、人口众多而且文化多元的国家的庞大政治机器,但是,中国的文化传统硬是在中国上演了人定胜天的活剧。总之,中国能持续统一,得力于一个历史文化大传统,即中央王朝在政治一统之下,对各个地方、民族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采取的顺其自然的态度。当然,政治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其运行也要有一种文化机制来维系,这种文化机制就是我们要说的文化大传统,构成中国文化大传统的要素,集中地体现在历代中央王朝所推崇的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礼教中,因此也可以说,中国的文化大传统就是以礼教及围绕礼教而形成的一系列行为规范[19]。

中国的文化大传统,它是由中国各民族的先民共同参与构建,并始终由多元民族文化维护和滋养,与此同时,中国还拥有众多的民族、民俗、民间和地方文化小传统[20]。可以说,这个大传统之产生,是对中国文化多元起源的适应,“在其形成初期,以敬天法祖为特征的北方畜牧文化观念曾占支配地位。当其确立时,建立在中原农耕基础上的秩序和伦理观念上升到主导地位,辅以内陆阿尔泰文化中的天神和祖先崇拜及沿海夷越文化中的原生道教自然观和文学传统。在此后的扩展中,它也相应地表现为从北向南(包括西南)推进的轨迹。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大传统向南方发展,古夷越文化底层中的内容得到了更多的反映”[21]。

这种大传统,因其源于多元并有国家权力的支持,因此也能够运行并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但因生态环境和生计方式的不同,如中国特有的地理环境,创造了独具特点的历史文化所依托的自然条件,粗略地讲,其自然地理单位可做如下划分:青藏高原、新疆盆地、内蒙古高原、东北平原、山东半岛、华北平原、山西高原、甘肃走廊、陕西盆地、四川盆地、云贵高原、两广盆地、东南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平原,这些自然单元构成中国七个主要历史文化区的地理基础:青藏高原农牧区、新疆盆地农牧区、内蒙古高原农牧区、东北平原农猎区、黄河农业区、长江农业区和珠江(含海南、台湾)农业区[22]。这些条件使得当地居民能够并保持着小传统的相对完整。因此,无论是汉族还是各个少数民族,其内部都还有大小传统之分。

中国得天独厚、特点鲜明的地理环境,在历史上虽然没有便利到把今日中国的天涯海角都整合为单一文化的程度,但它明显鼓励不同生计类型之间的物质和文化交往,使各地进入中国经济文化类型共生关系的星座并认同于一个文化大传统[23]。在中国的发展中,建立在不同生计基础上的文化大传统对各种小传统有巨大吸引力,而建立在不同生计基础上的各个小传统对这个大传统也表现出强大的向心力。这种吸引力和向心力的长期作用给中国各地各民族的人口分布、经济文化、民族关系乃至心理活动都打上了深深烙印。从民族人口分布上看,各族都已突破民族聚居区和生计类型的界线而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插花分布格局[24]。中国文化大小传统长期接触必然互有濡染,大传统始终从各地各民族小传统中吸收各种元素,同样,小传统也始终吸收大传统中的内容。由于对自身利益和价值的追求,大小传统随着社会结构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其内容和面相的适应机制,但从不否定共同利益和价值的存在。我们今日说中国文化是个多元的整体,就是因为其中含有很多层次的文化传统,但又有统一的自觉意识。

五四运动以来,中国主流学界对少数民族文化研究较多,而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大传统则阐释不足,从而也导致了一些误区,比较明显的是把中国历史文化大传统的创制之功归属于“汉族”,这种看法因为食洋不化而混淆华汉,且有异化本国少数民族及其文化之虞[25]。各民族的文化,“不是孤悬于世界文化总体之外的,它是不断摄取并消化周边各族文化,并将自己的影响施加于周边诸民族。如中原地区的华夏文化就是囊括了戎、蛮、夷、狄等少数民族的文化,这个文化系统在两汉时期又吸收了西域文化;两汉、魏晋以降,还输入了印度的佛教文化;明末之后,更有欧洲文化注入。因此,今天的中华文化,是一个包容了多种外来文化的复合体,而决非一个封闭式的系统”[26]。因此,中国的历史文化大传统,它只能是由中国各民族共同参与创造而不可能仅仅出于汉族。

中国56个民族的成员,在人口统计和户籍登记中,都有清晰的民族身份,而其民族的历史,都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古代。但这样的民族观念,其实是近百年来社会文化观念演变的结果,也是西方舶来之物。中国文化大传统的多元因素也映射出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上古中国原本没有汉族和少数民族观念,只有被后来的大传统称为“五方”、“四海”和“万邦”的部落、方国及其文化传统。中国自夏、商、周至清末的文化大传统中,虽然一直存有“华、夷”分野的论说,但这种论说与现代民族识别却不可同日而语,它不是民族认同而是文化认同,并且没有固定不变的身份和认同。这是因为,“在古代,中国不仅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文明中心,一个世界体系和一个天下。这个天下包容诸多的文化小传统,也有一个超乎各族、各地、各方国、各宗教、各语言和方言之上,由在各个时期里‘奉天承运’的天子或天可汗及附属于他们的经济文化精英阶层所体现的文化大传统。作为大传统载体的中央王朝及其精英阶层,固然以‘华’自居,其治下的各地各民族是华是夷,则视其文化小传统与中央王朝奉行的文化大传统重合程度。统治者自身文化大传统意识和认同,概以修德行仁为判据”[27]。

大约3000多年前,农耕与畜牧两大生计板块在中国的黄河中下游接触界面上强烈互动,结果形成了一个由多民族精英组成的统治阶层和一个兼容多民族文化的治理结构,这个结构不断从各地各民族的文化小传统中取精用宏,最终发展成适合治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文化大传统[28]。经过几千年的接触和交往,中国文化大传统与所有的文化小传统之间,都有不同程度的重合。在不同历史时期里,与这个大传统及其载体(包括中央王朝及其所依赖的精英阶层)距离较近,接触较多,互动较深,而其小传统与中央王朝大传统重合程度较高的人们,便先后认为或被认为是“华”,反之,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小传统与大传统重合程度较低的人们,则在特定时期里自认为或被认为是“夷”[29]。因此,今天的汉族就是在这场大小传统的长期互动中逐渐失去自身小传统而较深地同化于大传统的人,少数民族则是由于地理和社会(宗教)等原因而较多地保持了自身文化小传统的人[30]。

今天的中国是历史上中国的延续和发展,曾存在于历史上之华夷观念,难免对今天的人们产生影响,但是应该明确,历史上的华夷有从文化上分高下和以空间距离定文野的含义,今天的汉族、少数民族这两个概念,则都是国家文化大传统下的平等民族,与历史上的“华、夷”已经完全不同。在这些民族之上,还有一个国家文化大传统。

三、传统天下国家与地方政治体系

中国之所以能维持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得力于一个历史文化大传统。这个次生于民族、民间和地方文化小传统的中国文化大传统,之所以能传之久远,是因为它但求高层政治一统,不求基层文化一致,而以“和而不同”为止境。历代中央王朝无论由哪个民族的统治者创建,奉行的都是这个大传统,它的观念世界不是民族国家而是天下。

“天下”思想,是中国传统国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从中国的历史来看,无论是在空间上展开的国家构造,或是在时间上展开的王朝更替,都受到“天下”思想的影响与制衡[31]。在夏商周时代,“天”,这个高高在上的、具有不可抗拒力量的神圣的存在,是王朝最高统治者最重要的政治行为——祭祀和占卜的对象,王朝的统治者之所以能够统治世界即“天下”,其最终的依据是“天命”或又被称作“帝命”的天意志。由此可知,“天”的思想在当时主要是被用来解释政治权力的性质。从“天”的思想出发,产生“天下”的思想,最后再衍生出“天子”的思想。那么,先秦时代的人们究竟是如何想象天下的呢?《尚书》大禹谟篇记尧“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中庸》中有“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大戴礼记》五帝德篇中记孔子曾以“据四海,平九州,戴九天,明子耳目治天下。……四海之内,舟车所至,莫不宾服”来回答禹是何等人物的询问,可以看出,“四海之内”即天下的思想,实际上也就是明确强调世界上只能一个天下,一个天子,换言之,就是只能有一个正统王朝的思想[32]。

中国初期国家的国家构造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天下”思想,而“天下”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把“天下”等同、限定于“中国”,在解释了“中国”在“天下”中所处地位的同时,还规定了周边民族在天下体系中的地位[33]。《荀子》大略篇说:“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很明显,人们是用“礼”(秩序)来解释方位[34]。在这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方位意识中,中央被认为是最尊贵的方位,是最高统治者当然的驻地,生活于地处边缘和远离中央的“四夷”(即蛮、夷、戎、狄),其地位自然最低。“四夷”的地位虽然很低,但事实上已经被看作是“天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中国初期国家社会形态的背景下产生的“天下”思想,在其后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会得到不断的修正与完善,但其精髓却一直未变,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古代中国人,“一面并不存著极清楚显明的民族界线,一面又信有一个昭赫在上的上帝,他关心于整个下界整个人类之大群全体,而不为一部一族所私有。从此两点上,我们可以推想出他们对于国家观念之平淡或薄弱。因此,他们常有一个‘天下观念’超乎国家观念之上。他们常愿超越国家的疆界,来行道于天下,来求天下太平。周初封建时代,虽同时有一两百个国家存在,但此一两百国家,各各向著一个中心,即周天子。正如天空的群星,围拱一个北斗,地面的诸川,全都朝宗于大海。国家并非最高最后的,这在很早已成为中国人观念之一了”[35]。

关于多民族天下的“天下”思想,忠实地反映了中国从先秦时代起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事实。构成“天下”的主体民族——华夏,“这在古代原是由多数族系,经过长时期接触融和而渐趋统一的。迨其统一完成之后,也还依然不断的有所吸收融和而日趋扩大”,“譬如一大水系,乃由一大主干逐段纳入许多支流小水而汇成一大流的”[36]。“中国”的多民族性质和“华夏”的多民族来源带来了将多民族共存作为前提的“天下”思想,“天下”本来指的就是中国多民族共存的“天下”[37]。这种“天下”思想,促使中国始终保持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传统,历代王朝都将周边民族视为“天下”不可欠缺的一部分,几乎所有的王朝都采取“一国N制”,保持周边民族与“中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交流,从而维护“天下”一统。

对于进入“天下”的异民族社会,各王朝并不实行直接的统治。多民族共存的社会现实下,应如何处理与周边民族的关系,尤其是战争侵略,曾一度困扰着历代王朝的统治者,以至从先秦时起就产生了敌视、仇视、蔑视、无视夷狄的思想。然而,从“天下”思想看来,“天下向化”,“四夷宾服”,才是天下本来的秩序,才是“天下”的统治具有正当性,是一个正统君主的标志,到了汉代,这种思想,在成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中又得到了强化[38]。因此,中华帝国从其建立之初起,就采用了多元一体的行政模式。

中国传统的“天下”,实际上是一个“多重式天下”,例如夏商周时期,“天下”是由天子直辖的王畿、诸侯国及“四夷”之国或集团三部分组成,至秦汉时期,天下秩序具有三重的构造,即“汉人”的地域、中国领域内位于周边地域的由异民族实行自治的“内属国”和位于中国之外的“外臣国”[39]。“天下”的结合,其实是一个以“礼”为中心的文化的结合。礼究竟是什么呢?“《礼记》曲礼解释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不妄说人,不辞费。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说到底,‘礼’就是一种秩序,一种具有规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功能的家庭秩序、阶级秩序、社会秩序以至天下秩序”[40]。按照“礼制”,在天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对天子的服从关系也不同[41]。为此,对进入“天下”的异民族社会,对其实行“修其教不移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政策,在维护天下一统的前提下,各民族保持其固有的制度、宗教、习俗,实行“因俗而治”,比如秦及汉武帝时,对西南、中南及西北氐人地区的农耕民族,立各民族首领为君长、王侯,基本不改变其原有社会组织,优待各民族首领,这种为后世羁縻州及土司制度的萌芽形态;在游牧民族地区则设专门军镇如使匈奴中郎将、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等监护,同时对各部落酋长封之以王、侯。唐朝受到秦汉属国制度的影响,采用了羁縻府州政策,至元明清时,对非汉民族继续实行间接统治,如推行土司制度。这种既能保证中央政府的统治权,又保障周边民族的利益的体制,保障了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社会稳定。

为维护对多民族“天下”的统一,“征服王朝”建立“二元制”的统治模式。中国历史上的王朝并非都是由汉民族建立的王朝,由非汉民族建立的王朝,大都是以北方民族为主人公的王朝,如五胡十六国时代的胡族政权、契丹人建立的辽、女真人建立的金、蒙古人建立的元、满洲人建立的清,这些王朝又被称之为“征服王朝”。五代十六国时代的胡族政权产生于汉人地区,与其相比,辽金元清政权产生于“中国”周边地区,它对中国的统治是通过侵略、占领的形式才实现的,面对文明发达程度以及本民族人口数量都赶不上汉人的这一事实,为维持政权稳定,天下一统,辽金元清采取了“二元制”的统治模式。“二元制”模式,从形式上看,就是将统治领域划分为华夏和本民族两地域,分别采用不同的统治方式进行统治,比如辽朝划分南北两个统治领域,元朝保留岭北行省;从本质上看,“二元制”模式的最基本思想就是保持一个纯洁的民族根据地,使之成为牵制“中国”,牵制“汉人”的政治资源。在具体政策上,与五代十六国时代的胡人政权一样,采纳了中华王朝的传统政治文化制度作为自己王朝的政治文化制度,但在民族地域内,强行保留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社会构造,拒绝汉人进入,比如清朝实行了严格的满洲封禁政策,不许汉人移住其王朝的“龙兴之地”,并从制度上拒绝汉人参与民族地域的管理,如辽朝,一方面是农牧各民族统一于同一朝廷直接管辖,同时又表现出在同一朝廷中按不同的法律和官制分别统治农牧两种不同类型的民族的特点,这二元合一的体制,如《辽史百官志序》所说:“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官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政。因俗而治,得其宜矣。”在法律上,对契丹、奚等游牧民族用其固有的游牧区习惯法治理,对汉人、渤海人等农业民族,用《唐律》进行治理[42]。其后的金朝、元朝、清朝都对这种制度有所继承和发展。此外,还建造两个政治中心。虽然定正式的首都于“中国”地域,但还是通过一定制度,明示或暗示民族地域内存在着王朝的另一政治中心,如辽代有“四时按钵”,即皇帝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里移动于民族地域内:元代有“二都制”,即建立于中华文明流行地域的大都和建立于蒙古民族地区的上都;清王朝将盛京称为奉天,以对应中国内地汉人聚居区的顺天(北京)和应天(南京)[43]。这种“二元制”的统治模式,是非汉民族集团将自己的故乡看作是牵制汉人,维持政权稳定的政治资本,是在其汉化之前的过渡时期里选择的一种统治中国的政策,随着这个非汉民族集团的汉化或中华化程度的发展,这种政策最终都会遭到抛弃。

以“礼”为中心的中国文化大传统,其“但求高层政治一统,不求基层文化一致”的理念,为中国历代王朝实行多元体的行政模式提供了启示和理论依据,使中国的统一与多元在行政操作上不仅不相矛盾,多元的行政模式也恰恰构成对国家统一的补充和强化机制。从借鉴历史经验的角度考察,在维护国家一统的前提下,中国实行一国两制或一国N制,是一种由来已久且行之有效的实践,在现实政治中,它仍然得到体现。

四、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多元民族社会,在中国这块具有相对独立的地理生态系统的土地上,各民族群体一直在互动中此消彼长,不断分化、融合,共同构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的图景。民族差别和文化差异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如何处理民族问题则反映了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特定政府对民族现象的认知模式,这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

从孙中山到中国共产党,他们都曾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下追随列宁的民族自决理论,但后来各以不同的方式寻找适合中国的制度安排。当代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现代中国革命的产物,也是中华文明几千年积淀的结果。

在历史上,历代王朝,无论是汉族或其他民族建立的,其所奉行的“天下”思想以及由此而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推动着中国多元民族社会的发展。生活在中国版图上的每一个民族都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开发了本地区,创造了自己光辉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在中央设“典客”,“掌诸归义蛮夷”,两汉继之,汉景帝时更名大行令,武帝时称大鸿胪,位列诸卿。之后,此官名称与地位虽屡经变更,但历代朝廷都专设有主持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至清代,设理藩院,主管蒙藏等事务,是中国古代最为完备的民族事务机构。在边疆民族地区,秦实行了有别于内地郡县的政权形式——道,处理当地事务,汉代继承这一传统,在民族聚居区加封当地首领为王、侯、君长,保持原有社会组织,此为后世羁縻府州及土司制度的萌芽形态,之后的各王朝政权大都采取了保持当地民族传统制度和“以夷治夷”政策。

清代中晚期,统治者腐败,西方列强入侵,外患不断,边疆危机四起,各族人民开展了广泛的斗争,如太平天国运动,贵州苗民张秀眉起义,云南回族杜文秀起义,陕甘回民起义,西藏人民的江孜保卫战等。民主革命高潮中建立的中国共产党,在其成立时就宣布,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统一。由于受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教条主义和苏联经验神圣化思潮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曾提出过“联邦制”的口号。到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同日本侵略者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形成一个整体,团结抗日,社会现实证明“建立联邦制”的口号是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正如周恩来同志所说的:“历史发展给了我们民族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了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我们不去强调民族分立,现在若要强调民族可以分立,帝国主义就正好利用,即使不会成功,也会增加各民族合作中的麻烦”[44]。为此,中国共产党修正了民族纲领,主张各少数民族在共同抗日的原则下,由各民族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同时与汉族一起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从1945年起,在筹组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将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付诸实践,1947年,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这为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1949年9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自治机关”。至此,中国共产党最终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制度。[45]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1950至1952年,中央先后派出民族访问团赴西南、西北、中南、东北和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慰问,在此过程中初步接触到许多民族识别问题。1953年,在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中,全国范围内自报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种。在这种民族状况不清、民族认同混乱的情况之下,要想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地区推行区域自治,实属困难,为此,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名称的识别、认定工作。1954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经过对自报登记的民族名称进行识别和归并,确认了蒙古、回、藏、维吾尔等38个少数民族,与此同时,对其他民族的识别和认定工作还在继续进行。至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我国主体民族汉族与55个少数民族共同构成的民族格局已完全确立。

新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摸清楚了有关各民族的基本情况,为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提供了现实依据。在我国,虽然汉族人口多,占的地方少,少数民族人口少,占的地方大,悬殊很大,但是,中国各民族的居住形态并不是区划齐整、界限分明的,而是互相插花、交错杂居的,这是各民族间长期交叉流动和相互交往的结果[46]。若实行严格的单一民族的联邦制,很多人就要搬家,这对各民族的团结和发展都很不利,所以我们不采取这种办法,而要进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47]。

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理念,是根植于传统中国“天下”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理想的追求,相比之下,它又存在重要的创新。从制度形态上看,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统一的行省之处在于,它以制度的方式突出了民族区域与其他区域在族群、文化、宗教、语言、习俗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异;从政治上看,民族区域自治论不同于民族自决论和民族国家内的联邦论(或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论),它并没有否定中华民族的一体性;从内涵上看,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族裔民族主义的政治原则,因为自治体并非完全建立在族裔范畴之上,而是建立在“民族区域”这一范围之上[48]。这一制度不是历史的复制,而是全新的创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有效地行使自治权利和民主权利,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然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相应地民族地区亦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展固然会使当地不满,但发展同样会使他们不安。比如,发展会使少数民族的语言、宗教和传统文化习俗在自己的家乡也被边缘化,使他们不仅在全国和全社会,而且在本民族聚居区,甚至在本民族自治地方,也变成文化弱势群体[49]。又比如,新疆近年经济和教育发展都很迅速,但维吾尔族知识青年却感到他们在当地找工作的困难更大。旧的发展观习惯于把文化差别归因于经济差别,把多元的民族宗教和语言习俗都视为发展的障碍,并试图用发展来推动它们的淡化或消亡。另一方面,政府官员又多有用“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告诫,为自己在相关领域不作为提供借口,从而在国家发展的大好时期里拖延制度创新,使国家在制度建设上滞后于现实需求。例如,当前少数民族流动和散杂居人口日益增多和中国社会日渐开放的现实,国家至今还没有制订一部更有操作性,能够确实保护个体权益不受侵害的法律。因此,在试图把发展作为解决所有社会问题时,特别是横向分类和谐问题的杠杆时,我们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综合平衡的理念,必须通过制度创新来保证文化弱势群体以主体身份来参与发展并分享成果[50]。

幸运的是,今天的中国已经超越旧的发展观而提倡和谐社会建设,多元民族文化不是社会发展的障碍和改造的对象,而是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在此背景下,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进行创新,实现后现代转型,为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五、中国经验与和谐世界

中国的疆域辽阔、历史悠久、生态环境复杂、文化类型多样,曾在古代能用统一政体兼容多元民族文化并营造“和而不同”的民族宗教关系,在近现代剧烈而频繁的内忧外患中保持国家的统一,这都是得利于中国的多元民族文化传统。现今的中国,不仅能以现有生态基础体面地养活庞大的人口,还充当了世界工厂和消费市场,它对人类的贡献可谓不小。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理念和可行的制度设计。然而,由于中国在近代社会转型中曾一度滞后,招致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列强的多次凌辱,以至中国多元民族文化的正面价值一直被压抑掩盖。然而,从全球文化角度看,西方的突破和跳跃型文明才是特例,而属于“古代亚美基层”的中国、印度、中美洲的连续和兼容型文化,即被马克思称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那种“东方”文化,才有更大的普世性[51]。

根植于复杂的生态环境和多元民族社会的中国传统文化,曾使中国的汉、唐、元、清等朝代强盛;曾使中国在东亚协和万邦,维系了一个有序和谐的朝贡或贸易区域世界体系;曾使中国在西方的全球扩张,东亚天下体制土崩瓦解之际,仍能依靠文化力量保持国家统一,完成现代化转型,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健全格局;曾使中国采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较好地应对多元文化共存问题。相比之下,地理条件远优于中国的欧洲,16世纪以来,西欧的拉丁文化和基督教大传统崩解,各国分疆别界,争夺主权,演义出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在内的连绵战争。古代中国虽然对各类文化小传统也多有兼并和压抑之举,但毕竟保持了较多的中国多元民族文化传统。现今中国成功地创建和实践了民族区域自治、一国两制、和平发展等创新体制,这都是中国传统文化所赋予的智慧。

工业文明和城市化使人类享受到了丰厚的物质成果和人身自由,但人类精神世界的衰退也是前所未有的。全球范围的生态和文化危机,唤醒了人类普同的深层需求,使人类对多元文化的价值有了更深的认识。20世纪70年代以来,多元文化主义兴起,它以人权、族群、社会性别和生态环境为先导,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文化理念更新和政治体制创新的同时,努力地抢救、保存和发展现存的多元民族文化。站在这个角度看,中国民族文化与政治秩序多元一体和而不同的经验,是人类求解全球秩序与文化多样性关系的路径之一。中国能成就并保持其大,正是因为有少数民族及其文化的参与和贡献,而中国传统的“天下”思想使得中国经验更具有全球意义。费孝通曾讲:“中国人用脑筋用了3000多年,考虑人与人之间怎么相处,即文化的共同性……在这个多元与矛盾的世界里,能够看到文化的共同性与共生性,只有中国文化。”[52]当然,世界各国的制度、经验和理念也将促进中国的制度法规完善。古今中外民族文化相互借鉴交流,将使人类拥有更多的平等、宽容、理解、尊严及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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