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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马克思与康德的人本思想比较研究

2014-02-11顾强闫哲

天中学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律令康德意志

顾强,闫哲



早期马克思与康德的人本思想比较研究

顾强,闫哲

(广西大学 政治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货币的本质进行了分析,解释了社会发展进程,揭露了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人的现实性问题;在其异化理论中,马克思指出了人本质的缺失,人沦为手段、工具,人应消除异化,坚持主体性,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等著作中,论述了道德的重要意义及其可能性,强调作为目的的人,自由是其自身所固有的,自由意志是道德律令产生的根基和前提,它使人能够自觉地、能动地决定和选择,能够在道德领域自己为自己立法,从而使人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马克思与康德两人的人本思想在对人性的定义、人的本质以及人的价值的认识上有着内在的逻辑通融性。

马克思;康德;人本思想;人的本质;主体性;目的;自由

马克思广为人知的理论是他对人类历史进程中阶级斗争的分析,是他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发展问题的解释,是他坚持无产阶级解放和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部分国外学者因此说,马克思是无人情味的,他的理论是斗争理论。随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问世,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马克思呈现于世人面前,书中的异化理论对人性、人的本质、人的价值加以评判,其逻辑性与哲学巨匠康德的道德观念有着内在的继承性,不仅吸收了康德的道德哲学的有益成果,同时又克服了康德道德哲学的纯粹形式和绝对内容的无内容性。本文从人性、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三个方面来解释早期马克思与康德的人本思想的异同与互补,以进一步探讨马克思的人本思想。

一、关于人性

人本思想离不开对人性及人的感性与理性的研究。人的欲望、感情等决定人的实践活动,这是康德在道德理论中所摒弃的观点,他坚持认为,自由意志、自律、责任所体现的普遍规律是人的行动法则,人不能被意欲、感性所控制,人是理性的人。康德认为,人的感性具有不稳定性,“聪明、机智、判断力以及心灵的其他才能,不管你如何称谓他们,或者作为气质上的特质的胆识、果断以及坚韧,毫无疑问,在许多方面都是善的并且令人向往”[1]3。但是,康德并不认为这些能带来真正的道德。在康德看来,一个人无论具有什么良好的品质,他都会选择善或者恶,“如果要运用这些天赋才能和这些在特有性状上被称为品质的意志,不是善的话,则这些天赋才能和品质也可能会变得极其恶劣而且有害”[1]3。这正是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规律的体现。马克思在实践上对这点进行了诠释,他在对资本家进行批判时认为,一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生产最大化、自己幸福最大化的资本家,造成工人劳动时间增加,寿命缩短,这既是对生产的贡献,又是对工人的压迫,都是出于人性本质的体现。康德把人性归为善与恶,并认为由于人自身的这种矛盾促成了社会的对抗,坚持认为“人们不仅可以希望朝着改善前进,而且就他们的能量目前已经充分而言,其本身已经就是一种朝着改善前进了”[2]152。马克思则把矛头指向资本家,把资本主义生产比作工业战争,把工人比作士兵,把资本家比作将军,“他们对自己的长官既不爱戴,也不感恩。长官对自己的部下也毫无亲善可言。在他们眼中,这些部下不是人,仅仅是以尽可能少的花费带来尽可能多的收入的生产工具”[3]19。马克思批判资本家的理论就是这样印证了康德的思想,有着追求生活品质的判断和聪明却以牺牲其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的资本家,并非没有优良品质,只是这个个人品质对自己来说是好的,对他所剥削的对象来说则是灾难的。

康德的伦理道德有禁欲主义倾向,他坚持“善之所以为善,并不是因为他所促成的东西和他所实现的东西,也不因为他易于达到预期的目的”[1]5。在禁欲的另一层面,应行动即目的,这是康德对人性本身所造成实践矛盾的感想。马克思认为,贪欲以及贪欲者之间的战争,是国民经济学家所推动的仅有车轮,他批判国民经济学家,说他们没有弄清私有制,“贪欲和劳动、资本、地产三者的分离之间,交换和竞争之间,人的价值和贬低之间,垄断和竞争等等之间,这是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3]51。他认为国民经济学并没有关注工人同生产间的关系,资本家凭其所好,不断满足自身的贪欲的同时又利用人性的特点,通过提升工人的欲望,让工人成为自身的奴隶,“工资的提高引起工人的过度劳动。他们越想多赚几个钱,他们就越不得不牺牲自己的时间,并且完全放弃一切自由,为贪欲而从事奴隶劳动”[3]9。马克思批判资本家通过工人的欲望、偏好,奴役、剥削工人,批判资本家利用人性的特点,给工人制造一种行动就能达到目的的假象,认为资本家为了目的而行动,使人成为手段,却造成了工人的更加贫困。马克思抗议人的异化,抗议人失去他自身,抗议人变为物,表达了对人性某些欲望的不满。就资本家涨工资这种行善行为而言,从康德的伦理道德来看,也是极其的恶。假想资本家真心大幅提高工人工资和生活水平,甚至不惜损耗自身利益,在康德看来,“纵使有这样的情形发生,由于命运特别不幸,或是由于无情的自然吝啬供养,这意志会完全缺乏实现其意图的力量,即使为实现其目的而竭尽自己所能,仍然毫无所成”[1]5。由此看来,康德与马克思在关于人性的看法上有惊人相似的内在逻辑性。

二、关于人的本质

马克思毕生追求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和人的解放,在关于人的本质的解读中,马克思从人本身出发,把实践活动看为人的本质的体现。马克思认为“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以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这只是同一组事物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为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3]56。马克思把人看作类存在物,人具有普遍性,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由而有意识活动是人的类特性。“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3]106。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把劳动看作是人和人类社会本质的观点:“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成果。”但马克思又否定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他批评黑格尔“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一个当作前提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形成的历史”[3]97。人应为“自然存在物”,坚持以人为本,人是历史的主体。马克思把劳动和意识在本质上看作是对人的类生活的肯定,意识属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性,而劳动是人类实践的对象化。

康德以人类理性能力的批判为基础来建立新哲学,他进行了一场“哥白尼式革命”,将以往的认识轴心转变,建立以“人”为中心,围绕人转的主体建构客体的认识论体系,他的这一转变实现了认识论的转变,同时也将人的主体地位抬升[4]4−28。这里,康德和马克思都把人作为中心,在伦理道德中,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说法,而是认为意志为自己立法,人类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从后天获得,认为人是理性的。康德说:“人类以及一般地说来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是作为自身即是目的而存在着。”[1]83也就是说,人即是目的,人不是自己的对象,人不能把自己当作手段。上文提到的马克思肯定黑格尔把劳动看作是人和人类社会本质的观点,是对康德这个观点的逻辑继承。

康德也强调人是自由的,他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说:“每一个理性存在者,其作为一个存在者,必定要通过其意志的所有准则而视自己为普遍的立法者,以至于他可以从这个立足点去判断他自己和他的行为,这样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概念,就导致了一个富有成果的概念,即,一个目的王国的概念。”[1]95这里的“目的王国”,就是行动即目的。康德相信人先天具有纯粹的道德意志,能够由善良意志发出道德律令,善良意志之所以为善良意志,是因为它是和自由意志内在统一的。在伦理下,康德把这种自律性的意志当作人为善的本能,是人本能发出的,也是自由的,就如马克思关于劳动是人的本质一样。马克思把劳动作为人的本能,是人的本质体现,“正是在改造对象的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的、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58。康德在伦理道德中认为,人的本能的善良意志发出绝对的道德律令行善,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体现;马克思认为劳动就是人的本质,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把劳动与人本质相分离称之为异化劳动,称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这是马克思和康德关于人本思想的共识,他们都否定把人自身当作手段,这是他们对人的本质认识的又一逻辑耦合。

马克思坚持人的主体性,认为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都是人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都是人本质的对象化,“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3]87。笔者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和对象性的论述,意在表达人的本质决定对象性的状态,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看为特殊性,有不同的对象性表述是因为人的本质以及本质力量的不同,马克思举例说,“眼睛对对象的感觉不同于耳朵,眼睛的对象是不同于耳朵的对象的”,并认为“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3]87。这里马克思是从对象的方面看人,认为对象性是人本质及本质力量的体现。马克思也从人的主体方面对人的本质进行分析,认为人的感觉至关重要,对象的意义与自身的感觉至关重要,他举例说:“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的确证。”[3]87笔者认为,马克思意在强调对象性的存在方式与人的感觉能力为限,对象意义的不同解释在于感觉所能及的程度。马克思认为,社会的人的感觉与非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3]87。就此看来,自然界也是人的感觉对象即人化的自然界,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对象化在理论方面和实践方面都是非常必要的,由此可以看出人的本质的有限性和特殊性。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一版序中,阐明了对理性进行批判的必要性首先在于,确定一般形而上学是可能还是不可能以及规定源流、范围和界限。但是,康德在第二版序中,反而不是着重于进行理性批判的条件,而是改变了知识与对象的关系:不是知识依照对象,而是对象依照知识。马克思的人的本质对象化思想正是对这一观点的继承,这一新概念,导致康德发动了哲学界中的“哥白尼式革命”。也就是说,康德认为,对象的特点和概念不是根据对象本身的本质决定,而是由于人本身的知识、经验、意识等感性知识对对象的定义。康德在评论各种专门的学问,即各种客观的学问时认为,“今若理性为此等学问中之一因子,则此等学问中之某某部分必为先天的所知者,且此种知识能以两种方法中之一与对象相关,即或纯为规定此对象及其概念(此种对象及概念必为他所处提供者)或又使之成为现实者。前者为理性之理论知识,后者则为其实践知识。”[5]9康德分析了人的理性与客观学问间的关系,认为这些学问一部分概念是由先天感知,感知的理论对对象进行概括,而概括后的对象在实践中的应用则上升为实践。马克思对人的主体性以及对象的理论和客观的分析正是对康德理论上的逻辑继承。同时,康德做出了“对象和本体”“现象界和物自体”的划分。他指出感性是同现象发生关系,而理性的对象则是本体,我们只能够认识现象,但不能够认识本体,“我们对现象的认识无论有多深,我们的知识也仍然会与事物本身有所不同”[6]。康德在理论上提出了人的认识的局限性,认为人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这种本体论问题是“超验”的。在其《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认为理性是有限的,任何理论都是在一定限度内才有效。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是站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实践上对人进行考量的。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力量促进对象的发展,“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3]89。人的本质与对象性相互影响,以至于对象性的本质可能对人进行统治,引起人感性上的欲望,进而成了人的本质活动,成了异化。马克思否定人的本质为手段,反对异己的存在物,认为异己的存在物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造成了人的非现实性问题。他认为人作为存在物,应自己独立,并不为别人或自己的手段和工具。总之,康德和马克思的人本思想的共同观点就是坚持人的主体性,人即目的,不是手段。

三、关于人的价值

(一) 人的价值在于人的主体性

康德认为,人本身就是目的,人实践的根本目的也是人,唯有如此,人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与尊严,人不能为了一些虚无的欲望而成为某个意志任意利用的工具。康德强调人的行为应具有同样的行动标准,无论是对自己或是对他人,应把人放到第一位,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世界上的一切只对人才有价值,单纯的东西离开人就无价值可言。康德在定义一个人的行善原则时用假言律令和定言律令进行区分,他说:“如果这个行为仅仅是作为别的某个东西的手段才是善的,那么这个律令就是假言的;但是,如果这个行为被认为自身就是善的,并因此在自身就合乎理性的意志,就像此意志的原则一样,也被认为是必然的,那么,这个律令就是定言的。”[1]51在康德看来,人的本性就是理性的存在,是绝对目的意义的存在,人的行动、义务和原则不应受制于其他任何目的,只是为了人本身,人是最高的绝对目的,人的行动、义务和原则应体现人的价值。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指出:“只有人及连同人在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7]119

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体现在,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调社会价值、个人价值,尊重人的类价值,强调人是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认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尽管马克思提到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形态,但是马克思否定共产主义为目的。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将来的必然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形式。”[3]93这是马克思坚持人的主体性及其逻辑的缜密性体现,这种人即目的的合乎目的性思想,也正是康德坚持行为即目的的体现,这种人本思想是康德和马克思共有的。

(二) 人的价值在于尊重自己和他人,人不能将自己和他人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

康德认为:“人类以及一般地说来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是作为自身即是一目的而存在着,而不仅仅是作为由这个或那个意志随便使用的一个手段而存在。在他的所有行动中,无论这些行为是指向他自身还是其他理性存在者,他都必须总是同时被认为是一个目的。”[1]83人的本质是理性的,所以人就是目的,人的活动是有理性的、自由的、有目的的活动。我们通过行为而获得对象的价值在任何时候都是有限的、有条件的,因为“那些其存在并不依赖于我们意志而是依赖于自然的存在者,如果他们不是理性的存在者,就只具有一种作为手段的相对价值,并被称作‘物’”[1]83。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只有理性的存在者才能被称为“人身”,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是目的,他们是不可能仅被当作手段使用的某些东西。在这里,我们可以推导出存在者就是尊重的对象。在康德看来,人的价值在于:“你的行动,应把人性,无论是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或是他人人身中的人性,始终当作目的而决不仅仅当作手段来对待。”[1]83

马克思同样认为人的价值在于人就是目的,不是手段、工具;人不能为满足自己的某些目的而使自己或者他人成为手段。马克思认为,人把自己或他人脱离人的本质的活动即为“异化”。马克思在《手稿》中说道:“由于(1)使自然界,(2)使人本身,使他自己的活动机能,是他的生命活动同人相异化,也就使类同人相异化。对人来说,它把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第一,它使类生活和个人生活异化;第二,把抽象形式的个人生活变成同样抽象形式和异化形式的类生活的目的。”[3]57马克思从分析劳动的异化入手,反对人沦为工具,认为劳动是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对人来说只是一个维持肉体生存一种手段。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作为人,应自由地有意识地活动。动物和人的生命活动是同一的,但是动物不能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所以人才是类存在物,人是有意识的。康德认为,人是理性的,人的生活对自己来说是对象,人的活动是自由的。但是“异化劳动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以致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3]57。在这里,马克思把原因归咎于意识,所以康德在其伦理思想中说,考验定言律令应脱离经验范畴,意识或经验并不能给人提供真正符合人本质的行动。马克思在这里批判异化劳动使人变得没有价值,使人的类生活竟然成了手段。马克思把异化思想进行了更深层次的阐释,认为异化不仅仅是使人成了自己的手段,更可悲的是,“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己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3]59。这又是马克思与康德思想的切合之处,人受制于自己的劳动产品,人同自己的本质异化,又成为他人的手段,同时也使他人成为自己的手段。所以,马克思一直把人类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作人类的理想状态。康德认为,一个排斥他人幸福的准则,或者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损坏他人的利益之上的意愿,是不能作为普遍规律来看待。

(三) 人的价值在于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康德坚持人在自由意志下的选择和行动才具有道德价值和伦理意涵。康德认为,道德价值在于至善,他强调善良的意志应该自我意识自由,不受外在因素干扰或控制,应坚持自主性原则。康德的三大律令体现了人的自主、自愿、自觉、自由的原则。在康德的三大律令中,第一条是从形式上来说,“道德律令是普遍性的,应该像是作为自然的普遍规律那样有效的准则”[1]103;第二条是从质料上说,“理性存在者,依据其本性是一个目的,并因而自身即是一个目的,它必须在每一个准则里,都作为条件以限制所有只是相对的与随意的目的”[1]103;第三条律令是为了规定前两条律令,“所有出自于自律的立法者的准则,都应当与可能的目的王国和谐一致,正如它们与自然王国的和谐一致一样”[1]103。三条律令互为基础,体现了康德律令的纯洁性、完整性和至上性。康德的三大律令从不同维度和框架表达了“人是目的”,充分体现了他的人本思想。1784年康德在一篇著名的演讲稿《什么是启蒙》中写道:“对这个启蒙来说,除了自由之外并不要求别的任何东西,事实上,也是启蒙这个术语所可能恰当地应用其上的所有东西中最无害的。自由就是在每一个场合都能公开使用自己的理性。”[1]173当被问到哪些是启蒙的障碍,哪些是启蒙的推动时,康德回答道:“公开使用自己的理性必须总是自由的,只有自由才能把启蒙带给人类。”[1]173

马克思在《手稿》中分别对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的本质进行了分析,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认为工人充当商品,沦为了工具,他们为了生存而过度劳动,社会财富的增加并没有给工人的生活带来任何改善。他对工人阶级的不公平待遇感到愤慨。在异化劳动中,马克思解析了人同自身的本质相异化问题,人对沦为欲望等本质外的工具并不知情。马克思通过对私有财产和劳动关系的解析,剖析了社会的发展进程,同时也更加本质地解释了人的自主性缺失的原因。在分析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的关系时,马克思表达了对人类的人本关怀,创造了共产主义思想。但是,马克思在客观分析共产主义对人类的意义时,同时又提出不应以共产主义为目的,不应以人类为手段而刻意去达到什么理想状态,他坚持人的主体性,坚持人应真正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关于人的主体性、劳动为人的本质的思想,批判了黑格尔把历史当作主体前提,而不知道人的主体性才创造了历史,等等,都体现了他追求人类主体性和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本思想。在《手稿》中,马克思的人本思想还体现在他对歌德《浮士德》和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的诗歌引用上:“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我不是无聊的拜金客……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3]141

马克思看到了劳动背后的异化,人与自身本质的脱离,主张要消除人的异化,还原人自身本质,人应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康德坚持人的自主性和主体性,也体现了其人的自由发展思想。笔者认为,尽管马克思1844年后的著作所表达的思想和康德的思想有些不同,但是二者的人本思想却不谋而合,具有逻辑通融性。

[1]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孙少伟,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

[2] [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 [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中共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4] 郑晓溪.马克思在人本质问题上对康德的继承和超越[D].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2.

[5] [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蓝公武,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

[6] 梁慧.康德关于人本质的评述[J].杭州大学学报,1995(2).

[7] [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The Comparison between Marx and Kant’s Early Humanism

GU Qiang, YAN zhe

(Guangxi University, Nanning Guangxi 53000, China)

In, Marx analyzes wages, capital profits, land rents and the nature of currency, explains the social development progress and discloses the unbalance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practicality of human beings. In his alienation theory, Marx points that being lack of humanism, man become tools. Only stick to man’s subjectivity, can one achieve free and full development. In Kant’ Foundations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he discusses the significance and possibility of morality, emphasizing that freedom is the inherent of people. Free will is the foundation and premise of moral imperative. It makes people decide and choose consciously and actively. Therefore, man is both the law-maker and law-follower. Marx and Kant’s humanistic thoughts have the inner logical similarities on the definition of human nature, humanism and the human value.

Marx; Kant; humanism; human nature; subjectivity; purpose; freedom

2013-09-10

顾强(1982―),男,广西北流人,讲师,博士。

B1

A

1006−5261(2014)02−0028−05

〔责任编辑 叶厚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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