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犯罪惩治的调查研究
——以白银市检察机关2011-2013年办理的涉爆案件为例
2014-02-05何明田谢玥
中国检察官 2014年16期
文◎何明田谢玥
涉爆犯罪惩治的调查研究
——以白银市检察机关2011-2013年办理的涉爆案件为例
文◎何明田*谢玥*
20 11年1月至2013年12月,白银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爆案件90件 187人,审查批准逮捕75件143人;受理移送起诉涉爆案件51件168人,审查起诉44件112人。法院判决42件110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占判决人数的15.5%;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占判决人数的18.2%;判处缓刑64人,占判决人数的58.2%(因生产生活所需判处缓刑10件13人);免于刑事处罚9人,占判决人数的8.1%。检察院提出抗诉3件7人,法院发回重审1件2人、维持原判2件5人。涉爆物品主是要雷管、炸药等。
一、涉爆犯罪的司法实践状态
经调查发现,白银市的涉爆犯罪主要集中在平川区。该区煤炭等地产资源丰富,现有靖远煤业等6家国有大型煤业集团,31家其他有证小煤矿;同时,无证小煤窑、乱开采等情况还未绝迹,导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炸药等爆炸物品具有一定普遍性。虽然司法解释对涉爆案件有较为具体和量化的规定,但如何进一步规范涉爆案件的处理,司法机关面对一系列问题。
1.轻刑化比例大。轻缓刑判决案件的件数和人数分别占判决数的38.7%和83.7%;其中属涉爆案件数额达到或超过“情节严重”被判轻缓刑判的件数和人数分别占51.2%和51.3%。这样的判决结果,起不到打击和预防涉爆犯罪的作用,体现不出刑罚的严厉性,反而助长了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觉得只要在制造、买卖爆炸物的过程中,不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发生,即便是犯罪也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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