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建安向调试移交过程中的边界控制
2014-01-28许礼伦张德亮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许礼伦,张德亮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 海阳 265116)
1 概 述
核电厂是技术密集、人员密集型产业,其生命周期包括设计、建造、调试、生产运营和退役五个重要阶段.其中,建安阶段和调试阶段紧密相连,同一时间和区域内,建安活动和调试活动交叉进行,此阶段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管理面临较大的挑战,本文对建安向调试移交过程中边界控制的要求和管理特点进行分析和介绍,可为核电站同类型工作提供借鉴.
2 建安向调试移交的特点
按照核安全导则HAD103/02《核电厂调试程序》的要求,建安向调试移交是将构筑物、系统和设备(Structure, System, Component, 以下简称“SSC”)从建造组向调试组进行移交;运行组则必须参与调试活动.移交是SSC管辖权的移交,也是执行调试大纲的开始[1].
由于核电厂的系统构成的复杂性,为缩短整体建设工期,系统移交工作就必须按照核电厂调试逻辑进行组织,确定移交的先后次序.为了在施工组织和调试中间达到平衡,又可以将系统按照可以组织调试的系统功能块拆分为1个或多个子系统进行移交,每个子系统划定为1个移交包(Turnover Package,以下简称“TOP”).
核电厂建安向调试移交有以下特点:
(1)建安向调试移交的TOP数量多,不同电厂有所差别,一般100~300个;
(2)建安向调试移交参与的组织多,一般有建安、监理、供货商、设计院、工程管理单位、调试和业主代表等;
(3)移交时间跨度长,从外围BOP系统移交开始,到核岛主系统移交,一般跨度1年以上;
(4)移交文件要求严格,建造组根据调试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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