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政制度与专员办工作转型
2014-01-21罗飞
财政监督 2014年28期
关键词:制度
●罗 飞
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简称专员办)从财政监督的角度切入,在监督中央财政政策执行,维护中央财政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很显然,专员办的工作离现代财政制度下的中央财政管理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迫切需要对专员办的工作作出新的调整和安排。
一、现代财政制度的客观要求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包含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现代预算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建立透明的预算制度。原则上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政府的收支要全部纳入预算。三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四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问责。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七是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包括:推进增值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加快资源税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快房产税立法以及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包括:坚持现有中央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当强化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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