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税负对财政民生投入的动态影响
——以广东省为例
2014-01-13李普亮
地方财政研究 2014年2期
李普亮
(惠州学院,广东 516007)
宏观税负对财政民生投入的动态影响
——以广东省为例
李普亮
(惠州学院,广东 516007)
基于广东省1978年—2011年时间序列数据,运用VAR模型实证检验了宏观税负对财政民生投入的动态影响。结果显示,宏观税负对财政民生投入总体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但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小于财政民生投入对自身的影响,这表明财政民生投入具有较强的路径依赖,纳税人税负的提升并非推动财政民生投入增长的首要因素,税收负担与财政民生投入的协调性尚需进一步强化,必须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基本和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
宏观税负 财政民生投入 动态影响 VAR模型
一、引言
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税收收入保持了高速增长,其占GDP的比重也逐年攀升。但在此期间,中国并未出现因政府支出规模急剧扩张带来的以增税为主要意图的重大税制变革,从而使得中国税收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成为一个难以采用一般规律加以解释的罕见而特殊的经济现象(高培勇,2006)。税收增速持续高于经济增速和居民收入增速,不免引发人们对于宏观税负是否过重的猜想。特别是自2000年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以来,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在排行榜中一直位居前列,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于宏观税负高低之争也随之不断升温。而2009年中国内地以159的高分名列福布斯排行榜第二位的媒体报道再次将这一争论推向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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