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质量评析
2014-01-13韩冰
地方财政研究 2014年11期
韩冰
(吉林财经大学,长春 130117)
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质量评析
韩冰
(吉林财经大学,长春 130117)
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是政府预算的本质要求,是民主财政的必然选择。2008年以来,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范围逐渐扩大,由公开预算报告到预算报表,由公开政府公共预算到部门预算,由公开总预算到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等具体项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力度有了显著增强,但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根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思想和要求,本文从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利用三个方面,归纳了七个信息质量标准,结合我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实践,对我国预算信息公开的质量作出评析。
预算信息公开 财政透明度 信息质量
一、基本理论
民主财政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而民主财政的重要条件是财政预算公开透明。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财政预算公开透明受到各国政府、组织、学者的重视。1998年,George Kopits和Jon D.Craig对财政透明度作出定义,即向公众最大限度地公开关于政府的结构和职能、财政政策的意向、公共部门账户和财政预测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可靠的、详细的、及时的、容易理解并且可以进行比较的,便于选民和金融市场准确地估计政府的财政地位和政府活动的真实成本和收益。从定义来看,财政预算透明首先要能够向公众公开披露财政信息,因此,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是预算透明的核心内容,甚至是预算透明的前提和基础,没有预算信息公开,无法谈及预算透明。……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