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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机会主义

2013-12-20杨于泽

支点 2013年2期
关键词:机会主义人性论跨国企业

企业机会主义

2012年末,肯德基因“速生鸡”而被置于舆论漩涡,这不是洋快餐第一次在中国被曝黑幕,更不是跨国企业失信于中国人的小概率事件。西门子、IBM的商业贿赂,沃尔玛、家乐福的价格欺诈,苹果、三星工厂的雇用童工,已使一些跨国企业在华发“昧心财”呈现为一幅日常画卷。

有人责难政府监管不力,要求政府加强监管。但马上又有人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监管出来的。这种论调很有市场,报上白纸黑字,广播电视里有声有色。到底哪一种观点是我们期待的呢?

我想到了一种企业“人性论”。人性论,一种关于人性善恶的学说,乍听起来没什么实用价值。但法治、民主等基本制度,旨在防止掌权者因自利、邪恶目的而滥用权力,都基于“人性恶”假设。企业本性是善是恶,实则关乎一系列重大问题:要政府监管吗?政府监管的范围和强度要多大?

在发达国家,大企业都是“好公民”。中国人常听人说,跨国企业守法、诚信,产品卓越,服务一流。其老板高举社会责任的大旗,很多人裸捐了,不裸捐的也在大笔捐款。但一到中国,他们就扯下仁义道德的伪善面纱,变得贪婪甚至邪恶。

这是一种企业机会主义,就是说,企业利用一定机会条件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企业机会主义的根源,一是人的逐利本性,二是信息不对称和人的有限理性给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虽然人们只谈到人性,并未提出“企业人性”,但与其说机会主义是一种行为模式,还不如说它就是一种“企业人性”。

在国内学界,颇有人讨论“企业机会主义”,但很多时候人们沉迷在对企业的道德想象中,无意中堕入企业“性善论”。人性有其阴暗的一面,但很多人相信人人可以成圣。他们相信,诚信乃企业立身之本,而百年老店的成功正是诚信的回报。听说跨国企业在西方是“好公民”,他们就以为,企业“好公民”是理所当然的。

但企业都是机会主义者,也许有人不相信,但这是事实。提起“中华老字号”,人们就开始讲述它们实践美德的历史,其实这是片面的。比如中药铺“叶开泰”,人们老爱说它药真、诚信,每年捐银以万两计。而实际上,“叶开泰”主人长期“亦官亦商”,以钱打通仕途,再以权护商。

诚信守法,这不是企业本性,它只是政府监管的结果。企业机会主义不是企业随机应变,而是企业本性,它时刻都要寻找机会,准备钻政府监管的空子。在美国,苹果靠技术创新赚钱;而在中国,它也靠“血汗工厂”扩大利润空间。微软靠Windows垄断软件市场,中国习以为常,欧盟却绳之以法。既然中国没有说“不”,微软就在中国继续实行垄断。

人性论,是人类行动的一盏明灯。确定“人性恶”之后,人类社会就不再寄希望于官员的良心发现。机会主义是一种“企业人性恶”,我们切不可寄希望于企业“生产”好产品,而是要把政府监管置于优先地位,不再须臾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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