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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申遗”时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研究*——基于壮族 “布洛陀”文化的调查

2013-12-19

广西民族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布洛陀壮族文化遗产

刘 婷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四级名录体系的建立,特别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建立,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奠定了制度基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普遍存在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代表作名录体系的建立并未给我国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根本性的影响,这已引起学者的普遍反思。“布洛陀”是壮族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遗”后的布洛陀文化在国家名录制度的推动下,其传承和保护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如何更好地传承与保护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布洛陀”文化?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自2010年起为了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对广西壮族布洛陀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问题进行了长达3年多的跟踪调查。特别是2012年3—5月,笔者对广西田阳县布洛陀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问题进行了集中的调研。

田野调查是本文获取研究资料的主要方法。以访谈为主,曾先后访谈过涉及布洛陀传承保护实践主体的政府官员、学者专家、旅游开发的策划人、文化持有者等。我们还大量查阅了当地政府的会议记录、工作汇报等。在对这些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后,找出布洛陀文化传承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出现的原因,最后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布洛陀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对策。

一、布洛陀文化及其价值

(一)布洛陀文化

“布洛陀”[pau5lo4to2]系壮语的音译,在壮族神话中被描述成一位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智慧老人或创世神,是壮族先民基于自己对世界的认识,集体创造出来的一个作为各种自然力量的凝聚和象征,主宰整个大自然而又带有农耕时期族群首领的品质,创造世界万物和自己族类的天神或巨人形象。布洛陀形象产生以后,对外是协调自己族类以及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抵御灾害性自然现象的旗帜和幻想的武器,对内起聚集族类意识,调理人际关系,维系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些功能不断延续,不断发展,逐渐形成布洛陀文化。

(二)布洛陀文化的价值

壮族布洛陀文化具有许多重要的价值。其一,创造与创新是布洛陀文化的核心价值。正是布洛陀文化所表现的壮族及其先民勇于开拓进取,善于创造创新的实践精神鼓舞着壮族及其先民战胜强大自然力量,使壮族得以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布洛陀神话传说和经诗中有大量有关“那”文化的内容,这实际上体现了壮族民众认为在各行各业中,稻作农耕是第一位的,是最重要的,是生活和生存的根本。这种稻耕农作至上的价值取向,形成了壮族及其先民千百年来未曾改变的以“那”为本的农本主义。布洛陀文化所包含的信仰是多元的,既具有民族特点和地方特点,又受到汉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一种兼容并蓄的多元化的民间信仰。其二,道德伦理是布洛陀文化的重要内容,布洛陀麽经列举了壮族家庭内部及族群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说明壮族自古以来就有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对调节壮族群体及家庭内部关系,维系民族生存,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其三,布洛陀文化注重生活安定,追求社会和谐。这种安宁有序和谐的价值取向,适应了稻作农耕的需要,并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成为壮族民众的生活理想和追求。其四,布洛陀文化是壮族的民族标志象征。它之所以对壮族特别重要,是因为它能够认同壮族的共同始祖,并形成具有壮族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壮族历史发展的形成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布洛陀文化是壮族人民长期创造和积累中形成的,是延续壮民族“血缘”和“文缘”的纽带。它有着深厚的根基,在合适的条件下,会浴火重生,成为当代壮族人民重要的精神信仰和生活方式,让人们从中吸取智慧、品德、勇气和创造精神,守护着壮族的精神家园,促进壮族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布洛陀文化传承保护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布洛陀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后,地方政府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与指导下,对布洛陀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然而,由于地方政府普遍存在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的观念,致使布洛陀文化传承与保护,至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主要问题

1.传承的断代危机。田阳县是《布洛陀》口传史诗主要流传的地区。过去,在田阳河谷一带的壮族村寨,布洛陀的风物传说、故事、神话广为流传,家喻户晓。目前在民间搜集到的《布洛陀口传史诗》手抄本有29本,其中在田阳县境内收集到的有16本。2006年《布洛陀》成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后,认定和保护其传承人也就成了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2009年歌王黄达佳就被认定为布洛陀文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发现这些传承人几乎都有着“冰火两重天”的共同境遇和“后继乏人”忧虑。

作为布洛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一些麽公道婆认为虽然有《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1]等公开出版,也不能代替布洛陀代代相传的核心和关键——口传心授。同时,即使是现在由文革时期“被教育”的对象变为“后申遗时期”的“座上客”,也难以改变缺乏布洛陀传人的严峻现实。虽然自2009年起田阳布洛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黄达佳每年都可获得自治区文化厅8000元的传承活动资助经费,而且市县两级也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现在也有几个道公跟随他,但是,这并不能改变整个布洛陀传承后继乏人的现实。

据田野调查,除极少数的耄耋老人懂布洛陀故事外,年轻一代的布洛陀传人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完整的讲一个布洛陀神话的故事。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对田阳县的王少泽 (男,1968年8月出生,田阳县公安局职工)、凌建华 (男,1963年12月出生,汽车司机)、韦爱国 (男,1968年8月出生,龙河村人,圣女果专业户)进行了访谈。

问:“能不能请三位分别给我讲一个布洛陀的故事?”

王少泽:“不会讲呢。我不会讲布洛陀的故事。”

凌建华:“不会讲,听都很少听哟,哪里会讲?!”

韦爱国:“我听我们村的老人讲过,但我记不得也不会讲,你要是想听,去我们村,我给你找老人让他们讲,不过会讲的老人还活着的好像不多了,要去的话趁早。”

问:“你们会让自己的孩子专门去拜师傅学讲布洛陀故事吗?”

王少泽:“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一来得孩子自己愿意学,二来,也要有人教啊。孩子们现在上学有学校的学习任务,而且现在课外时间还有电视,DVD等节目供他们娱乐,学讲故事这样的事情基本上不会付诸实施。”

凌建华:“现在谁还学讲故事?没人教也没兴趣去学。会讲故事的人很少,现在的年轻人娱乐方式多得很谁还愿意去学?!”

以上访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布洛陀传承正面临着一个后继乏人的尴尬境地。

2.布洛陀歌圩渐趋頹废。布洛陀歌圩即今敢壮山春晓岩布洛陀歌圩。据当地县志记载:春晓岩位于田阳县百育镇六联村那贯屯后背山上,离县城约6公里。……春晓岩歌圩持续3天,其中第二天人数最多,故有‘初七人初聚,初八人满山,初九人渐散’之说。山歌对唱形式多样,有小组对小组,个人对个人,也有一人对数人的。对完山歌,男女双方你送我一双鞋子,我送你一条毛巾。文化大革命期间,歌圩被迫中断。1980年改革开放以后复兴,每逢农历三月初七至初九,成千上万的男女从四面八方拥向春晓岩,山下停放着上百辆机动车和上万辆自行车,小摊点数不胜数。第三天,年轻人有的唱起流行歌曲,有的伴随收录机跳起迪斯科,有的举照相机拍摄,有的在树下弹吉他,有的登高远望,欣赏右江盆地秀丽风光。春晓岩歌圩富有现代生活气息。[2]864-865

根据田野调查资料,布洛陀歌圩的现状为:(1)歌圩场地破坏严重。有的歌圩场地已被辟作其他用途,有的面目全非,歌棚歌台已荡然无存,歌圩所祭祀的神台、神像等被捣毁。如田阳玉凤乡亭怀屯附近的布洛陀生殖器摩崖石柱,由于当地民众经常去焚香祭拜,当地派出所竟然用炸药将其炸毁;(2)不少地方的传统歌圩由于交通不便,远离经济中心区,即使开展活动,参加者也是廖廖无几,屈指可数,形同虚设,出现自然消失现象;(3)一些地方有圩无歌,这主要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区域,参加歌圩的人们大多从事与歌唱无关的事,成为名符其实的哑巴歌圩。

从2003年开始每年农历三月的初七、八、九三天被定为布洛陀文化旅游节。从政府组织的布洛陀文化旅游节来看,节日期间的歌圩还是热闹繁荣的,但节日一结束,又面临一年的沉寂。据敢壮山下那贯屯村民周仕壮介绍:敢壮山布洛陀歌圩只有在每年政府组织的旅游节期间才会这样热闹,平时很少有人到这里来唱山歌,遇见初一十五来烧香也是来去匆匆。当问到敢壮山布洛陀歌圩从前的状况时,周仕壮说:“我们小的时候,大概20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时政府管得紧,不许唱山歌,遇见唱山歌的还要被抓去劳动改造。”对于歌圩的禁止、打压由来已久,民国25年 (1936年)广西省政府《改良风俗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凡麇集歌圩唱和淫邪歌曲,妨碍善良风俗,或引起斗争者,得制止之;其不服者,处以一元以上五元以下罚金,或五日以下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歌圩渐行恢复,但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又遭禁止,“文化大革命”时期更是作为封资修的产物加以批斗,不少歌手含恨死去,人们谈歌色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某地歌圩在进行时,政府派纠察队员前来抓人,用路边的红薯藤将歌圩场上的男男女女双手绑起,让他们去从事各种劳作。歌圩活动除了偏僻山村外,其他地方几乎销声匿迹。

田阳县城被称为歌王的杨国际也表示,现在赶歌圩唱山歌对歌的人很少了,去参加的也多是像他一样的退休老人,年轻人鲜有热衷的。说起现在的布洛陀歌圩,连杨国际都觉得没有多大意思,说在节日歌圩上唱歌不尽兴,唱的都是别人规定好的内容,自己发挥的余地不大,而且歌手对歌的水平也良莠不齐,总之就是不如以前了。

3.布洛陀文化开发过度,保护不足。布洛陀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逐步成为当地政府进行旅游开发的重要资源。从2002年开始,布洛陀就成为田阳旅游开发的对象,2006年申遗成功以后,政府组织了一系列的活动:2006年CCTV-4的《传奇中国节》在田阳县直播《放歌三月三》,2007年到2012年,田阳县政府每年都会在农历三月初七到初九举行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同期还举行规模或大或小、范围或广或窄的学术研讨会。当地方政府在每年活动的策划、准备、组织和实施等方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还难免落入“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俗套。布洛陀成为招揽商人投资的一个招牌、扩大田阳县影响的一个文化符号。

重开发轻保护主要表现为:(1)布洛陀文化持有者成为道具。在政府组织的旅游节上,麽公为祭祀仪式的引路人,布洛陀歌者成为歌圩比赛的参赛对手,当地群众或为仪仗队成员或为场外观众。他们不拥有节日期间所有活动组织的话语权。申遗后的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方案都是由政府牵头策划的,就算是最符合或最适应民间形式的布洛陀祭祀仪式也被政府所征用,上升为“国家祭祀”层面的祭祀大典,从政府祭祀仪式的策划方案来看,与祭祀黄帝的仪式类似。(2)政府还没有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布洛陀文化的研究保护工作。成立的“布洛陀文化研究会”也只是一个空壳虚名而已,办公室内除了几张桌椅外没有任何布洛陀文化的相关资料,研究会的成员基本上都是退休的职工,加入布洛陀研究会都是义务劳动,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补贴。

(二)主要原因

布洛陀文化传承与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布洛陀文化自身发展的态势使然。任何文化在历史变迁中,始终处于解构、建构,再解构、再建构的自我发展过程之中。这种发展变异是文化自身运行的一部分。可以说,没有变异,就不可能有文化的发展。布洛陀文化自我变异发展在纵向传承与横向传播两种过程中均有体现。由于早期布洛陀文化是一种言传身教的文化。无范本的布洛陀无论是言说的,还是仪式的,其纵向传承和横向传播都有遗漏、误读、添加、转义等现象出现。实际上,每一次传承和每一次传播,对布洛陀文化就是一次变异。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各地布洛陀文化,虽其核心元素较为一致,但其差异却是相当巨大的。这种差异性正是布洛陀文化在纵向传承和横向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变化发展的结果。

2.现代化的影响。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的一次巨大变革,其对民族社会文化变迁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现代化对于布洛陀文化解构的影响是多层面的,现代技术的进步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仅改变着布洛陀文化的物质基础,而且改变着布洛陀文化的消费模式和知识学习与传播方式。在现代社会,麽公不再是人们获取传承布洛陀文化的主要渠道,也不再是有一定影响的民族知识分子。再加上布洛陀传说故事、经诗的收集翻译出版,使得不懂古壮字、不会唱山歌的人亦可通过阅读布洛陀经诗译文和布洛陀神话传说来了解布洛陀文化。歌圩的社会功能也在发生变化,其不再是人们以歌择偶的重要场所。现代社会中人们交往方式多样,不需要再象过去通过赶歌圩对歌来寻找婚恋对象。随着社会的发展,歌圩作为男女相识定情的功能也逐渐式微,被解构的命运自然是不可避免。

三、布洛陀传承与保护的对策

布洛陀传承与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国家、地方政权和民间社会等多种力量。针对布洛陀传承与保护的现实困境,我们提出如下对策:

(一)学界主动介入,形成长效机制

自2002年起田阳布洛陀文化引起了相关专家学者的关注,学者们相继赴敢壮山进行田野调查,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学界在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专家学者主动介入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阵营中,通过田野调查、学术研究以及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在当地建立研究基地都将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具有积极作用,应该肯定并发扬光大。

学界在介入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研究的时候,一方面专家学者要亲临现场实地考察,避免走形式,“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或“跑马圈地”等;另一方面相关高校或研究机构要及时在当地建立研究基地,同时要打破学科藩篱,摒弃门户之见,实现资源共享,推动研究不断深入。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自2006年发现“坡芽歌书”以来,虽然也邀请了一些专家学者前往考察研究,文山学院也在当地成立了研究基地,但是由于专家学者大都是“单兵作战”,没有形成学界合力,所以研究成果还比较少。目前,富宁县的“坡芽歌书”文化遗产保护和整体开发规划方案还刚刚开始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但是地方政府又急于开发,结果在田野调查等基础性研究尚未全面展开和专家学者意见尚不明确之前,政府开发的车轮已经驶进了村寨,一些现代性的因素破坏了原有的文化生态环境。试想如果当初就有一批专家学者联合行动,不仅自己亲临考察,还安排一批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深入开展多学科、全方位的田野调查,现在“坡芽歌书”已经涌现出一大批基础研究成果,为保护和开发“坡芽歌书”和后人的研究提供宝贵的依据和参考资料。因此,学界应在地方建立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应联合行动,实现“兵团作战”,形成一系列基础研究成果。如能形成这样的长效机制,学界主动介入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那目前的情形将是另一番新气象了。

(二)政府组织协调,落实经费,建设队伍

经费和队伍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前提和关键。近年来田阳地方政府将布洛陀文化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投入,以保障此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注重多渠道筹集资金,既主动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又积极寻求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赞助,还从布洛陀文化有关的经济收入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布洛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费。但现有的经费仍是杯水车薪。

田阳布洛陀文化的保护传承中不可缺少领导者、策划者、组织者和协调者,为了更好地实施传承与保护规划,地方政府要统一认识,协调关系,在筹集经费、整合资源等方面发挥作用,只有在地方政府的领导、策划、组织和协调下,布洛陀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才能顺利地突破各方面利益的围剿,避免完全功利化的侵蚀,摆脱冷落寂寥的境遇,走向复兴之路。

(三)保护文化生态,确保“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自民间,其生长和发展离不开民间文化独特的生态环境。民间文化生态的构成应具有两项基本特征:第一,它是围绕某项民间文化活动,又相互关联的各个方面构成的互动体系。“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不论何种民间文艺样式,它都不可能脱离相关的社会人文条件而孤立存活。第二,它以活态呈现,楔入民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间,发挥着自己特殊的功能。其运动变化既是自发的,又有着一种内在动力使其世代传承不息,具有持续稳固的生命力。[3]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如果不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保护,就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湖北武当山伍家沟民间故事村曾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名噪一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专门主持拍摄了专题纪录片,但是由于近年来原有的口述故事文化生态破坏严重,原先拥有居民30多人的“故事堂”现在只剩下几个老人,“伍家沟民间故事村”已名存实亡。田阳县应结合布洛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展开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布洛陀文化传承基地的建设,在敢壮山这个特定的区域,使物质文化遗产和布洛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辅相成,并与当地群众的生活生产紧密关联起来,推动形成一个与自然、经济和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文化生态环境,使布洛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活态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民间性、生活性及生态性等特征。“活态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必须依靠传承主体的实际参与,体现为特定时空下一种立体复合的能动运动;“民间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民间自主的行为,只有“民间”的主人——广大民众才是其创造 (传承)主体和生命的内驱力;“生活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民众生活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内涵,与民众有着深深的情感纽带;而“生态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一定民族、社区的民众为主体,集自然与人文、现实与历史、经济与文化、传统与现代于一体,形成自足互动的生态系统。[4]布洛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保护,离不开创造和享有该文化的壮族民众。在布洛陀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要确保其生命力,就必须存续“活态传承”。这种传承既要保护其原真性,又要赋予其“振兴”的生命力。[5]据笔者调查,当前布洛陀文化传承链还比较脆弱,一些传承人 (主要是那些没有政府“命名”认可的土生土长的民间艺人,他们的艺术创造得不到社会应有的承认与回报,生活困难,工作条件艰苦)的生存状况堪忧。就壮族布洛陀的第七代唯一的传承人黄达佳而言,之前虽有几个道公跟随他学习,但目前仅有一个50多岁的徒弟,也面临着无弟子或弟子太少的尴尬境地,而且年轻人大多不敢也不愿贸然学习这一前途难卜的技艺。

以人为本,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地方政府要给予传承人有力的扶持和资助,但是也要“有扶无类”,对于那些虽未经政府命名认可,又有发展潜力的传承人也要适当考虑。因为现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名录体制和传承人制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文化的阶层化,进而导致文化多样性的破坏”[6]。如果仅仅靠几个政府命名认可的传承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恐怕也是难以长久的。

(四)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评判原则

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非物质文化在本质上属于民间文化,其生存之地必然也在民间社会。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地方政府都应该“充分认识到民间社会生存的自然秩序,发现民间文化生存的自然,发挥民间百姓的主体性作用,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良好的民间基础,真正在工作中形成上下互动的良性循环”[7]。田阳地方政府在布洛陀文化传承保护中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的包揽化倾向及与其相关联的社会参与的形式化,但同时存在对布洛陀文化遗产拥有者即当地民众的认识和态度不够了解,未能充分保障其文化话语权的问题。文化唯物论代表人哈里斯认为,主位观点以参与者或文化负荷者的观念和范畴为准,也就是以本地提供信息人的描述和分析的恰当性为最终判断;客位观点以旁观者在描述和分析中使用的范畴和概念作为最终的判断。据此,作为布洛陀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和传承人的壮族群众的观点是主位的,而政府、民族精英及其他外在者的看法则是客位的。但在实践中,主、客位的观点往往存在分歧。因此,地方政府必须充分尊重布洛陀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和传承人的主位观点,避免导致民众参与的虚无化和形式化。

田阳布洛陀文化的传承保护过程实际上也是布洛陀文化当代重构的过程,其重构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怎样重新诠释壮族布洛陀传统文化,二是布洛陀文化的重新认同或者说“评判标准”问题。布洛陀文化遗产是壮族文明发展的历史见证,无声地传承着壮族文明,深深地打上了壮民族的精神烙印,体现了壮族独特的思维方式、世界观、价值观和审美意识。保护布洛陀文化遗产,既是守护壮民族的精神家园,也是为了在壮族文化的传承中为新时代的文化创新提供用之不尽的文化资源。我们无法否认布洛陀信仰复兴的现实,如果保护和开发得当的话,布洛陀文化遗产完全有可能重新回归壮族民间社会,并重新焕发新的生命力。

本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一些学者担心布洛陀文化的重构可能带来其“本真性”的变质,进而导致布洛陀文化遗产保护的失败。刘魁立先生认为,本真性是指一事物仍然是它自身的那种专有属性,是衡量一种事物不是他种事物或者蜕变、转化为他种事物的一种规定性尺度。文化是与特定人群相联系的,因此具有表征这个人群的作用;反过来说,文化又见证这个人群,成为这个人群的身份标志。构成本真性的基本要素是该事物的基本性质,基本结构和基本功能,基本形态和作为主体的个人、社群、族群对该事物的价值评估。本真性的概念是在承认文化在变化的同时,保证文化的变化保持在一个同质限度之内。本真性的概念并不无视尤其并不反对文化的变化、创新,而是在承认社群自身又进行文化调适、文化创新的正当性的情况下,保持文化事象基本的一致性。文化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只要变化不失其本真性,只要文化事象的基本功能,该事象对人的价值关系,不发生本质改变,就是可以正常看待的。[8]这是学者眼中的“本真性”,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判定主体应该是谁呢?我们认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享有者和传承者,该民族或社群的成员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自然也必须以该民族或社群成员是否共同认同作为判断标准;或者说群众满不满意,群众认不认可就是这个“度”—— “同质限度”,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评判标准。自敢壮山布洛陀文化遗址被“发现”以来,与田阳毗邻的田东县虽然也有古人类遗址和藏兵洞等可以“争”布洛陀遗址的条件,但是却没有争,区内其他地方也没来争;云南文山自治州有“布洛陀神树”,也没有来争“老祖宗”,而是组团前来祭祀;海外壮族侨胞更是纷纷回国上敢壮山祭祀布洛陀。这种“不争”和主动参与祭祀实际上表达了壮族对老祖宗布洛陀和敢壮山布洛陀文化遗址的认同,也是对田阳布洛陀文化当代重构的一种认同。

[1]张声震.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4.

[2]覃绍宽,陈国家.田阳县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

[3]刘守华.论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9).

[4]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5(2).

[5]祁庆富.存续“活态传承”是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合理性的基本准则[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

[6]刘志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人类学透视[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7).

[7]孙晓霞.民间社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民族艺术,2007(1).

[8]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享性本真性与文化多样性发展[J].山东社会科学,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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