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医药营销课堂教学的AIDMA法则
2013-12-13盛德荣
中国医学教育技术 2013年2期
盛德荣,李 铭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 保山 678000
AIDMA法则是市场营销学中关于推销的基本准则。1898年,由美国广告学家E.S.刘易斯提出。A是Attention的缩写,指引起注意;I是Interest的缩写,指激发兴趣;D是Desire的缩写,指产生欲望;M是Memory的缩写,指形成记忆;A是Action的缩写,指促成行动[1]。一个完整的营销活动总是不可避免地包括上述基本阶段(或步骤)。顾客在作出购买行为之前,总是需要产品或者服务本身带来的各种刺激、诱惑、好感,从而使其关注、理解、认同、识记该产品,并最终做出购买决策。课堂教学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场营销实践,它不但需要学生关注,更需要学生理解、产生强烈的学习欲求、对关键知识烂熟于心,最重要的是,它意欲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可见,AIDMA法则同样适应于课堂教学。把AIDMA作为课堂教学的法则,它是知识传授与习得交互过程的有序链条。从“引起注意”(A)开始,至促成行动(A)结束,它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而作为教学宏大旨趣,AIDMA首尾相接,无限循环,呈螺旋式上升,真正构成了人的智力和潜能发展的因果链条(如图1所示)。

图1 课堂教学AIDMA法则演进图
1 引起注意(Attention)
在当今信息过剩的情况下,注意力的稀缺成为市场营销和教育实践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市场产品的丰盛程度已经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人们在物资短缺年代所形成的那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已经彻底失去了相应的现实对应物[2]。知识爆炸的今天,学生们求知若渴的情绪受到挑战,因为每时每刻他们都被新知识所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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