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建议生活费”的做法值得推广
2013-11-13刘克习张成浩
刘克习 张成浩
今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学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有些与众不同:学校提倡勤俭节约,建议家长提供给孩子的月消费一般为600元,最高不超过800~1000元。(据8月8日《现代金报》报道)
这一晒,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这个“600元”,也引发了不少热议。作为一名教师,笔者完全赞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这一做法,“录取通知书建议生活费”的确是个好主意,有着诸多积极意义。
首先,倡导了一种提倡勤俭节约、崇尚俭以养德的传统文化。这一建议可以让家长比较清楚地了解学校真实的生活消费水平。由于学校学生来自于全国各地,各地的生活消费水平不一,到底给孩子多少钱的生活费算合适,一直是困扰家长的问题——给多了吧,怕孩子乱花;给少了吧,怕孩子受委屈。建议生活费,就给家长们提供了一个参考,也避免一些学生说谎多要生活费的现象。
其次,有利于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不盲目攀比、自力更生的良好习惯。近年来,很多大学生在“吃穿用玩”上互相攀比,吃喝讲排场、穿戴讲名牌、玩的要高档、用的手机电脑要新潮,而这些经费都来自于父母给的生活费,这些无疑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这些学生只追求生活上的享受,不求上进,可以说,都是因为一些家长多给生活费而惯坏的,这显然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
如果家长们都能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建议,给孩子适当的生活费,就能有效地避免这些不良现象的出现。这样,既能培养他们自力更生的良好习惯,也能让他们亲身体会到家长挣钱的不容易,从而在消费的时候,先考虑一下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再盲目陷入感性消费误区。同时,也学会了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和金钱。
合理控制学生的生活费,既能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还有助于学生各种良好习惯的培养。所以,笔者认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建议生活费”的做法应该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