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概念的现代转型
2013-11-13颜水生
城市学刊 2013年2期
颜水生
(贵州民族大学 文学院,贵阳 550025)
“变体”是中国文章亘古不变的规律,随时代发展,文体演变不断进行,文体概念也不断变化,散文文体尤其突出。有学者提出,“我国古代‘散文’这一概念,是与韵文、骈文相对称的概念,……无论带有文学性或不带有文学性的,都称作‘散文’。”[1]最新版《辞海》认为,“中国六朝以来,为区别于韵文和骈文,把凡不押韵、不重排偶的散体文章,包括经传史书在内,概称‘散文’。后又泛指诗歌以外的所有文学体裁。”[2]上述观点集中概括了中国古典“散文”概念的内涵。新文学运动以后,中国“散文”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其标志是出现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散文概念基本沿袭了古典“散文”概念的内涵,狭义散文概念则是以西方文学概念为基础而形成,它以其明确的现代性内涵,实现了中国“散文”概念的现代转型。
一“文学性”:现代转型的理论基础
中国“散文”概念的现代转型是多种因素共同促进的必然结果,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规律为中国散文概念的现代转型提供了必要的历史基础。从文学发展的历史来看,“白话散文”观念是中国“散文”概念现代转型的关键起点。清末民初的白话文运动促进了中国新文学的发生发展,其中“白话散文”观念就来源于白话文运动。1898年,裘廷梁在《无锡白话报》创刊号上发表《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成为晚清白话文运动的纲领。然而,晚清的白话文理论大都从实用功利立场阐释白话文的意义,对散文理论的发展并没有产生直接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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