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共建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督导体系的思考
2013-11-11黄振菊
继续教育研究 2013年9期
黄振菊

摘要: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有效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以校企合作为前提,双方共建实践教学督导体系是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校企共建的督导组织机构,依据共同的制度、标准,采取灵活多样的督导方l式开展督导工作,是保障实践教学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顶岗实习是当前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校企合作督导应在双方合作的深入性、落实高职目标的实质性、实行实习模式的多样性等方面重点骨与导。
关键词: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督导;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09-112-04
高职教育的属性决定了人才培养离不开企业真实的实践环境。有效开展校企合作是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根本之路。校企合作共建实践教学督导体系是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校企合作共建实践教学督导体系的前提
(一)合作的基础性
校企合作共建实践教学督导体系以合作为前提。双方相互理解和认同对方需求,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育人目标达成共识,并愿意为共同的目标挖掘潜力,自觉为对方提供便利。
(二)标准的一致性
校方要充分理解企业的属性、经营目标,要充分考虑学生到企业开展实践教学给企业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企业需理解高职人才培养的社会效益,并能根据环境、岗位具体情况,为实践教学提供基本保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理解、友好合作的原则,对实践教学的合作内容、质量标准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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