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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2013-11-09全建英

山西建筑 2013年34期
关键词:长治市用地因子

全建英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二一二地质队,山西长治 046000)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中小城市在不断的扩张与膨胀,无论是土地资源还是环境资源都已经远远满足不了目前城市的规模了,因此城市的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而地质环境作为自然环境的一部分,自然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城市建设的增加和不断更迭,进一步加剧了城市地质环境的恶化。城市建筑、道路修筑、城市水利工程等等不断的城市建设工程和工程活动,强加于原有的自然地质环境中,迅速改变了原有地质环境状态,打破了城市地质环境原有的自然平衡,对地质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目前,在我国各大城市建设发展中已经遇到了数不胜数的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房屋裂缝、“天坑”的出现、地面沉降等等地质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城市面临的比较棘手的地质环境问题。因此在这样的环境条件下,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资源,对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进行科学的评价是十分有必要的。

1 城市建设与城市地质环境

就目前而言,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泛指一个城市建造建(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国家规定的九类用地,而通常我们对一个城市的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评价主要是特指那些在现状条件下本身就受到建设用地周边的地质环境影响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工程建设后对建设用地的周边或所在的城市的地质环境有影响的用地,因此两者并不是同一个范围,有时可能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并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中的范围,但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对城市的地质环境造成影响,在城市地质环境评价中也应对其进行评价。因此城市地质环境评价中的城市建设用地是一个广义的范围,是针对城市地质环境影响条件的。

位于城市地面上的各类城市建(构)筑物会对城市的地质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建筑物和城市地质环境之间的极为复杂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物的建造破坏了原有城市的地质条件以及岩土工程条件。为使建筑物具有足够的安全性、耐久性和正常使用,在房屋地基基础设计过程中必须对承载力不足的地基土进行处理以达到承载要求,还要对不良地质作用如湿陷性黄土、红粘土、冻土等进行处理,这些工程活动本身已经改变了原有的岩土工程条件。

2)地下空间的发展为城市地质环境的稳定性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地铁、地下通道、地下商场和停车场等等地下建筑物的安全本身就要受到地下工程的稳定性的影响。

3)城市区域的地质灾害也对城市地质环境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城市建设引起的滑坡、崩塌以及城市地下水下降引起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也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2 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价

地质环境评价从评价范围来说有多种,城市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评价就是其中一种。目前,我们对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价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评价:

1)从建设用地地质环境的适宜性方面来进行评价;

2)从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的承载能力方面进行评价。

本文就以长治市为例,从长治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的适宜性方面进行简要评价。

3 长治市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1)长治市概况。

长治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长治市区位于长治市中部偏南,东西最长处16 km,南北最长处35 km,面积 334 km2,人口约340万人。研究范围为长治市2020年规划区。

2)评价指标。

a.敏感因子。

敏感因子主要是对一个城市的地质环境影响特别明显的因素。根据长治市的地形地貌和其他地质因素,初步选定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敏感因子为地面的地形坡度和土地利用现状两个因素。地面地形坡度的判别标准为不小于30°为不适宜,而土地利用现状的不适宜的区域为湿地、采矿区。经过对长治市整个市区范围内的地质调查和进一步踏勘,可以判定敏感因子中采矿区主要位于长治市西南和东南,这对长治市的影响并不明显,同时由于东部老顶山森林公园和老顶山风景区的存在,因此对敏感因子中土地利用现状的内容更改为森林、风景区、湿地,见表1。

表1 长治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敏感因子及其评价标准

b.重要因子。

进一步选定长治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价中的重要因子,通过地质调查和初步分析,可以选定地表地形坡度、松散层厚度、建筑工程地基土的承载力状况、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地下水位埋深、土地利用现状等等六个因素。

长治市整体的地貌环境:西面为漳河及漳泽水库,东面为老顶山,整体地势为东高西低,地形的起伏对整个城市的地质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可以增加区域平均高程作为重要评价因子来考虑。另外一方面,从实际的调查中发现土地利用现状对本次评价的作用极小,因此可以不考虑此因素的影响,故可不作为重要因子考虑。

进行评价的重要因子指标见表2。

表2 长治市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价重要因子及其等级划分

c.一般因子。

除了敏感因子和重要因子以外,还需要有对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有其他作用的一般因子,通常主要有:地质灾害的影响、建筑物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腐蚀性、城市内的斜坡的高度、城市内各区域的平均高程、人类工程活动等等。

3)评价单元划分。

将长治市按照0.5 km×0.5 km的正方形网度进行网格划分,整个长治市规划区可以划分为1 336个评价单元。

4)评价因子定权。

长治市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价的各个评价因子的权重可以采用层次分析法的方法进行确定,确定的各指标权重见表3。

表3 长治市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价各指标权重

5)评价结果与分析。

在长治市城市建设规划图的基础上绘制评价分区图,见图1。从而可以看出长治市规划区单位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的差异。

长治市地质环境质量等级为基本适宜、较适宜和适宜区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长治市的城区、郊区以及周边的几个乡镇,如北部高新区、南部淮海、惠丰等厂区区域。该区域主要分布着较好的地质条件,为厚度大于50 m的第四纪亚粘土层。

长治市地质环境质量较不适宜区主要分布在长治市东部老顶山边缘区域。这主要是因为:该区域的地质条件较差,区域内受边山地带影响,覆盖有较厚层坡积碎石,地质条件不稳定。

长治市地质环境质量不适宜区主要是老顶山森林区和风景区、漳河湿地周边区域。老顶山森林区和风景区主要地貌为中山区,且原有一些采石场未进行治理,因此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且为保护区,不适宜城市建筑的建造。而位于市区西部的漳河湿地周边区域也为风景区,且为软土分布区,区内第四系主要为漳河冲洪积形成的淤泥质土,力学性质较差,根本不适宜进行工程建设。

图1 长治市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分区示意图

从图1中可以看出,评价等级为“基本适宜”~“适宜”之间的评价区域面积已超过75%,因此得出的结论为:长治市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质量为较好。

长治市地貌以漳河Ⅰ级阶地和上党盆地为主,整体地势较为平坦,西部及中部大部分区域较为平坦,东部边山区域和山区地势起伏较大。整个市区的阶地和盆地及水域面积约占80%,山地区域面积约占20%。从这个分析也可以证实:评价得出的结论是和实际相符合的。

4 结语

城市发展的脚步在不停的加快,紧随其后的问题就是城市发展带来的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地质环境也是很重要的一节。因此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评价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利用也是当前最紧要的工作之一,而且这项工作对城市今后的安全、和谐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周爱国,周建伟,梁合诚,等.地质环境评价[M].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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