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规范化的一点建议
2013-10-21高璨
卷宗 2013年12期
高璨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是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供备查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它是一个人存在于社会的“印迹证据”。当前人事档案不但记载了一个人的工作生活经历、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更是对个人今后工作,甚至个人信用等方面起着规范自身行为的作用,还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新中国成立后,人事档案工作一度进展缓慢,问题颇多,主要表现在人事档案残缺不全等方面。据资料记载,1952年5月,一家单位档案室保存的干部档案,只占本单位应管干部总数的36.9%。 即便是有档案的干部,其檔案本身,也是材料贫乏。当时,学者曾对727份已整理好的干部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有自传者仅占26%,有鉴定者占28.6%,有入党材料者占2.6%,有奖惩材料者5.9%,有历史材料者10.4%,有其他材料者9.6%,其余均只有简表。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应把整理和充实档案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有计划地将所管职务名单内的干部档案全部收集齐全。胡锦涛同志也指出:“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做好档案工作,就是“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人事档案并不是可以随意丢弃的“身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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