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与完善
2013-10-21刘均平
卷宗 2013年12期
刘均平
摘 要:私人档案作为国家档案资源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研究与保存价值,因为其特殊性,我国对私人档案的管理与其他档案的管理方式不同。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私人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对我国私人档案管理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欠缺;完善;私人档案
1 私人档案与个人档案
关于私人档案,国内外有多种解释,我国《档案法》没有提及这一概念,但是有对“个人所有的档案”,其原文解释为:“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在私人事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和通过合法继承、赠送或者在档案法公布实施前向社会收集和有偿征购等方式所获得的档案,或是指一个家庭(不多于三代人)或一个家族(不少于四代人)的全体成员,在各类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笔者认为,私人档案简单来说,就是指私人或者私人组织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为私人所有的档案资料。这里的私人组织包括私有企业、家族、社会上符合相关规定的各种团体。
关于个人档案,国内有研究者认为可以将之规划到私人档案的定义中,也有人容易在概念上产生混淆,误认为个人档案就是私人档案。实则不然,两者还是存在有差异的,一方面,个人档案的形成仅仅是公民个人的所有档案,而私人档案除了个人的所有档案外,还包括其他私人组织所有档案。另一方面,概念上的部分包含,个人档案是指个人在私物活或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为私人所有的档案,或者个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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