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经济法转变问题探讨
2013-09-26周帼
学理论·上 2013年8期
周帼
摘 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完成四个转变。一是理念转变,从“控权”向“以人为本,保障人权”转变;二是主体转变,从一元管理向多元管理转变;三是方式转变,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四是手段转变,从偏重法律治理手段向多种治理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经济法;转变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148-04
2004年6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中国共产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指导我们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纲领。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做了《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讲话,2011年“两会”又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当下,“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一大热门话题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成四个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界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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