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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成功与否谁说了算?居民满意是关键!

2013-09-05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3年3期
关键词:棚户区幸福感公共服务

自2009年开始,中国对各类棚户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目前,棚户区改造已经占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一半左右。然而,棚户区改造成功与否谁说了算?这是一个关键问题,改造是否成功不是市场说了算,更不是政府说了算,而是居民自己说了算,居民的满意程度是最重要的评判标准。辽宁省为全国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提供了一个经典范例和标本样板。辽宁省于2005年初开始,用了4年的时间改造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新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4400多万平方米,改善了70.6万户、211万人的住房问题,几乎相当于联合国对贫民窟改造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年均总量的近2倍。

把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满意程度可细分居民对住房的满意度、对居住环境满意度、对配套设施满意度、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对政府满意度以及综合幸福感六个方面。

居民对辽宁棚改满意度的调查指标体系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辽宁棚户区改造后,有超过96%的居民认为住房明显舒适了,94%的居民认为居住地景观变得优美,有95%和90%的居民感觉到空气质量和饮水质量明显提高。有超过95%和86%的居民感觉配套设施更加齐全便利以及物业管理更加便民。有98%和97%居民认为通信更通畅了和公共交通变得更加便捷。通过棚改,居民对政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升,有7成的居民认为拆迁补偿对不同人群的公平性相同,90%的受访者认为棚改过程中住房分配基本公平,84.2%的居民对政府承诺兑现表示认同,90.4%的居民认为政府棚改清廉,76.4%和73.5%的居民对评估和补偿表示满意。棚改后居民的幸福感达到80(满分为100),属于非常幸福,超过92%的居民感觉到了社会地位的上升。

因此,棚户区改造成功与否,应该让居民自己来评说、自己来把关。真正能大幅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及幸福感,才是棚户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及核心价值所在。

非正规住区改造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对城市阶层中的弱势群体进行长期持久的社会关怀,是任何一级政府都不能回避的责任和义务。政府的目标应该不仅仅在于让这些非正规住区原住民“住得进”,还能“住得稳”和“住得好”,这也符合我们一直所提倡的“倾斜而平坦”的城市发展理念。所谓“倾斜”,是指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效率的倾斜上;所谓“平坦”,是指基本制度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平坦,特别是人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也是实现“和谐社会”、“幸福城市”的一条基本底线。最后要注意的是,幸福在概念上是主观的,但这背后的基础确是客观的。构成幸福的要件多种多样,先天的因素我们无能为力,但提供一个健全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正是人们获得幸福的客观基础,也是人们对政府的期望。

棚改后配套设施覆盖率

居民对配套设施状况的满意度

棚改后居住区的噪音状况

棚改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变化

新居住区案发率下降、治安改善调查

棚户区居民在棚改后感觉自得社会地位提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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