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视角下的我国移动电视分析——以CCTV移动传媒(公交频道)为例
2013-08-15高琳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3年8期
高 琳
一、移动电视的概念
与传统意义上的电视相对应,移动电视是指以移动群体为收视对象的户外媒体。相对于传统电视拥有固定的收视群而言,移动电视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它的传播方式特别的地方就在于它的载体是移动的”,同时它的受众对象也是移动的,即它可以在“公交车、出租车、商务车、私家车、轻轨、火车、轮渡、机场几个种类流动人群集中的移动载体上广泛使用”。[1]基于移动传媒的快速发展,因而,移动电视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之后,被称为“第六媒体”,并引起众多业界人士对它进行研究。2007年9月,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我国极具成长性的移动媒体运营商巴士在线和中央电视台在移动媒体领域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合作,开办以车载电视为接受终端的移动媒体业务,以“CCTV移动传媒”作为播出呼号,覆盖中国32个主要城市。超过7万部终端的巴士移动电视,成为目前我国最具影响力的移动传媒运营平台。[2]以下笔者以“CCTV移动传媒(公交频道)”为个案样本对移动电视(注:本文中指代偏向公交移动电视)进行简单的传播学解读。
二、移动电视的传播特性分析
与家庭电视相比较,移动电视具有自身的传播特性,运用传播学理论家拉斯韦尔的5W模式对比分析家庭电视与移动电视的传播过程,可得出以下结论。
1.移动电视覆盖面广、移动性强、全程伴随、实时接收。移动传媒经过迅猛发展,目前已覆盖我国近40个经济发达城市,受众总数近两亿人次,其中,公交移动电视的覆盖率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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