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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价格法中的价格管理及监督①

2013-08-15戴国勇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经营者收费监督

戴国勇

(佳木斯大学 人文学院, 黑龙江 佳木斯154007)

价格法管理法律制度中的价格通常包括商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商品的价格包括各种商品在流通过程各环节的价格。服务收费,是指各种服务部门在为社会或个人提供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交易是否公平,主要反映在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是否合理。由于在商品交易中,经营者一般以营利为目的,因而,往往受利益驱动而违背商品和服务的实际价值确定商品的价格,使消费者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交易公平,国家必须站在经济上的弱者一一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规制,对市场价格进行管理与监督。

一、价格法中价格管理的一般内容

(一)价格构成

商品的价格构成包括生产成本、税金、利润及正常的流通费用。在以上四项构成要素中生产成本、税金及流通费用属相对不变要素。生产成本是价格构成的基本要素。税金,即为缴纳国家税收而支出款项,凡按国家规定可以计入价格的税收都可以将税金作为价格构成的一个方面。流通费用,是指在流通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保管费等。利润是价格构成中的可变要素,它可根据经营者的意志进行升降,作为价格构成的利润应当合理,经营者不得谋取暴利。

(二)价格的制定

在我国价格的确定有三种方式:一是由国家物价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直接定价,称之为国家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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