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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的厘清与界定

2013-08-15王高贺

天府新论 2013年2期
关键词:公意执政者民粹主义

王高贺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民意的价值日益凸显,民意一词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但是,何谓民意?我们还需要做出进一步的厘清和界定。目前,在学术领域,有一些学者对民意的理解存在简单化倾向,他们把民意看作“公理”,认为对它不需要进行过多解释和详细论证,大家都心知肚明;在实践领域,有一些领导干部虽然常把民意挂在嘴边,但对民意的内涵、特征和价值缺乏正确、全面的认识,在处理民意的相关问题时常常想当然,结果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在社会生活领域,也有一些人对民意与舆论、民粹主义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楚,甚至是相混淆。因此,对民意进行厘清与界定,是一项必要和紧迫的事情。

一、民意的定义

民意是一个古老的概念,早在公元前就有了民意一词,但给民意下定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国内外许多社会学、政治学、新闻学、心理学、历史学等学者都对民意的定义各抒己见,莫衷一是。

(一)西方学者对民意的定义

西方国家学者对民意的研究较早,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对民意的解释也多种多样,其中卢梭 (Jean-Jacques Rousseau)、沃尔特·李普曼 (Walter Lippmann)、韩念西 (Bernard C.Hennessy)、纽曼 (Elisabeth Noelle-Neumann)的解释比较有代表性。

1.卢梭的定义

学术界一般认为,卢梭是第一位对民意进行系统性研究的学者,这突出体现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但是,在该书中卢梭并没有直接使用民意一词,而是提出了人民意志的概念,并把人民意志分为公意和众意两种,他认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是一部分的。”〔1〕一部分的意志就是众意。关于公意,卢梭在该书中有几处较为明确的解释:一是“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就是公意”〔2〕;二是“公意必须从全体出发,才能对全体都适用”〔3〕;三是“公意是永远正确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4〕;四是“公意永远是稳固的,不变的而又纯粹的”〔5〕。与之相比较,卢梭认为众意就是个别意志的总和,包括个体的意志和团体的意志。〔6〕公意和众意之间一方面有着密切联系,众意中正负相互抵消的部分就是公意;另一方面两者之间又有着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7〕,“个别意志由于它的本性总是倾向于偏私,而公意则总是倾向于平等”〔8〕。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以“公意”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他把社会公约简化为:“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公意的形成在卢梭看来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利益诉求。“使意志得以公意化的与其说是投票的数目,倒不如说是把人们结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10〕二是人民在知情基础上进行自由、独立和充分讨论。“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之间又没有任何勾结,那么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11〕如果在讨论中出现了彼此勾结的情况,公意就会遭到破坏。“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分歧在数量上是减少了,而所得的结果却更缺乏公意。”〔12〕防止因派系而破坏公意的方法是增加派系的数目,并且防止各个派系之间不平等。卢梭认为,“这种防范方法是使公意可以永远发扬光大而且人民也绝不会犯错误的唯一好方法。”〔13〕

卢梭对公意和众意的分析,是后来诸多学者给民意下定义时参照的重要标准,但也由此产生了分歧。因为卢梭对民意的指向并不明确,他提出的人民意志具有双重含义,既包括公意,又包括众意,因而后来的学者有的把公意看作民意,也有的把众意看作是民意。

2.沃尔特·李普曼的定义

沃尔特·李普曼是美国著名的作家和新闻评论家,他的专栏评论最多时被250多家美国报纸和25家外国报纸同时刊用,他一生中创作了多部著作,其中影响最大的是《Public Opinion》,国内有的翻译成《公共舆论》,也有的翻译成《民意》,它是一部具有强大启发性的综合性著作,给后来的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共关系学等领域的学者和实际工作者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该书自1922年问世以来,先后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至今依然保持着经典性地位。在该书中,沃尔特·李普曼把民意解释为:“人们头脑中的图景——关于自身,关于别人,关于他们的需要、目的和人际关系的图景,就是他们的民意。这些对人类团体或以团体的名义行事的个人产生影响的图景,就是大写的民意。”〔14〕沃尔特·李普曼对民意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在他看来,一些内外部因素妨碍着人们接近事实的真相,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人们的偏见和成见,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报刊的审查制度、社会交往的限制等,这些脑海中的图景常常诱使人们与外部世界联系时误入歧途。沃尔特·李普曼针对民意的这些特点,强调领导人和利益集团可以利用一些“象征”来引导和塑造民意,让由不同见解组成的民意变得模糊不清,成为“中间色调”,“谁抓住了这些能够将目前的公共感情包容起来的象征,谁就控制住了制定公共政策的大多数机会。只要某一特定的象征具有联合的力量,那些踌躇满志的派别就会为占有这个象征而争斗。”〔15〕

3.韩念西的定义

韩念西是美国政治学者,曾任教于加州大学,他在1965年出版的《民意》一书中认为,“民意是由相当多数的人对重要性的问题所表达的好恶的综合体”〔16〕。他的民意定义由四个要素构成:一是人数多少。人数多少是区别私人问题和公共事务问题的重要标准,但人数多少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来判断,而是随着问题的不同而不同,但至少要保证对问题产生影响。二是问题呈现。民意是围绕着问题形成的,这些问题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具有公共性,也常常具有争议性。三是意见表达。意见表达既包括民众通过口语、书面、手势、行为等方式表达出来的民意,也包括暂时没有表达出来的民意,即潜隐民意。四是好恶综合。好恶综合是指民众意见的明显性、强度和持续性,不同的民众对不同的公共问题有不同的意见倾向,赞成、中立或者反对,民众态度越强烈,意见的持续性越强。

4.纽曼的定义

纽曼是德国新闻传播学学者,她的“沉默的螺旋”理论闻名于世。关于民意,她有着多次论述:民意是压迫顺从的压力;民意是在持续进行的社会里,民众对含有情绪或价值的问题有所了解,而这种了解是个人和政府在社会受到排挤或失去地位的威胁下,必须至少以公开行为的妥协表示尊重的;民意是一个人如果不受到孤立,必须公开表示的态度或行为,在具有争议或变化的领域里,民意是一个不冒受到孤立的危险所表示的态度。〔17〕可见,纽曼对民意有着独特的理解,她的民意定义首先凸显社会心理层面,强调人害怕孤立的天性对民意形成的影响,其次强调民意的整合功能,民意具有“共识”或“一致”的意义,因此她把民意观念命名为“整合性的观念”。

(二)我国大陆学者对民意的定义

我国大陆学者对民意研究比较晚,直到改革开放后,相关著作和文章才相继问世,但研究成果依旧不多。在对民意的定义上,吴顺长、张凤和刘建明的解释比较有代表性。

1.吴顺长、张凤的定义

吴顺长、张凤合著的《民意学》一书 (1991年出版),是大陆第一部对民意现象进行系统地考察和论述的著作。该书把民意定义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与国家意识相对应的,人民在政治、经济、物质文化生活等诸方面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综合趋势。还可以更简单地概括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人民对其社会存在的反映趋势。”〔18〕吴顺长、张凤是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民意的,他们认为民意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意识,既不同于个体意识,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群体意识,又区别于国家意识,民意是对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的综合、协调和概括,是整个社会意识中与国家意识相对应的意识。民意的构成非常广泛,人们自发形成的情感、情绪、风俗、时尚、倾向、习惯等社会心理,哲学理论、政治思想、道德观念、艺术观念等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人们社会生产方面的经验和见解,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和态度,物质文化生活上的需求趋势,都是民意的构成内容。

2.刘建明的定义

刘建明是我国新闻传播学学者,他认为:“民意是人民对有关自身利益的社会问题所形成的一致意见,体现为人民的精神、愿望和意志的总和,又称民心、公意、公共舆论、公论,具有坚实的真理性。它分布在一个城市、县区以至全国各个地方,能够被民意测验的量度 (60-70%以上)所证实。作为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民意是判定社会问题的重要尺度。”〔19〕刘建明的民意定义是由卢梭的公意发展而来,他认为民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民意具有真理性,它以全面的认识揭示社会环境的本质,全面反映客观事物的真相,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民意甚至可以预言真理,因此用民意去裁量任何公共事务,都会得到正确的结论。可见,刘建明充分肯定了民意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这与沃尔特·李普曼的认识正好相反。

刘建明认为,要科学地认识民意需要掌握民意的四个定律:一是量多理正定律。民意是由众意发展而来,但并不是所有的众意都能演化为民意。在一般情况下,对公共利益问题关心的人数越多,就越可能接近真理,这样的众意就有可能成长为民意。量多理正定律是在最大范围内判定多数人意见的合理性,它适用于一切领域的公共政策制定。二是群落浮现定律。民意是由一个个社会群落从事的表意活动,人们能够听到、看到和触摸到它的存在。如果有人说一种意见反映和代表民意,但在社会各地并没有表达这种意见的群落,这种意见就不是民意,是在冒充民意。如果表意的群落已经出现在社会各地,并且形成共同的态度,无论承认与否,民意已经形成。三是弱化—刚性定律。民意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中才能真实地表达出来,若遇到强大的压力,如武力镇压,民意就会隐藏起来,但这并不能消灭民意,只是以暂时的“弱化”假象来保全自己。如果施压者继续强化压力,民意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最终让施压者自食其果。四是民心定性规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四个定律体现了民意力量的根源,反映了民意作为历史发展动力的价值。

通过以上对民意定义的梳理,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本文将民意定义为:民意是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持有的态度、情绪、意见和心愿的总和。民意的主体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具体到每一个民意问题上,它的主体是相关的多数人,不是少数人;民意的客体是公共事务,不是私人事务,它反映的是“关系到多数人生存的公共事业和公共生活秩序的事情,体现为维护公共物品正常发挥职能的活动,涉及全体公众整体生活质量,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需要”〔20〕;民意的呈现形式是态度、情绪、意见和心愿等,它既包括通过言论、行为等方式公开表达出来的部分,也包括没有公开表达出来、潜藏在人民群众内心的部分。

二、民意的特征

民意是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具有多重特征,其中主要体现在综合性、公共性、系统性和流动性四个方面。

(一)综合性

民意是人民群众在公共问题上态度、情绪、意见和心愿的总和,这决定了它不是单一的、孤立的信息,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综合信息。民意的内容具有多面性和多层次性,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民意不是社会个体意愿和需求的直接体现,而是对社会群体共同意识的综合反映,它包涵了民族意识、阶级意识、阶层意识、政党意识、团体意识、家庭意识和个人意识等;二是民意的形成不是由单一的因素决定的,而是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传统习惯、经济状况、政治条件、法律观念、道德意识等,它是诸多因素综合的结果;三是民意的表现形式不是单一的,它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既有经济民意、政治民意,也有文化民意、社会生活民意、生态民意等;四是民意的综合性不是民意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简单堆砌,也不是机械相加,它们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

(二)公共性

公共性是公共利益的集中表现。民意是围绕着公共事务而产生的,它是人民群众所持的与公共事务相关的意志,这也决定了民意具有公共性特征。首先,民意的客体不是纯粹的个人私事,而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虽然在现代社会里,个人私事与公共事务难以截然分开,但只有公共性较强的问题才能引起人民群众普遍的关注。其次,民意是与国家意识相对应的意识,民意表达的对象主要是公共部门,给民意表达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公共部门的职责所在。再次,民意表达的渠道具有公共性。民意表达的渠道多种多样,有体制内渠道、社会组织渠道、媒体渠道等,虽然各个渠道之间有一定的差异,但它们都具备公共性的特征。最后,民意的影响具有公共性。民意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心声和诉求,公共部门应正视民意,并及时地给予回应,尤其是在决策时,要切实听取民意、采纳民意,发挥民意的决策参考价值,制定符合民意的公共政策。

(三)系统性

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以系统性的形式存在的,民意也不例外。民意的系统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整体性。民意系统是由各个子系统构成的,具有各个子系统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属性,民意系统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不是各子系统性质、特征和功能的简单相加,而是具有整体的整合功能,使“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二是关联性。一方面,民意系统作为社会意识中的一个系统,不是脱离其他系统而存在的,它既与国家意识系统密切相关,又依存于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另一方面,民意系统与其子系统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它们之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一个子系统的变化将会引起其他子系统和整个民意系统的变化。三是层次性。民意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并非杂乱无章,而是呈现出“错落有致”的层次性,民意的不同方面构成民意的不同层次,每一个层次都具有自身的地位、性质和功能。四是开放性。系统具有开放性,它与所在的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交换信息,信息的输入与输出是系统与环境关系的主要模式。民意系统的开放性一方面体现在它的产生和发展依赖于外部环境提供的自然、社会等多方面的信息,离开了这些信息,民意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民意又通过自身的功能,影响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改变外在的环境。

(四)流动性

民意作为一种社会意识,随着内外在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地变化,时刻处在流动之中。从民意形成的外在环境来看,世情、国情的改变会推动民意的变化,在不同的时期,民意的内容和形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般而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利益诉求将会日益多样化,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矛盾将会增加,民意的内容和形式也会更加丰富和复杂。从民意形成的内在环境来看,人们的认识和需求具有无限性和不满足性的特点,随着文化素质的提高和民主意识的增强,人们的认识将会从简单走向复杂,需求将会从低级走向高级,认识和需求这种无止境性决定了民意一直处在动态之中。

三、民意的价值

民意作为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持有的态度、情绪、意见和心愿的总和,它代表着时代精神,体现着社会发展规律,反映着历史主流,决定着社会前进的方向。对于执政者而言,在执政过程中如何把握和运用民意是一项重大课题,它直接影响着执政地位的维护和巩固,关系着其代表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利益的实现。具体而言,民意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增强公共决策的科学性

公共决策又称社会决策,它是对社会利益进行权威性的分配,具有全局性和社会性,是社会各阶级、阶层利益博弈和整合的集中反映。在现代社会,各种信息与日俱增,人们的活动方式日趋复杂,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日益多样化,公共决策仅依靠少数人的智慧常常出现失误,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这要求执政者在进行公共决策时要注重吸纳民意,使公共决策体现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增强公共决策的科学性。〔21〕

首先,设定公共决策的问题和目标时要发挥民意的定位作用。公共决策是一个有明确目的的活动,它是围绕着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进行的。公共问题众多,执政者在把握问题的轻重缓急时应发挥民意的力量,哪一个问题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并在该问题上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就先进入决策议程。接着,在设定决策目标时,也应优先考虑民意,顺应人民群众在公共问题上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使人民群众达到最大程度的满意。否则,公共决策可能会被少数利益团体所左右,违背民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少数人得利、多数人受损的情况。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的最佳方法就是让民意为公共决策目标定位,正如美国前总统威尔逊所说:“民意对于精英的冒险行为可以起到一个刹车作用,政策制定者由于害怕失去大众支持而不走极端。”〔22〕

其次,制定决策的执行方案时要凸显民意的作用。决策目标的实现需要制定合理的执行方案。否则,决策目标将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制定决策执行方案是一项复杂的事情,它涉及到方案的成本和收益、现实性和可能性等专业性问题。一项决策往往有多种执行方案,执政者要从中选择最佳的方案,既应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又要发挥民意的作用。因为人民群众是决策执行方案的具体实践者,人民群众对决策执行方案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决策方案的实施效果。

再次,评价公共决策时要以民意为标准。决策执行方案实施以后,有没有达到原有的目标,效果如何,最终的评价标准不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意见,而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23〕执政者要根据民意反馈,决定是否需要对决策的执行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和完善,提高决策方案的科学性,以确保公共决策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提高社会预警水平

民意是一种信息,它传递着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信息,其中未来的信息反映着甚至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因此,依据民意中的未来信息进行预测,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因素,它有助于提高社会预警水平。社会预警是指执政者从民意中把握社会动态,预测社会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危害,以便及时地采取措施应对和防范,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实现长期执政。〔24〕民意的社会预警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向执政者决策发出预警。民意分布广泛,它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体现。执政者决策时应注重吸纳民意,把决策建立在人心所向、人心所知和人心所能的基础之上,做到在民意中找方向、定措施。决策若违背民意,人民群众的怀疑和反对之声将会弥漫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不断地向执政者发出预警,要求执政者及时地对决策进行调整和修改,否则将会引起人民群众更为强烈的不满和抵触,决策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二是向执政者的不正之风发出预警。民意被比喻为社会的“皮肤”,人们通过皮肤可以感知自然气候的冷暖,做出添加或减少衣服的调整。执政者通过民意可以感知“社会气候”的变化,发现社会的异常现象,防范其对社会安全的破坏。在社会中若出现严重的腐败等不正之风,必将引起人民群众普遍的议论。民意将会发挥监督的作用,向执政者发出预警,要求执政者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净化社会的措施。否则,执政者将会渐渐地失去民心,直至失去执政的资格。

(三)维护和提升执政形象

执政形象是执政者的行为作用于人民群众时产生并留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综合形象,它反映着执政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疏密,显示着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支持率和信任度。执政形象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力量,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心向背。良好的执政形象,将会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政者的信任度,从而获得人民群众广泛的认同和支持;坏的执政形象,将会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政者的不信任感,直至引起人民群众的严重失望和不满。因此,执政者一般都注重执政形象的维护和提升,力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

执政形象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和提升,与执政者执政实践的方方面面都存在着联系,其中最根本的是执政者是否重视民意。从理念上讲,重视民意意味着执政者认识到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懂得“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执政规律。因而,执政者不管是何种性质,一般都会打出“民意”的旗号,声称代表全民利益,力图对人民群众展现出一种亲和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好感和拥护,从而为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奠定思想基础。从制度上讲,只有重视民意,才会在执政过程中不断地建立健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和途径,丰富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式和方法,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执政者的亲和力,从而为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提供制度保障。从执政政绩上讲,执政者在执政实践中只有重视民意,尤其是在决策和选拔领导干部时,注重听取和采纳民意,才能维护和增强执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优化执政行为,促使执政者保持开明、公正、廉洁、勤政的作风,从而为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提供“业绩”支撑。

(四)左右执政者的前途命运

民意作为一种资源,具有明显的流动性,它随着执政者执政活动的变化而变化。可以说,执政者执政的过程就是民意资源积累或消耗的过程。民意资源的积累大于消耗,执政地位将会比较牢固;民意资源的消耗大于积累,执政地位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直至失去执政的资格。在执政过程中,能否始终保持民意积累大于民意消耗,取决于执政者是否重视民意。执政者重视民意,以民意为采取执政行为的最高标准,民意资源就会不断地增加,由弱变强,由强变更强;执政者忽视民意,甚至是践踏民意,民意资源就会不断地减少,由强变弱,由弱变无。民意资源的积累或消耗与执政地位的资格密切相关,它决定了执政者的前途命运,诸多古今中外执政者的实践已经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我国封建王朝不断更替的根本原因也是民意资源积累与消耗相互作用的结果,正所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25〕

四、民意与舆论、民粹主义的比较

(一)民意与舆论的比较

由于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很少使用民意一词,在研究民意的相关内容时,常常用“舆论”来代指“民意”。有些学者把国外研究民意的著作如《Public Opinion》翻译成《公共舆论》,也有些学者对国内民意研究时也混用民意和舆论,如喻国明、刘夏阳在1993年出版的《中国民意研究》一书。该书以“舆论”为中心展开论述,甚至把民意测验称之为舆论测验,把民意测验机构称之为舆论测验机构等,这致使书名与内容存在着较大偏差,论述也有诸多不顺之处。民意与舆论的混用既不利于民意的系统性研究,也不利于科学把握民意的价值和功能,因此需要对二者加以正确地区分。

从词汇产生的源头来讲,在我国, “舆人”与“民”的概念出现得都比较早,在《左传·昭公四年》中已有“舆人纳之,隶人藏之”的句子;在《晋书·王沉传》也提及了“舆人”: “自古圣贤,乐闻诽谤之言,听舆人之论。”“舆”的原意是轿或者车厢,“舆人”就是抬轿或造车的人,后来逐渐演化为“众人”的含义,相当于老百姓,包括了国人 (城里人)和庶人 (乡下人),这与“民”的含义基本相同。 “舆论”一词最早见于《三国志·王郎传》:“设其傲狠,殊无入志,惧彼舆论之未畅者,并怀伊邑。”后来《梁书·武帝记》中也有“舆论”的表达:“行能藏否,或素定怀抱,或得知舆论。”这时的“舆论”泛指众人的看法和意见,和“民意”的含义大致相同。进入近代社会以来,新闻传播学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学科,舆论有了特定含义:“在一定社会范围内,消除个人意见差异、反映社会知觉的多数人在社会问题上形成的共同意见。”〔26〕与舆论一样,民意的含义也比较确切了,二者大体上就不再一致了。二者之间既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有着明显的差异。从联系的角度来看,民意是各种舆论相互碰撞之后汇聚成的一致结果,在意见上具有多数的优势,可以说舆论是民意产生的基础和先导,民意是舆论的发展和集中。从差异的角度看,一是民意的指向性强,意见比较集中,影响力也大;舆论的指向性较弱,方向和观点都比较分散,影响力也较小。二是民意是人民群众经过交流、讨论和交锋之后,汇集成的一致的意见结果,有着统一的价值判断和取向;舆论虽然关注的人数有时也比较多,但不一定达成一致的认识和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三是民意具有自己的大发展方向,难以引导;舆论没有明确的方向,可以加以引导。〔27〕

(二)民意与民粹主义的比较

民粹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对19世纪的俄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在该世纪70年代达到高潮。除了俄国之外,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出现过民粹主义。在20世纪,一些亚洲国家也出现了民粹主义的追随者,如印度的古斯、日本的北一辉等。20世纪80年代末,欧洲右翼政党纷纷上台,新民粹主义概念也随之而生。进入新世纪以来,新民粹主义政党在中东欧各国政坛日益活跃并在一些国家上台执政,这对原有的中左、中右翼政党轮流执政的格局形成了强势冲击。在我国,民粹主义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改革时期,都有一定的影响,如当前的新民族主义和新“左”派等左倾思想,都带有一定的民粹主义特征。

民粹主义内涵非常广泛,人们把它与民意相混淆的主要原因在于民粹主义以民意的真实代表自居。人民是民粹主义的核心词汇,它声称是人民的主义,俄国民粹派甚至在1879年成立了民意党,主张人民拥有各项权利。表面看起来民粹主义和民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可以把二者等同起来,但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可谓“形似神异”。首先,二者所指的“民”的内涵不同。民意中的“民”是指人民群众,它的内容非常广泛,推动历史发展的一切阶级、阶层都属于人民群众;民粹主义中的“民”,主要指农民、手工业者等从事体力劳动的下层群体。平民化是民粹主义的主要特征,它把社会精英阶层排除出人民的“行列”。其次,二者表达的利益诉求理性程度不同。民意作为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利益诉求的综合和协调,现实性强,理性程度高;而民粹主义“是一种群体性情绪的表达,它是出于对正义、平等、参与和简单朴素等人类之爱的极度渴望而表现出对现状、现体制的反叛与狂躁。”〔28〕民粹主义具有明显的非理性特征,如它对外来文化一概排斥,是一种理想化的利益诉求,缺乏实现的可能性。英国学者以赛亚·伯林把民粹主义形象地比喻成“灰姑娘情结”,“有民粹主义形式的鞋子,却没有适合穿这双鞋子的脚。”〔29〕再次,二者的作用不同。民意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断地推动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完善,赢得了社会发展“晴雨表”的美誉。民粹主义是民主政治发展不完善的产物和表现。西方一些学者把民粹主义比喻成民主的“阴影”、“幽灵”,具有较强的破坏力,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严重的消极影响。

〔1〕〔2〕〔3〕〔4〕〔5〕〔6〕〔7〕 〔8〕 〔9〕 〔10〕 〔11〕 〔12〕 〔13〕卢梭. 社会契约论 〔M〕. 商务印书馆,2003.33,39,136,35,133,36-37,35,32,20,40,36,36,37.

〔14〕〔15〕〔美〕沃尔特·李普曼.公共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21,154.

〔16〕〔17〕王石番.民意理论与事务〔M〕.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5.13,19.

〔18〕吴顺长,张凤.民意学〔M〕.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6-7.

〔19〕〔20〕〔26〕刘建明.舆论学概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107,35,32.

〔21〕吴宏放.执政规律探索的中国路径〔J〕.理论与改革,2012,(5).

〔22〕转引自:刘建明.舆论学概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228.

〔23〕江泽民.在优秀县 (市)委书记表彰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5-07-01(1).

〔24〕刘建明.舆论学概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243.

〔25〕王高贺.我国古代统治者对民意的运用及其启示〔J〕.理论探索,2012,(1).

〔27〕张淑华.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权利和权力的对话〔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34-35.

〔28〕〔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635.

〔29〕〔英〕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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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公意”思想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