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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德哲学看超验主义——以爱默生和梭罗的作品为例

2013-08-15张佳秋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爱默生知性梭罗

张佳秋

(华东师范大学 大学英语教学部,上海 200241)

超验主义(transcendentalism)是19世纪上半叶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New England)逐渐形成的文学和哲学的思想运动,其创始人是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爱默生(Emerson)。超验主义者的理论和实践吹响了美国精神独立的号角,把具有美国特色的浪漫主义文学推向了新的高潮。作为一场文化领域里的运动,超验主义思想家们并没有给人们提供完整的思想体系,他们也无心开创一种新的哲学流派。然而,从爱默生和梭罗(Thoreau)这两位最主要的超验主义文学运动的倡导者的文学作品中来看,超验主义的核心思想是有规律可循的:它建基于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欧陆哲学,尤其是近代西方哲学中的德国古典哲学之上。

众所周知,爱默生是德国古典哲学奠基人康德(Kant)的仰慕者。由于美国在建国初期缺乏自身的本土哲学,爱默生这些思想家必须借用传统的欧洲文化作为其文学创作的思想原则和判断标准。超验主义文学作品的普遍特点是通过对于大自然景物的描绘即感性直观上升到对于真理的知性认识并最终达到人类理性即超验的道德领域的自由境界。表面看来超验主义着重描绘的是自然万物,然而其最终目的却是不受任何自然事物限制的、与经验完全无涉的伦理价值观。表面看来其关注的是人类之外的自然界,然而其最终的目的却是实践领域体现人类自由的道德法则。这种由感性到知性再到理性的不断升华正是康德哲学的核心内容。可以说超验主义完全是一种文学化了的康德哲学,是对康德哲学最好的文学诠释。

一、自然景物的感性直观

康德的知识论把人类知识分为两部分:感性和知性。他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经验开始的。感性的直观形式就是时间和空间。康德把感性定义为:“通过被对象作用的方式而接受表象的能力。”[1]306感性产生表象需要两个条件:受到外部对象的刺激以及对所刺激对象作出适当的反应。“康德按照它特有的思维方式,把刺激感官的对象称为物自体,把感性接受的表象称为感性直观。”[1]307直接被给予的感觉作为当下的体验是因人而异的、不固定的。一旦我们能够确切地说出它们是如此这般的时候,我们表达的就已经不是自己当下的感觉,而是人所共知的感性认识即知觉。康德区分了感觉和知觉:“感觉是不可用语言表达的,因而是不可知的。知觉是用判断表达出来的感性经验,是感觉材料的综合。知觉判断就是各种感觉材料的综合,它们所对应的认识即康德所说的感性直观。”[1]307

超验主义文学作品正是循着这一思路展开的,其中有大量的关于自然界的描述。由文字表述出来的感性直观已经不再是当下的感觉,而是知觉。知觉为人类知识的第二步知性判断提供质料。在集超验主义思想之大成的《论自然》一文中,爱默生详细描绘了大自然中的日月星辰、树木花草、飞禽走兽和江海湖泊:“从天国传来的那些光线,将会把他和他触摸的东西分离开来。我们可以设想,四周的气氛将因此而变得圣洁而飘渺,它使得人在凝视那美妙的星体时领悟到静止不变的崇高境界。当你在城里的大街上仰望这些星星时,它们是多么璀璨动人啊!假如这些星星每隔一千年才出现一次的话,人们将会怎样地崇敬信仰它们、并且会怎样地为后代保存这一上苍显灵的记忆啊!”[2]8爱默生又描绘了日出日落的壮丽景色:“我从我家对面的小山顶上观看早晨的壮丽景色,从破晓一直到太阳升起,我的心情几乎可能与天使分享。无数细长柔软的云朵像鱼儿一样在殷红的霞光里漂流。我如同站在岸边,从地面眺望那沉寂的云海。我似乎被卷入它迅速的变幻之中,……,一阵阵狂喜淹没我的身躯,我随着晨风不断膨胀,与之共呼吸。大自然是怎样地运用这些简单又普遍的力量使我们变作神灵啊!”“昨天晚上那种冬季日落的景色也极其迷人。西风吹动大量云团,把它们分割成越来越小的粉红色絮片,又给他们染上难以形容的柔和色调;而当时的空气中饱含着生命的搏动和香甜气息。”[2]15对于地表的田野、草场、河流,爱默生也做了细致的观察和描述:“7月里,我们这条可爱的小河浅水处长满了蓝色雨久花或大片的狗尾草,黄蝴蝶成群结队地在花草丛中飞舞。任何图画也敌不过这种色彩斑斓的壮丽场面。说真的,一条河流实在就是一条画廊,它每个月都要隆重推出一个画展。”[2]16

在另外一位超验主义者梭罗的代表作《瓦尔登湖》中,梭罗更是从头到尾对于瓦尔登湖上湖畔的自然景色从各个角度、不同的时间进行了描述。以至于一位初读此书的读者往往会把此书误认为是一本单纯描写自然景色的著作。在《湖》中,作者详细描述了湖水在不同情况下呈现出的不同颜色:“甚至站在同一点上,湖水也忽蓝忽绿。俯仰于天地之间,它同时兼备了两种颜色。从山顶看去,它呈现蓝天的色彩;走近湖边,看到岸边细沙浅水处,水泛着黄澄澄的水波;再远一点,呈现淡绿,愈远愈色泽加深,最后水波荡漾呈现一色的黛绿。但有时在阳光的映衬下,近岸的湖水呈现一片鲜嫩的碧绿。有人认为这是青翠山林的渲染,但铁路那边黄沙地带的湖水也是鲜绿一片。”[3]113作者又详细描写了湖岸的样子:“湖岸千曲百回,毫不单调。我用心灵之窗扫视着:两者是纵横交错的深水湾,北岸更为陡峭雄伟,南岸犹如精美的扇贝,玲珑剔透,一个岬角连着一个岬角,让人感到中间会有一些人类从未涉足的小湖湾。湖边,群山耸峙,从这个山中小湖的湖中心放眼望去,山景如此令人目眩神驰,湖山清奇超凡。森林倒映湖面,湖水不仅使近景犹如仙山琼阁,而且湖岸蜿蜒曲折,形成一条洒脱明快的轮廓线。”[3]118在《冰天的雪湖》中,梭罗又描写了湖上的冬季美景:“远远望去,瓦尔登湖的冰呈现出美丽的蓝色,而走近一看,它却像湖水一样碧绿,你能毫不费力地辨别出来,哪里是河里的白冰,或者是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其他湖上微绿的冰。我观察过瓦尔登湖的水,原来是绿色的,经过冻结后,再去看它,却变成了蓝色。冬天的时候,湖边有一些低洼地盈满绿色的水,过了一天,发现它们被冻成了蓝色的冰,其实,绿水和蓝冰是由它所包含的空气和光造成的,晶莹透明,于是,就出现了最蓝的色彩。”[3]189可以说,对于自然美景的描述占据了整本书的大部分篇幅。

二、自然景物与生活的真谛:从感性到知性

根据康德哲学,知性判断以感性直观为对象形成知识,“知性的质料是感性直观。”[1]310与感性直观不同,知性更多地体现了人类理性的主动性和不受自然法则约束的独立性的特征。超验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描写自然景物与领悟真理同时进行,对于自然景物的描写看似漫不经心,却是为理性的思考或对生活哲理的领悟作铺垫并为其提供具体的判断材料。

在《纪律》中,爱默生将大自然与人类认识事物的理性联系在一起:“在考虑大自然的意义时,我们立即会想到一个新的事实,即自然是一种纪律。”“空间、时间、社会、劳动、气候、食物、运动、动物、机械力量等等,都在日复一日地对我们进行诚挚的教诲,其意义是极为深远的。它们同时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与理性,理性则将所有这些自然的教诲编织到它自己的思想网络中去,让人经过类比的方法领悟物质与精神的联系。”“大自然是一种理解的纪律,它帮助人认识真理。”[2]29在《美》中,爱默生说:“自然界的美,除去上述两层之外,还可以通过另一层次进行观照,即把它变成一种智力的对象。自然美除了它们与美德的联系之外,它们也同思想有关。人的智力努力搜寻事物的秩序,……,天下万物在上帝的心目中井然有序,绝无一点私情偏袒。思想的力量与道德力量相互传递,……,美依然需要智力的理解与追索,……,自然美在人的心灵中改造它自己,不是为了毫无结果的沉思,而是为了新的创造。”[2]18

在《瓦尔登湖》中,梭罗同样在描述湖的美景之后将读者的思考引向对于生活哲理的探索。在《简朴生活》中,梭罗的注意力从自然转向对于生活的思考:“让我们沉思片刻。我在前面提到的大多数烦恼和焦虑会是什么?”[3]7梭罗详细推敲了“生活必需品”的定义,这是通过对于感性直观的判断获得知识的过程:“说到所谓的‘生活必需品’,照我看来,是指所有人花费了精力才获取的物品。或者它从最初就是不可缺少的,或者经过长久的使用,成了人们生活中极其重要的物。”“人类发明的东西,不仅是房舍,还有衣服和烹饪的美食,……,最初火还是奢侈品呢。而到了现在,围火取暖也成了生活必需品了。”[3]7最后,梭罗得出思考的结论,这是他对于必需品的重新定义:“在当今时代,在这个乡村,我凭借自己的体验,发觉只需要几样工具就可以生存下去,一把刀、一把斧头、一把铁锹、一辆手推车,已经足够了;对于勤奋好学的人来说,灯光、文具,加上几本书,这已是第二位的必需品了。这些东西花费不多就可获得。”“大多数的奢侈品,大部分的所谓生活的悠闲自在,不仅没多大必要,而且对人类的发展实在是个阻碍。”[3]9

三、自然万物的合目的性:从知性到理性

康德哲学将人类理性划分为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两大部分。理论理性为自然立法,实践理性为理性自身立法。但在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应该有一个连接两者的中间环节,否则理性本身将是分裂的。这个中间环节就是“判断力”,它是使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协调一致、相互过渡的“调整性法则”。它的基础是“合目的性原理”。“‘合目的性原理’作为主观的调整性原理使我们能够将自然看作一个无限多样的种类相互递属从低到高进展的目的系统,以此来解决自然与自由之间的沟通问题。”[4]219自然的合目的性包括“主观的合目的性”和“客观的合目的性”。前者说明自然在形式上符合主观的形式,后者指自然在质料上其自身就具有客观的合目的性。

自然的主观合目的性是合目的性的美学表象。康德主张美的本质是主观的而且是纯粹形式,与被把握的对象没有直接的关系。“一个事物被称为美的,并不在于事物本身的性质,而是因为它符合了主体的某种形式,从而引起了主观上愉快的美感。”[4]220这种美感不受感官对象的限制,是一种对自然的无涉功利的自由观照。

在《美》中,爱默生说明了美是主观的纯形式:“人对自然形式的简单感觉是愉悦,……,在自然永恒的宁静中,人又发现了自我,……,大自然仅以它的美好可爱使人获得了满足,其中并不含带有肉体方面的好处。”[2]15“对于自然美来说,它的完满充分取决于一种更高级的精神因素。那种能够让人不带任何矫揉造作去真心热爱的美,正是一种美与人类意志的混合物。”[2]17“大自然是一片储存着形式的大海,这些形式及其近似,甚至是一致的。一片树叶、一束阳光、一幅风景、一片海洋,它们在人的心目中留下的印象几乎是类似的。所有这些东西的共同之处,那种完满与和谐,……,就是美。美的标准在于自然形式的全部轮回,即自然的完整性。”[2]19爱默生又强调了是人将美赋予自然万物:“自然界的美,……,还可以通过另一层次进行观照,把它变成一种智力的对象,……,人的智力努力搜寻事物的秩序,……,自然美在人的心灵中改造它自己。”[2]19爱默生认为美的产生要归结为人类的心灵:“世界因此是为了人类的心灵而存在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他对于美的欲望。”[2]20爱默生认为自然之美是通向自由的桥梁,它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人类的道德法则:“自然界里的美并非是至高无上的。它仅仅是内在、永恒之美的前导,它本身却不是完满十足的善。它不能作为大自然的根本原因的最终或最高表现。”[2]20爱默生在此明确认为永恒之美是具有伦理意义的完满十足的善,这种善是自然万物的根本原因。

自然的客观合目的性使我们将自然看作是一个从低到高的目的系统。自然的“最高目的”应该是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为之而存在的目的,这个“最高目的”作为自然目的系统的顶点只能是人。而作为最高目的的人的“终极目的”在康德看来就是人类理性的“至善”,即幸福(自然)与德性(自由)的最高统一。

爱默生认为自然作为从低到高的目的论系统是暗含着某种有目的的规律性的,这种规律性的最高目标就是在自然之中发现自由。《纪律》中,他写到:“我们同可感知事物打交道,这就是一种不间断的练习过程,它教给我们有关差异、相似、秩序、本质与表象、循序渐进、触类旁通、统一运筹等必要的知识。”[2]29“每一种生物都是另一种生物的变更修正,它们之间的相似大于它们的差异,而制约它们的根本性法则是完全一致的。……,它隐藏在大自然外表下的深处,反映出宇宙精神的宏旨。万物各异,其实相通。”[2]34这个宇宙的宏旨只能是人类的至善,因为人类理性为自然界立法,也为自身立法。爱默生认为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和联系意味着它们拥有共同的规律或最终目的,自然归根到底是一个具有统一性的整体。”我们从这些例子中充分认识到自然的统一性,这是一种富于多样性的统一,……,它随处可见。天下万物,差异无穷,却都给人以统一的印象。古希腊的克塞诺芬尼曾经抱怨说,不论他朝什么方向看,那里的事物总是迅速地复原为一个整体。……,一片树叶、一滴水、一块水晶或一段时光,无不牵涉到整个世界,并且有助于整体完美。每一小粒物质本身都是一个微型世界,它忠实地反映出它同世界的相似之处。”[2]33

由此可见,在超验主义文学作品中,自然万物作为一个整体的合目的性是沟通自然与自由的桥梁,是通向人类至善的必由之路。

四、超验主义中的道德法则

人类的认识能力是由感性到知性,再由知性到理性。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他既是一种自然存在,又是一种理性存在,因而同时受到自然法则和理性法则的支配。“自然法则是人不得不服从的法则,而理性法则是人应该遵守但却不一定遵守的法则。”[4]213真正体现主体能动性的是理性为自身立法,因为它体现的是人类理性的自由。只有当人克服了感觉欲望的限制,完全按照理性的法则行动的时候,理性法则才能发挥作用。理性法则对人表现为命令他“应该做什么”的道德法则。

超验主义文学作品的内涵正是循着康德的这一思想展开的,由对于自然的生动描述上升到对事物的理性认识,然而其最终目的却是体现出人类自由的具有伦理意义的道德法则。唯有道德法则才能体现出人类的尊严,体现出人类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的自由意志。

在爱默生的《美》中,作者由自然美景引出道德法则:“美是上帝赋予美德的标记。大自然的每一种运动都是优雅的,都遵循着道德法则。”[2]17他又将自然景物与伟大人物的品格联系在一起:“当斯巴达国王利昂尼德斯及其300名武士重伤垂危之时,太阳和月亮相继露面,照亮色莫庇勒山的陡峭山路。当阿诺德·温克尔利勒站在高耸入云的阿尔卑斯山上,……,此时的英雄豪杰难道就没有资格为他们的壮举增加一点自然界的壮美吗?当哥伦布的小船靠近美洲大陆的沿岸,……,哥伦布背后是一片大海,周围是印第安群岛的紫色山峦,难道我们能把这位伟人同他身旁生动的景色隔离开吗?”[2]17“在私下场合或肮脏杂乱的环境里,一桩显示真理或英雄气概的举动往往会立即使山河变色,日月生光。”[2]18爱默生强调了对美的理解与人的行动之间的关系:“思想的力量与行动的力量互相传递,其中一种活动的完全实施导致另一种活动的完全实施,……,美依然需要智力的理解与追索;紧随其后,它也需要行动力量的追索与探查,……,自然美在人的心灵中改造它自己。”[2]19这是从理论理性到实践理性的飞跃。

在《纪律》中,爱默生更是直接谈到了道德法则:“一切事物都是道德的,它们千变万化,却总是与精神本质维持着一种不间断的联系。大自然因此而以其形式,色彩和运动傲然地存在着——每一颗远在天涯的星球,每一种化学反应(从最简单的晶体直到生命的原理),每一项植物学变化(从一片树叶所包含的生长第一原则),直到热带雨林和形成的煤层,每一种动物的机能(从海绵一直到大力神),都会向人悄悄地提示或大声地宣告是非的法则,并且呼应基督教十诫的规定。因此大自然永远是宗教的盟友,它用它所有的壮丽景色来增进人的宗教情感。预言家与传教士,大卫、以赛亚、耶稣,他们都从大自然这一源泉中汲取灵感。这种伦理精神是如此深入地植入于大自然之中,以至于它就成了自然存在的目的。”[2]32他又说:“大自然对于每个人的道德影响,等于它从自然界领悟到的真理数量。”[2]33

在《瓦尔登湖》中,自然美景作为一个整体同样导向对于道德法则的思考,作者对于道德法则的揭示也是循着感性、知性、理性这一思路展开的。作者在描述景物的同时得出对于生活的感悟,这是他在湖畔感性的生活经历上升而来的知性认识。在书的结尾处,梭罗谈论的焦点从对于事物的认识判断转向了道德法则:“不管你的生命多么卑微,你要勇敢地面对它去生活;不用逃避,更不用恶语诅咒它。”“我亲眼目睹,一个知足的人,在那里生活得宛如在皇宫里一样,生活得如此开心又如此心满意足。”[3]208“越是在贫困的生活中,你才越能领略生活的甘美。你再也不用去做毫无意义的事了,……,多余的财富只能买多余的商品,而人的心灵所需的物品,是用钱买不到的。”[3]209

在《更上一层的法则》中,梭罗花了大量篇幅阐释了自己的道德观,这是由感性知性升华而成的自由境界、道德领域的描述。在梭罗看来,最高的善就是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价值。他首先谈到了他对于狩猎的看法:“我对于猎杀飞禽鸟类有着不同的看法,在我来森林中之前,就已卖掉了我的猎枪,……,无论在哪个野山林园都没有足够的鸟兽来供给他们打猎。”[3]136梭罗的恻隐之心是面向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形成的,他给出的道德规则的结论是:要反对所有违反生命价值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和主张:“对那些整天沉溺于狩猎的少年,我也曾说过类似的话,我坚信他们在未来完全能超越这一阶段,从没有一个人无忧无虑地度过他的童年时代以后,他还能随意虐杀任何生灵,因为生灵和他一样具有生存的权利。兔子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呼喊得极像一个小孩。我在此警告你们,母亲们,我的同情心并不只是撒向人类。”[3]137关于钓鱼,梭罗说:“他们得到湖上垂钓一千次,才能使钓鱼这种陋习沉没湖底,他们的目标才算得到了净化;毋庸置疑,这样的进化过程时时刻刻都在继续着。”[3]137梭罗认为钓鱼会损害他的自尊心,因为这种嗜好违反了更高一层的道德法则:他自己为自己设立的道德法则。他说:“每次钓鱼之后,总感觉我的自尊心又低落一层,……,我就发觉还是不钓鱼更好一些,……,我这种与生俱来的嗜好是归于造物中比较卑贱的一种。”[3]138

随后梭罗完全着力于探讨人类的道德生活,他认为控制欲望是人生达到至善生活的途径。“能控制我们的七情六欲和身体之外的感官,且能做善事的话,按《吠陀经》的偈语是与神贴近的心永不可缺少的要素。精神能够瞬时浸透身体的每个官能和部位而将外在的最粗俗的淫欲转变为内心的纯净和虔诚。我们生殖的精力,一旦得到放纵,将会使我们淫欲无度;节制了它,则会令我们精力旺盛并得到振奋。贞节之美是人类的花朵,而创造力、英雄主义、神圣等等,则是它的各种果实。”“当贞节之门洞开,人们就会即刻奔涌到上帝之前。我们时而为纯洁所激励,时而又因不法而懊丧。我们知道身体内的野性在日复一日地消亡,而神性却在日复一日地生长的人是有福之人。”[3]141梭罗认为放纵和节制是一切恶和善的根源,后者将使人过上有道德、有尊严、有意义和价值也是幸福的生活:“所有的淫欲,尽管形式各异,都只是一回事,所有的纯洁的本质也一样。一个人狼吞虎咽、群奸群宿或纵欲贪杯,实际上没有分别。一叶知秋,我们只要看一个人做其中的一件事,便知道他是何等的放纵之徒。”[3]142由此可见,《瓦尔登湖》的思路是借助对于自然事物的描述通达超验的道德领域,揭示道德的至善才是梭罗写作此书的最终目的。

五、结 语

一般认为超验主义文学着重于自然景物的描写而缺少系统化的思想体系,其研究通常也是分为自然观和思想观两部分单独进行的。这就将这两部分割裂开了,没有看到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实际上,超验主义文学作品是严格符合康德哲学的体系结构的。可以说它是对康德哲学生动的文学阐释。通过康德哲学看超验主义文学,我们可以发现,自然在其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一方面,对于自然美景的感性直观的描述为文中的知识判断提供思考的质料,这是真理的形成过程。另一方面,自然作为一个由低到高的目的系统,又是连接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中介,它使自然法则与道德法则协调一致、相互过渡,进而促使人类思想由受自然法则严格决定的理论理性转向自由的实践理性。这样,超验主义的自然观和人生观就相互联系起来了,两者在超验主义思想体系中的位置作用以及相互关系就非常明确了。可以说,超验主义文学作品是有内在共同特征的,是有体系和规律可循的,其各个部分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

[1]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 赵一凡,等,译.爱默生集:上[M].北京:三联书店,1993.

[3]梭罗.瓦尔登湖[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

[4]张志伟.西方哲学导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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