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环渤海地区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对策
2013-08-15王庆明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区域
王庆明
一、建立环渤海地区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基础条件
环渤海地区是指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三省二市在内的地理区域。环渤海地区是我国的政治核心区域,也是人口密度较大的经济快速发展区域,2010年环渤海地区三省二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1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达25.39%;总人口2.44亿人,占全国的比重达17.8%;人均GDP达4.14万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约为6576美元。这一区域是我国政治文化的核心圈,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优良的自然禀赋、雄厚的经济基础。同时,这一区域又是重大突发事件多发地区,建国后曾发生辽宁海城大地震、唐山大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及众多涉及石油化工、海洋运输、渔业生产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特别需要建立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重点区域。
1.灾害事故多发,社会易损性较强。环渤海地区属于灾害事故多发区域,较为常见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低温冰冻、暴雪、地震等。由于拥有丰富的矿产、油气、煤炭及海洋资源,因此油气安全事故、海洋污染事件等灾害事故多有发生。同时,海陆空交通发达,是中国交通网络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是我国海运、铁路、公路、航空、通讯网络的枢纽地带,交通运输事故也比较多。其中渤海湾被交通部确定为“四区一线”的重点水域和“四客一危”的集中水域。多发的灾害事故与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基础叠加,形成了较强的社会易损性。如果不能有效地防止和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则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受到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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