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执法犯罪的预防对策
2013-08-09曾庆纲王爽爽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4期
曾庆纲 王爽爽
一、城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2012年3月以来,奉化市人民检察院从小产权房等违章违法建筑物着手,依法查处了一批受贿窝案。分析这几起发生在城管系统内的受贿案,呈现出以下特点:
1.作案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呈现一定的规律性,首先都是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了违章违法行为,紧接着执法人员以违章违法事实为借口索要财物,或者当事人为避免被查处积极主动地向执法人员行贿,事后执法人员就会故意放水或者不予查处。
2.集体腐败现象明显窝案现象突出。
从调查中发现,上至城管局的局长,中至科长、队长,下到一些临聘执法人员都不能幸免。
3.受贿手段呈现多样化。
在调查中发现,除了传统的“一对一”送钱、送物等行贿手段外,还以先送小产权房后转卖给予差价行贿,或者入干股分红等多样化的手段来达到行贿受贿的目的。
4.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作为直接面对老百姓的基础政府管理人员,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方式将直接影响民众对政府管理体制的信任和评价。现阶段呈现出来的城管系统腐败现象滋生的现状,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严重威胁社会稳定,也使城管执法面临着失效的困境。
二、城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城管执法部门管理不严、监督机制不完善,是造成城管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
城管执法机构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有些部门和执法人员权限和责任不明确、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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