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印象
2013-08-09朱晓东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4期
朱晓东
去年8月,笔者有幸参加甘肃省赴港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听课和考察体验,对香港的廉政经验、法制体系和港人的思维方式有了深刻的印象。
“香港,胜在有ICAC”
廉政公署,英文缩写ICAC,总部设在香港北角渣华道303号,直属香港特首领导和指挥,由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三部门组成,分别负责贪污案件的调查、预防和教育,通过“三管齐下”的策略扼制贪污。《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赋予了廉署充分的权力和法律保障。
廉政公署前副专员兼执行处长郭文纬,是联合国反贪专家组唯一的华人成员,被誉为“香港廉政的代名词”,他受聘为我们讲述《香港由贪污之城变为廉洁之都的重要演变》。廉署成立前,香港腐败成公开化,一名因贪入狱警员的话,透视了当时官员贪腐的严重程度:“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郭文纬说,自己也是香港当年腐败的受害者,小时候,妈妈住院,叮嘱他带上一袋硬币,他问要硬币干什么,妈妈说要“打赏”护理人员,才能得到开水和便盆,甚至连十万火急的救火现场,消防员在打开水喉(水龙头)救火前,也要收取“开喉费”。廉政公署即是在这种社会极度腐败、民怨鼎沸的压力下成立的。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廉署基本摧毁了集团式贪污,260多名警察被判入狱,赢得良好的国际声誉,香港的廉政度在世界趋于前列。
在廉政公署的展厅内,陈列着自1974年2月15日廉署成立以来,铁腕肃贪的成果,诸多贪官纷纷落马,斑斑罪证赫然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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