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机制下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协调
2013-08-01易余胤梁家密
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2013年4期
关键词:利润
易余胤,梁家密
(暨南大学 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废弃和淘汰的废旧产品越来越多,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迫于环保压力,各国政府纷纷加强了环境立法,倡导企业进行废旧品回收再制造,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再利用率。如欧盟2003年出台的《报废电子与电器设备处理指令(WEEE)》,德国实施的《旧车回收法》规定汽车零部件的回收利用率从2006年的65%逐年提高到2015年的95%;我国2008年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开展再制造试点工作,2009年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1年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在各种法令下,企业被迫承担起更多的产品回收责任,因此闭环供应链的相关研究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目前,立法和奖惩问题已成为闭环供应链研究的焦点之一。Hammond(2007)采用变分不等式建立了WEEE立法下的闭环供应链网络模型,讨论了WEEE指令对闭环供应链和利润的影响[1]。Webster(2007)针对单一制造商与单一再制造商构成的闭环供应链,研究了新产品与再造品相互竞争环境下,不同政府回收立法对闭环供应链成员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影响[2]。Mitra(2008)在新产品与再造品相互竞争的环境下,研究政府的再制造补贴政策对再制造活动的激励作用,并探讨不同补贴政策对制造商和再制造商产生的影响。研究发现,不同的补贴政策均能有效提高再制造活动,但制造商与再制造商共同分享补贴政策的效果最佳[3]。陈二强(2008)研究了不同的政府奖惩政策对单一制造商与单一零售商组成的闭环供应链效率和成员最优决策的影响[4]。……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