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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 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

2013-07-19李欣洁蒋朝莉

学理论·上 2013年5期

李欣洁 蒋朝莉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入党代会的正式报告中,这一重大契机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丰富和发展。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一精神展开论述。概述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重要意义,讨论了在学习十八大报告的精神时,如何落实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

关键词:党的十八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实施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22-02

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在阐述“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部分特别提道:“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促进男女平等奠定了基础,也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提高,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并更加注重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其重要意义

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它的提出具有客观必然性。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家领导人江泽民同志在开幕式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国家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并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我们国家首次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正式在国际会议上提出。十年之后的2005年,我国在重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这部法律的时候,第一次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法律,在这部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实行男女平等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也是我们国家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正是由于这部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我们才真正从法律层面来落实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

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之所以会被国家领导人在国际会议上提出,这背后当然有着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我们先从国际方面入手,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纷纷用法律和政策来逐渐消除性别歧视,推动性别平等,这些国家均成功地推动了男女平等事业的发展。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也不能落后。所以在我国,我们将男女平等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之一,这就代表着我们的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对国际社会所做出的一个重要的承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在推动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也是有很多贡献的。再从国内的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妇女积极追求平等、追求解放的事业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广大妇女同志在追求平等之时也遇到了诸多的困难和挑战,这些困难和挑战的存在,客观上就要求我们的党和政府必须为妇女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为推进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做出决策。

第一,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首先,我们现在所讲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是包括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所有人,以人为本的“人”当然要包括女性在内。其次,我们所说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一个公平性,之所以要公平,就是为了让所有的人得到公平、自由的发展,因此男女平等也是社会公平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在整个社会和家庭中男女可以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责任,那么这个社会才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如果我们所生存的社会到处充满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那怎么能称之为一个公平的社会呢?再次,我们所说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一个全面性,因为男女存在的差异和男女的不平等可能会被其他一些差异所掩盖,再或者就是有可能会与其他差异、不平等现象交织在一起,不容易被分辨,特别是当城乡差异、工农差异、区域差异都得到重视了以后,那么我们所说的那些渗透于这些差异中的男女差异和男女的不平等现象就会被人们忽视,导致的后果就是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性原则;最后,我们所讲的科学发展观还强调一个可持续性,我们这里所指的可持续性是强调说它不仅仅要满足当代人的发展,还要对下一代人的发展有所帮助,女性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下一代的可持续性发展。以人为本,逐步实现男女两性在各方面的平等,从而推动实现人类的全面、公平、可持续的发展,最终让发展的成果可以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女性。

第二,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提倡社会和谐发展的主体都是我们人类,作为主体的人类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因此两性关系也就成为了影响社会各方面中最普遍、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只有从国家层面上把男女平等列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男女平等才可以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会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推动力。女性作为比较特殊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女性在整个家庭中有着一种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所以家庭生活中男女平等、互敬互爱尤为重要,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会是一个和谐、安定、有序的社会。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平等的参政、平等的就业、平等的资源占有、平等的劳动分配及其他方面的平等,都应该是以最广泛的形式把男女平等纳入其中的,不可忽视任何一方面。

第三,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推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保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我们把男女平等的原则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制度和政策中,这样妇女全面发展才能有重要的制度保障。把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必须大力宣传倡导,让更多人认同、接受,并自觉地在工作和生活中贯彻实施。

二、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党的十八大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妇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妇联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宣传活动,努力使广大妇女做到“知晓、坚信、奋进、贡献”。

首先,加强“国策”宣传,强化“国策”意识。基本国策问题,说到底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如果基本国策出现了偏差,很容易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把学习宣传这个“基本国策”当作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优化实施基本国策的环境,为了确保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落实到位,我们的党和国家政府要面临很多具体的问题,比如,我们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让基本国策这一根本准则深入人心,从而推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及妇女观来分析认识男女平等的问题,指导妇女工作,并将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其次,优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十八大报告中有四处提及妇女儿童事业以及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发展问题,其中一点便是“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一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这20个字具有划时代的重大现实意义。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十八大报告中,这不仅仅是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府对妇女工作的支持关心,和对妇女工作者的鼓舞,既是机遇,也是新挑战。所以国家、社会要为妇女同志也可以与男子一样平等地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思考在新形势下如何让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深入人心。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全社会来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级党政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到实处。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增强决策部门落实男女平等的自觉性,提高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公共认同度。

十八大之后,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在北京主持并召开了全国妇联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并号召广大妇联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妇联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下一个时期妇联的各项工作。宋秀岩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在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有新的发展和新的作为,大力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大力推动实施新一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更好地反映妇女群众呼声,更好地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最后,加强基层妇女组织的能力建设。妇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十八大报告里也有所提及,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妇联作为众多人民团体中的一员,党和国家给予了很大的期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妇联应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比如说大力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和协理制,引导妇女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推动解决妇女利益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同时,要与妇女群众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倾听妇女呼声、了解妇女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妇联组织要切实做好科学发展的“带头人”、排忧解难的“娘家人”、真诚服务的“贴心人”,进一步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妇女儿童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为社会和谐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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