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规模控制:言行不一*
2013-07-08王曦,王茜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5期
王 曦,王 茜
【责任编辑:许玉兰;责任校对:许玉兰,杨海文】
一、引 言
货币政策的实施与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表现密切相关。要制定有效的货币政策,首先必须了解我国现行货币政策实施的真实情况。自上世纪80 年代以来,我国进行了渐进式的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改革前,我国的货币政策是以信贷规模作为中介目标,央行主要通过信贷计划和央行直接借贷来控制银行贷款的总量和投向,以实现其最终政策目标①1984—1994 年,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将信贷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另外,由于贷款是金融机构信贷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文对“信贷”与“贷款”不作严格意义上的区分。。1994 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按季度公布货币供应量统计监测指标,并取消央行直接借贷。这标志着央行宏观调控从直接调控为主开始过渡至间接调控。1998 年1 月1日更被认为是我国从直接货币调控向间接货币调控的转折点。自此,我国央行宣布正式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取而代之的是央行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使用货币供应量作为惟一中介目标,确立以公开市场操作、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和再贴现等间接调控工具为主的货币调控机制。目的是使得商业银行能依据其资产负债状况,自主运营,转变为真正的商业银行。
理论上,从1998 年央行宣布取消对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限制起,这些银行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自行决定信贷投放规模与对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