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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新星的陨落

2013-07-05甄毅

检察风云 2013年13期
关键词:新星补偿

文/甄毅

官场新星的陨落

文/甄毅

此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列为2012年度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文系首次公开披露这位昔日官场新星的堕落过程。

由于在大学里及走上工作岗位后表现出色,他被作为优秀人才引进到机关工作,不久即担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后又担任副镇长、镇长,成为当地官场极具竞争力的“新星”。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当地法院的一纸刑事判决文书却彻底改变了这位年轻官员的命运。他因在负责拆迁工作中滥用职权并收受他人贿赂150余万元,而被法院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半,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此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列为2012年度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文系首次公开披露这位昔日官场新星的堕落过程。

官场新星有权即变贪

1976年2月,吴琨出生在重庆市綦江县的一个普通百姓家庭,他自幼学习用功,表现出色。高中毕业那年,吴琨考上了常州市内的一所本科高校。在大学里,吴琨发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业成绩优秀。吴琨有着超常的演讲和文字表达能力,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还表现出了非凡的组织领导才能。

大学毕业后,吴琨很快在常州市落实了工作单位。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后,他从头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前行,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2006年年初,吴琨被调整到湖塘镇担任副镇长。湖塘镇地处常州市郊,是武进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组织上让吴琨离开机关到这个重点镇上任职,既是对他的考验,更是为他的下一步发展积累资本。对此,吴琨本人心知肚明。也正因为如此,他走马上任后真抓实干,勇打头阵,意欲在分管领域干出一番成绩。

2006年年底,区里交由湖塘镇政府负责实施的湖塘纺织城地块项目拆迁二期工程启动,按要求,该拆迁工程须在2008年初基本结束,部分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遗留问题可延续至2011年。拆迁安置工作因涉及多方利益诉求,难度之大被喻之为“天下第一”。镇党委经过研究,决定由吴琨担任该拆迁项目的政府工作组组长,全面负责纺织城二期拆迁项目的企业、民房的拆迁谈判、签约及补偿安置工作。

受领这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后,吴琨克服畏难情绪,亲力亲为勇打头阵。他带领工作组成员逐个企业、逐家逐户摸底做工作,阐明政府的补偿和奖励政策,动员企业法人和居民服从大局尽快搬迁。吴琨这样做的目的,是期望能有一个好的开头。

然而,在组织拆迁过程中,棘手问题还是接踵而至,这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和居民要价太高,谈判进度缓慢,“钉子户”应运而生。每每遇此,一心想追赶工作进度、且有最后拍板权的吴琨,总会亲自上阵,敲山震虎,敢啃“硬骨头”。年轻干部魄力大,敢担当,加上个性强势,吴琨很快在被拆迁户中确立了“强人”地位,使一些欲讨价不休的户主动摇了。一些精明的企业老板或户主,见对抗之路行不通,故转而想办法找吴琨套近乎,改对抗为配合,目的是想让吴琨多给补点钱。这其中欲利用吴琨权力,借机发点横财的人也大有人在。

武进一针纺公司是家私营企业,这次也被列入拆迁对象,吴琨曾和该公司老板余凯见过几次面。开始,余凯并不是很配合,但后来目睹吴琨的强势及受“高人”指点,遂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决定通过向吴琨示好,以求得更多的补偿。

2007年8月的一天,余凯主动邀请吴琨到公司坐坐,见面后,余凯表示:“我现在想通了,会看在吴镇长的面子上,为大局着想配合拆迁,不过也希望镇长多考虑企业的苦衷,在相关补偿上予以关照。”吴琨见余凯这次的态度非常好,且愿意给自己面子,于是当即表示可以适当考虑对方的要求。这次见面临别时,余凯硬将一个事先备好的、装有5万元现金的方便袋塞进吴琨的车内,吴琨推辞不过,只好将袋子先收了下来。

回到办公室后,当吴琨发现袋子里装有5万元现金时,他先是为之一惊,后又为要不要将钱退还余凯而纠结了几天几夜,但最终他还是失去理智收下了这笔钱。“收了钱就要给人办成事”,这是吴琨的处事原则,随后他指示拆迁工作组副组长李岳、相关负责人丁大伟、张宏等人,具体落实余凯企业的拆迁补偿事宜,并明确表示要予以关照。吴琨还同时暗示余凯要和李岳等人搞好关系。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余凯其实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况且去找吴琨帮忙都是这些人给他出的点子。

在接下来的具体操作中,吴琨等人明知故犯,按高于文件标准的补偿价格,对余凯企业的厂房上浮一级标准实施补偿,并且在明知拆迁公司提供的该企业职工人数、纳税金额非真实情况下,仍同意按拆迁公司提供的数据实施相关补助、补偿及奖励,致使余凯的公司非法多获取政府拆迁补偿款151万余元。事成之后,余凯又于2008年1月再次给了吴琨5万元,李岳等人也都有份。

余凯的企业被拆迁后,又毫无依据地提出解决企业用地及污水、热能、自来水接管等费用补偿问题,但吴琨没有答应。之后,余凯又分二次送给他8万元,拿了好处后,吴琨去征求心腹、拆迁组副组长李岳等人的意见,问余凯的忙还能否帮,李岳等人显得经验老到地告诉吴琨:“审批大权在你手里,你说行就行,你说不行就不行,反正我们听你的,况且这事又不需要公开。”听李岳这么一说,吴琨心里有了底,并终将原则抛到脑后,拍板补偿给了余凯134万余元。

李岳等人其实亦都从余凯那边得了好处,即使吴琨这次不同意,他们仍会做吴琨的工作。吴琨前后一共收受余凯给的贿赂18万元,但却让国家损失了280多万元。什么叫慷国家之慨中自己私囊,吴琨等人的行为就表现得很典型。

吴琨作为常州市武进区官场上的一颗“新星”,他的倒下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但根本的一点还在于权力的不受约束及拆迁补偿中的暗箱操作。

徇私舞弊肆无忌惮狂敛财

如果说吴琨起初拿原则做交易,还恐惧党纪国法的制裁,但在尝到权力可以轻松变成金钱的利益刺激后,他的思想防线逐渐崩溃,贪欲加速膨胀,为敛财甚至发展到和手下各个权力链上的人员串通勾结,大捞好处。不过,此时的吴琨仍怀有两种心态,即既要好好工作争取进步,又要利用不受制约的权力大捞好处,既要当官又要发财。

2007年下半年,吴琨在又接连独自捞了几次好处,并替人办成多补偿的事后,即日趋紧迫地意识到,自己这样独来独往不安全,只有使权力链上各个环节都能达成默契,有财大家发,才能安全无虑。基于这种考虑,同时判断拆迁组副组长李岳、成员胡坤、拆迁公司项目经理王胜斌等人也已借机收过他人好处,于是吴琨决定干脆把事情挑明,以便大家配合得更好。

这年夏季的一个晚上,吴琨设宴款待几名手下心腹,席间他以倒苦水的口吻说道:现在这拆工作真是太难做了,特别是一些人想方设法送礼上门,提出要关照,真让人头疼呀,看看大家有什么好办法?见吴琨提起此事,老练的李岳即回应道:“要想绝对一碗水端平做不到,我们整天没日没夜地干,图什么?国家又不缺那点钱,我认为人家找上门,只要可靠的能帮则帮,处理问题灵活点即可。”李岳的一席“高见”当即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随后,大家又借酒出招,并达成了敛财默契。最后,吴琨再次提醒大家:“兄弟间的事要互相配合,守口如瓶。”

在与权力链上的几个关键人物串通好后,吴琨也就无所顾忌了。2007年8月的一天,改走“技术路线”的常州某机械公司老板杜云飞,经人指点携带10万巨款密见吴琨。两人见面后,杜云飞先是大倒苦水,称本次拆迁不仅殃及自己的企业,而且连住房也要拆,损失太大。苦水倒完后,杜云飞表明愿意配合吴琨工作,但希望能多给些补偿。吴琨清楚杜云飞的来意,在听了其一番表白表态道:“现在大家都想多补偿,但事实上又做不到。不过你的事我会放在心上,会尽力帮忙。”见吴琨这么一说,杜云飞连连感谢,离别时他将装有巨款的袋子留在了吴琨的办公室,并表示事成之后还会感谢。

收下杜云飞的10万元重金不久,吴琨就召集李岳、张宏等心腹研究杜云飞企业拆迁补偿事宜,安排相关人员帮助杜云飞实现目的。李岳、张宏等都拿了杜云飞的好处,所以落实起来自然卖力。后经“内鬼”指点,杜云相赶在正式拆迁谈判前,将实际为一层的部分厂房在中间隔开,变成了二层厂房,增加了面积。杜云飞做好手脚后,即主动约请吴琨、李岳、张宏等人到湖塘镇某茶庄谈判,并先为每人送上一张可领取五条软“中华”的香烟卡。谈判过程中,杜云飞先直接表明了立场,提出将原为一层的厂房按二层计算面积并进行补偿的要求。吴琨等人明知杜云飞的要求违规,但仍一致表示同意。吴琨等人的本次“放水”,使国家损失了近160万,而这笔钱却都落进了杜云飞的个人腰包。此次目的达到后,接下来杜云飞又分两次送给吴琨10万元,吴琨在杜云飞后来的住宅拆迁补偿中,又变换手法让他多得了好处。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还有“内鬼”为捞好处而主动向外透风呢!

2008年下半年,湖塘镇居民陈盛获悉“向吴琨砸钱只赚不赔”的绝密情报后,即有意用金钱“攻下”吴琨。随后,他筹集了30万元现款,并借机一次性送给了吴琨。吴琨收下钱后,便和颜悦色地问陈盛道:“你想达到什么目的?”陈盛实话实说后,吴琨表态道:“补偿的事我会帮你忙,但你嘴巴要紧,同时胡坤、王胜斌那边很重要,你看着办吧。”陈盛对此心领神会,并表示事成之后还会感谢吴琨。

吴琨在收下陈盛的30万元后,很快授意胡坤、王胜斌等人找陈盛密谋策划,拿出可行性方案。同样拿了陈盛好处的胡坤、王胜斌等人立马行动,并很快帮陈盛拿出了一个借拆迁敛财的具体计划,即在房屋拆迁丈量评估过程中,将陈盛420多平方米的沿街阁楼、阳台、走道、彩钢瓦棚等无证面积,全当作有证民房来进行补偿。此外还打算将陈盛名下一套房产的无证部分,按有证面积进行拆迁补偿。胡坤等人将与陈盛谈妥的这一方案向吴琨汇报,吴琨问:“这样弄安全系数有多大?”胡坤答道:“这事除非陈盛放水,否则安全系数百分百。”见胡坤这么判断,吴琨当即拍板同意,并安排由胡坤和王胜斌具体操作。

陈盛的事情尽管在后来操作中遇到阻力,但吴琨还是斗胆拍板敲定,终使陈盛非法多得到拆迁补偿款147.7万元。陈盛拿到这笔钱后,又于2009年9月的一天再次送给吴琨5万元,吴琨毫不客气地收了下来。

吴琨除利用掌控拆迁补偿审批权大肆敛财外,还利用分管环保等条口,在为他人承接工程、化解投诉等方面,收受他人钱财。

东窗事发 “新星”陨落

2011年2月,吴琨在副镇长位置上熬了四年后,终于坐上镇政府第一把交椅。吴琨当上镇长后,贪欲极度膨胀的他自然不可能收敛,与众多贪官的堕落轨迹别无两样。

常州某民营公司老板陈磊与吴琨的关系不错,吴琨任代镇长期间,就排除竞争对手并促成了陈磊妻子与湖塘镇政府合作经营某生态园项目,并给于对方许多帮助。2012年春节期间,陈磊以感谢为由送给吴琨一套价值2.36万元的纪念金币,吴琨笑纳。

北京某环保公司在经营湖塘镇某污水处理厂项目上,多次得到吴琨的关照。该公司负责人为能使自己的公司继续得到吴琨的关照,于2012年3月中旬的一天,送给吴琨一块价值3.5万余元的金条,吴琨心安理得地收了下来,并承诺会继续关照对方的公司。

吴琨以权敛财、收受他人贿赂,不光无技术含量,而且是团伙作案,牵扯到一批人,这其中只要有一人暴露即会面临“一锅端”。吴琨不是笨人,他不会不考虑到这些因素。他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原因不外乎令利智昏和侥幸心理作怪。

老话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年三月下旬,即有掌握内情的人检举揭发吴琨在负责项目拆迁过程中,徇私舞弊,使一些被拆迁企业通过不当手段多获取补偿款,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举报还直指吴琨等人收受了这些企业老板的大量贿赂。

2012年3月31日,武进区检察院反贪局电话通知吴琨过来接受问询,吴琨接到电话后显得惶恐不安,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赶到检察院并如实供述了在负责拆迁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收受他人贿赂150余万元的事实。

随后,吴琨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并于同年4月26日被逮捕。

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了由吴琨实际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上的资金近200万元,另有金币、金条等。

吴琨出事的消息传开后,在常州市武进区官场引发极大的震动,许多领导及熟悉吴琨的人都私下里表示:“真没想到,他这样前途无量的人也会为钱出事!”而同样感到不可理喻的则是吴琨的妻子李蕾,李蕾压根儿不知道丈夫在外收了人家这么多钱。这其实可以理解,在吴琨收受他人的150余万元贿赂中,现金部分他基本都存在了以父亲名字开设的账户上。

2012年10月26日,武进区法院对吴琨一案作出宣判,以吴琨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吴琨的受贿款、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听完法官的宣判后,吴琨回头看了眼坐在旁听席上的妻子及亲属,顿时泪如雨下,后悔之情定格在了他那张挂满泪水的脸上。

吴琨受到法律的惩处后,窝案成员李岳、胡坤、张宏等五人,也都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2013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典型案例,其中吴琨等职务犯罪窝案在选定的15起案件中名列第六。

吴琨作为武进区官场上的一颗“新星”,他的倒下有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但根本的一点还在于权力的不受约束及拆迁补偿中的暗箱操作。若真能把权力关进笼子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把拆迁补偿的整个运作过程放在阳光下,吴琨等人兴许不会走到这一步。当然吴琨的犯罪,与其个人在权力和金钱面前经不起考验有直接关系。这一点值得我们的年轻干部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

(文中除吴琨外均为化名)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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