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月令均法”解读还原

2013-06-07孙克仁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孙克仁

《礼记·月令》作为先秦典籍的篇章之一,吕不韦(?—前235年)当年编纂《吕氏春秋》时,曾引其格局和内容,作为全书的总纲。“月令”本是一种古老的文章体裁,格局有如坐标。它以四季十二月时令和五行相生来构成框架,纳入天文、礼仪、习俗、政务、法令、禁忌、饮食、音乐等内容,集成体系,以展示“天道”。

《礼记·月令》中,其实一直记载着利用弦的节点来构建乐律的完整阐述。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严谨而翔实的原载,经汉代学者以三分损益律的思路曲解和误导,被导入了歧途,延续了两千多年。①参见本篇末附录一。本文是对此疑案的一次还原澄清。

均,曾是一种仅设一弦,与律管并肩的古老律器,远在三分损益法被推广之前,有相当长的阶段,乐律制度都是单凭演奏律器来勘定的,形成管法和弦法。管法靠吹奏泛音(开管、闭管泛音相配)[1];弦法则以均来组阵,依弹奏节点音(泛音、实音),配合调弦来进行推演。因使用均②重刊明道本《国语·周语下》:“对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三国吴·韦昭注:“均者,均钟。木长七尺,有弦系之,以均钟者,度钟大小清浊也。”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45页。,在古代典籍中,如三国吴·韦昭的《国语》注,曾将其称为“钧法”③重刊明道本《国语·周语下》:“是故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三国吴·韦昭注:“钧,所以钧音之法也,以木长七尺者,弦系之,以为钧法。”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42页。。在《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则称“成均之法”④《周礼·春官·大司乐》:“大司乐掌成均之法。”汉·郑玄注:“郑司农云:均,调也。……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