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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监管驱散腐败“阴霾”——记和顺县“清‘两资’阳光行动”

2013-05-26王淑英郭琦镖

支部建设 2013年15期
关键词:规范资金阳光

■王淑英 郭琦镖

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和顺县的县域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露天开采、城中村改造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土地征占和矿产资源开采等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自有大额资金日益增加,由此也引发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金管理缺位、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如何管理好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自有大额资金这“两类资金”,减少群众身边的腐败,化解基层干群之间的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农民,既是新形势下的一大难题,也是农廉工作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对此,和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拥东认为,规范“两类资金”管理,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要让“两类资金”真正惠及民生,让老百姓满意,就必须找出问题根结,下猛力,出实招,把权力赶进制度的笼子里。2012年7月份起,和顺县以“规范涉农项目资金和农村集体自有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为目标,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在全县掀起了“清‘两资’阳光行动”。

深入调查 摸清情况

“清‘两资’阳光行动”的开展得到了市县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晋中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琦三次前往试点县调查了解情况,而且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孙永胜作出了“县、乡、村三级要积极行动,敢于先行,抓好试点,破题出彩”的重要批示。在市纪委的悉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倾力帮助下,和顺县纪委积极落实,发动财政、农业、农经、审计等部门专业骨干21人,通过开展县、乡、村联合摸底行动,全面掌握了全县“两类资金”的总体情况,明确了重点监管部门、项目和行政村,选择“两类资金”额度较大的县义兴镇为典型进行重点解剖,对占义兴镇总村数51%的32个行政村的“两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进一步摸实情,查问题,找漏洞,集体“会诊”,探索规范农村“两类资金”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形成辐射,在全县同步推进。

工作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渐浮出了水面。有资金管理上的问题,表现在诸如负债经营的村招待费逐年提升、村干部随意插手财务、村财务管理无序、挤占挪用涉农项目资金、土地补偿分配比例不达标等方面;有项目管理上的问题,表现在诸如以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工程监管缺失导致后续项目无法开展、村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公开、工程项目未经民主程序随意发包等方面。有两个村100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款未按比例分配给村民;另有两个村涉及数百万元的项目工程不经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发包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成为诱发群体上访的根本原因。

制度监管 阳光运行

为从根本上解决“两类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构建农村“两类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清‘两资’阳光行动”中,和顺县纪委组织县直涉农部门和义兴镇镇、村两级,研究制定了一整套“两类资金”的管理制度,以和顺县政府办文件印发。这一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对涉农项目建设和涉农资金运行以及村集体大额自有资金分配使用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都作了详细规定,克服了以往项目和资金管理中的“暗箱操作”、人为干扰、主观随意等突出弊病。规范了县级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规范了乡村两级分户管理,规范了村集体大额资金管理流程,规范了部门项目的正常运行,便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提高了民主管理水平。尤其是《和顺县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农项目实行了公开、报备、预算、责任、验收、追究等制度,明确项目申报前必须进行征询论证和联合审议,项目实施中根据工程进度实行资金分档拨付,并要求严格进行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控制了多头申报和重复投资,避免了虚报和套取国家资金,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涉农部门的配套管理办法,将项目全程公开、资金拨付流程、工程跟踪监管、项目后续管护等内容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制约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强化了项目的管理责任。《农村“两类资金”管理办法》突出强调了“两类资金”在农村的使用、分配中必须履行的“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及“五签一审”的制度要求。《农村“两类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追究责任的16个不准和违规违纪的追究办法。《农村“两类资金”公开制度》规定了各级对“两类资金”的具体公开内容和形式。《关于规范和顺县村级招待费管理的意见》专门解决村级招待费开支无序无度,挤占项目资金的突出问题等等。县纪委将《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农村“两类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制度》等33项制度汇编成册,印制了《农村“两类资金”管理制度汇编》,以帮助基层干部规范管理,方便群众有效监督,从而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目的。

同时,以政府门户网站、阳光农廉网、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宣传栏等为载体,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间节点,除“3·25”、“7·25”村务公开日外,采取专题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等形式,对政策、资金、监督进行了全面公开。发放“强农惠农政策资金明白卡”,开展政策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支农惠农政策,实现政策公开;通过“一折通”把涉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实现资金公开;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畅通广大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实现监督公开。特别是对和顺县阳光农廉网进行了改版升级,打造了全新的服务监督平台,有条件的村为方便村民查询还设立了农廉查询室。

就涉农项目资金而言,涉农项目申报、资金拨付、招投标、项目预决算实现了全程公开。涉及民生的项目工程更要召开民主大会,进行民意问询,让村民们对于村里的项目知根知底。财政部门公开资金下拨通知,乡镇公开资金到村情况,村级公开资金到位情况。所有的招投标都在阳光下公开运作,杜绝了暗箱操作。

村集体自有大额资金依托农廉网、村务公开栏等载体,以老百姓看得懂的语言进行了全程公开。凡是涉及村民权益需要支出资金的事项,均须召开两委会议,并邀请村民代表参加,会议通过后方可支出。这样就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架起了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连心桥”。

最近,县纪委正在实施派遣会计驻村工程。这一举措将深化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也有助于村级财务的进一步公开透明。

典型引导 实效凸显

清“两资”行动受到了全县群众的欢迎,也得到了晋中市纪委的支持。2012年10月26日,晋中市农村“两类资金”规范管理现场会在和顺县召开,并向全市推广和顺的做法。

记者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村民们之所以欢迎这种阳光行动,关键就是把村里的好多事情弄明白了。原来是村干部们当着全村这个家,现在是人人都当这个家。以前的某项收费,本来都是有用途有根据的,有的村民不明白,就觉得是在乱收费,现在就明白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井玉沟村党支部书记陈忠祥对此深有感触:井玉沟村在2006年以前是有名的上访村,是县里的老大难,干群关系紧张,矛盾突出,究其问题根结,主要集中在来自煤矿分红的村集体自有大额资金的分配上。经过努力,村务管理从当初的混乱不堪,到现在的井井有条;财务收支从当年的粗略笼统,到如今的细化透明,干群关系随之根本好转,许多矛盾、问题自然化解。他相信,只要真正把村民装在心里,有了实质性的制度支撑,公权力和资金的运行就会自然而然地走上正轨,腐败的土壤就会慢慢铲除。

“过去,村干部在农民的眼里,清白的也是不清白,不清白的更是不清白。这样公开真正还了村干部一个清白。”从去年实施“清‘两资’阳光行动”到现在,凤台村党支部书记吴彦忠感慨万千,他说,现在县里出台了规范农村“两类资金”的具体制度,村里对于资金的使用和公开就更加规范了,老百姓的怨言也没有了。村民们觉得,过去“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现在“公道不公道,一看就知道”。村里的钱完全公开了,村民代表真正拥有了监督权,老百姓真正明白钱是花在了什么地方,干部也就真正成了群众的贴心人。

县纪委书记任拥东对这次阳光行动有着更深刻的体会。他认为,此次阳光行动,实现了农村“两类资金”运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行动前,“两类资金”的使用随意性大,致使一些干部因手中权力过大而犯罪获刑;行动后,制度健全了,管理有章可循了,领导干部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知事权、议事权、监事权真正交给了老百姓。行动前,群众因资金使用不透明,隔三差五聚集上访;行动后,全县的上访明显减少,干部能依法依纪办实事,群众也能腾出时间谋事业,干群关系更加和谐了。今年是“透明政府建设年”,和顺会以此为契机,借晋中市农村“两类资金”规范管理现场会这个动力,最大限度地把更多的党务、财务、村务放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和顺县“清‘两资’阳光行动”变“雾里看花”为“拨云见日”,让老百姓见到了实效,感到了温暖,增强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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