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颧骨

2013-05-08陈再见

北方文学 2013年11期
关键词:制衣厂昌盛水银

陈再见

1

时隔多年,我在深圳的街头遇到她时,愣是叫不出她的名字。事实上,我并不知道她的真名。水银或许知道,可是水银已经多年不见人影。所以,当她站在熙攘的街头,问我水银的近况,我同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比以前显得瘦些,颧骨很高(记起来了,那时我们都习惯叫她“高颧骨”)。她的牙齿有些往外凸,一颗颗很大很白,很强壮的样子,这不是她的缺陷,以前看着并不显丑,反而有另一番味道。如今,人一瘦,牙齿也往外凸出了些,关键还不只是凸,她的牙齿还很脏,牙龈收缩,呈乌青之色,像是刚被人打了一拳,流血过后的样子。她不笑还能掩饰,一笑,把整排牙齿和牙龈都露了出来,像是套了假牙,让人担心她整排牙齿会随时掉出来。

女人上了年纪就这样,很让人惋惜。

我一点都不喜欢高颧骨的女人。我母亲在弥留之际,都不忘嘱咐我:女人,三种不可娶,一是高颧骨,二是断掌纹,三是男人嗓。排在第一的便是高颧骨,可见其忌讳。母亲说:“此三种女人,均克夫。”这个啰嗦了一辈子的妇人,最后关头的几句话竟难得精简。

鉴于此,我对水银和她走到一块儿,就不看好。我怕有一天,水银真的会被她克死,那可怎么办?那时我和水银情同手足,恨不得内裤都换着穿,自然不想他被人克死。不想水银死,唯一的办法便是拆散他们,说白了,就是把她从水银身边拉开。

我说:“水银,你真打算娶她?”

水银吓一跳:“怎么啦?”

“我觉得你们一点都不配。”

“嗨,不知是谁,还说过我们天下无双呢。”

这话我确实说过,是我们刚认识她的时候,也是好玩,能撮合一对是一对。水银老实,看见女孩就抖,没人在一边“帮声”是不行的。我便是水银身边的那个“帮声”。照说,我早就看出她的缺点来了,为何还要“帮声”,只是想着兄弟们玩玩,不会认真的,更具体一点,是想找个女的给水银破破处,就这样,也不能太高要求对方了吧。谁曾料到,他们的感情会日渐笃实,且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我说:“你没发觉嘛,你高出她一个头加一个肩膀。”

我没说她的高颧骨,我知道水银不信这些,更何况两人已经到了热恋的程度。我说她的矮,是退而求其次。她确实矮了一点,一米六还不到,站在水银的身边,那才真是小鸟依人。

“我还没瞎了眼。”水银显然生气了。

2

“什么时候到深圳的?”我问她。

“嗨,好多年了,都记不清了。”她道。

我们站在东门街上。周日,人很多,多是女人。我能在那么多女人当中,一眼认出她来,实为巧合。实际也是她的长相帮了她,使她更容易被人在人群中认出来。

我们都要往地铁站走,一问,还是同一方向。她说她住西乡,而我住福永,相隔不过两三站。这么多年了,竟然彼此不知道。

期间我们聊着少量的话,相互简单说了下近况,她并没有工作,我想她可能嫁了个好老公。我开始怀疑母亲临终前的告诫。我并没有往深处问,她说她其实也有一份工作,如果那也算工作的话,或者说,准确点应该是一份自由职业。我问是干什么的。她的神情让我觉出神秘。她左右看了一下,仿佛怕让别人听见,旁边一个戴墨镜的中年人为她的唐突探视而显出不满来。她凑在我耳边,一手掩着满嘴的龅牙对我说:“帮人治病,专治不孕不育。我是送子观音。”

说实话,我吓了一跳。她竟然称自己是送子观音,还能治病。据我了解,她小学都没毕业就辍学了,更别说学医了。但我不便质疑,我“哦”了一声。

“你在干什么?”她问,满脸舒展,似乎因为清楚地解释了她的职业而深感轻松。

我说我在写作,写小说,写没人看的小说。这年头跟人家说起这职业实在有些难堪。

她做出惊呼的样子,“不会吧,你成作家啦。你倒可以写写我。”

满车厢的人都看着我们,怪不好意思的。

西乡先到。她邀我到她家里坐会儿,其实也是她的办公室。她强调了“办公室”三个字。我答应了。

“水银混得怎么样?”路上她又问我。

我说还行吧,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和水银已经断了联系。

3

水银坐牢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联系了。他什么时候出狱,出狱后去了哪里,我都一概不知。他判了几年,我倒是清楚,三年,或许表现优秀,提前出来了。总之,凭水银的性格,他再也不敢惹是生非了。如果埋头苦干三五年,过上小康日子不成问题。

现在想来,我真是不够哥们儿。

在坪洲出站。我们来到一片握手楼,脏乱差自然是可以想象的。前些年,我也住过城中村,后因一部长篇小说卖了电影版权,还卖了个好价钱,就毫不犹豫地,把大部分钱交了房子的首付。深圳的房子贵,宇宙人都知道,我靠写小说赚的那么点钱,估计还要还上不少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当我站在阳台看轮船徜徉的伶仃洋上雾霭重重,我想这样的景象很多人还是看不到的。我就认识一个自由撰稿人,本来稿费就低,他还是个诗人,以至于每次去他家,我都得担心推开门,看见的是他已经饿死了的尸体……这样的想象让我深感写作真他妈的是一项悲壮的事业。

“这里像不像昌盛街?”她回頭问我,期间她钻进一家小卖部,买了一罐可乐。她还记得我喜欢喝可乐。

是哦,昌盛街。我都忘了。那时我们就混在昌盛街,四个人,三男一女,女的自然是她,这个被我们称为“高颧骨”的女人;男的除了我和水银,还有罗一枪。罗一枪后来也和水银闹翻,却是因分赃不均。这让我觉得罗一枪是一个很操蛋的人,所以这么多年来也没联系过,听说他重返陆城,还在昌盛街开了三家餐馆,一家湘菜一家粤菜一家川菜,请了湘川粤三批人当服务员,而他作为一个福建人,到哪个店,就自称是那个店名人,弄得昌盛街的人都不清楚他究竟是湖南人是四川人还是广东人,难能可贵的是他三个地方的方言都会讲,且讲得地道。唯独没人知道他是福建人。我不知听谁说起这些,不由得大骂一句:“他妈的罗一枪,真是一条人才。”

昌盛街当时有一家很大的制衣厂,叫嘉兴制衣厂,制出来的衣服都统一贴上一个很国外的名字:伊娜玛斯。我们都是这家制衣厂的员工。当时她是检验员,而我和水银和罗一枪都是车工。有一段时间,罗一枪还被叫去剪文胸线头,由此被我们耻笑很久,说他每天至少摸了上千个奶子。

是我先认识了她,我一开始称她为“检验员”,检验员在厂里可是有身份的人,那样叫她是一种尊称,她很乐意。当然,所谓的认识,其实就是上下班时点点头。制衣厂其实不乏女人,但都是上了年纪的,身体臃肿,形象拖沓,还喜欢趁人不注意把厂里的文胸往胸口塞——她们有时故意不穿文胸来上班,每次塞一个回家,塞得多了,还可以在家门口摆个卖文胸的小摊位。放眼看去,人潮中,她最年轻,年轻总是好的,高起来的颧骨似乎也不是那么碍眼了。

“怎么样?”我问水银。

水银在制衣厂的老实人人皆知,挨厂长的骂不说,那些肥胖的妇女还喜欢把水银拉到身边,用带有汗味的胸口磨蹭他的手肘,每次都把他吓得不轻。

“挺好看的。”水银看着她从远处走过。

“我介绍给你认识。”我那时很爱吹牛。

还真的,那天晚上,她便被我约了出来。我说请几个同事到河边吃冷饮,一起去吧。她问都有谁。我说水银和罗一枪。说到罗一枪的时候,她的眉头皱了一下,可见她对罗一枪也是不怎么喜欢的。

现在想来,陆城真是一个好地方。准确说,是曾经的陆城。和地球上任何一个县城一样,陆城也有属于自己的八景:仙桥夜月 、碣石观海、图岭斜晖、甲石吞潮、法留停云、龙山烟树、洛洲芳草、乌坎归帆——至少我还记得,那晚护城河的水真清,河两边的垂柳随风荡漾,真美。河堤上都是冷饮摊档,大夏日,天热得起痱子,一到晚上,陆城人几乎没一个愿意待在家里的,都往河堤吹凉风吃冷饮来了。好不容易占了个桌位,还得几个人一起趴开四肢镇着,再派一人去端吃的。生意一好,老板跟上帝似的,爱吃不吃,自己端,不吃大把人排着队吃。罗一枪早就破口大骂,扬言日后要在陆城开最有服务意识的餐饮业。现在看来,罗一枪的理想基本已经实现了。

我们可爱的检验员则在一边笑,她似乎一整晚都在笑。当然,她其实挺开心。她在陆城并没有说得来的朋友,她也是外地来的。

当我和罗一枪把吃的端过来时,发现水银已经和检验员聊上了。

一人一杯啤酒(我不喝酒,我喝可乐),一盆干丝鱿鱼,一小碟芥末,还有一盆炒田螺。四个人,就那样。那晚谁请,我倒给忘了。

5

她住在三楼。一个独立小院,这样的楼房深圳已经很难找到。一楼住着一家收购废品的,门口放着“收购废品”的牌子,红色的字,已经泛白。啤酒瓶、旧报纸杂志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废品堆了一院子,我们走过时,还得绕着。一个肥胖的妇女弯腰分拣,汗衣松垮,两个啤酒瓶似的奶子明晃晃地晃着;一边坐着一个男子,满脸胡子,抽烟,看着我们上楼,他突然喊一句:“神婆,又有客人啦。”

她没应,看样子关系不怎么好。

我倒奇怪,她竟然被称作“神婆”。

一进门,我便知道楼下的人为什么称她为“神婆”了。我實实在在被吓了一跳。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间,竟然有一半的空间,供奉着一个神位。是求子观音。如果单单是一个求子观音,倒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在神像周围,还放着好几个纸糊的鬼神,在红色灯光以及念经音乐的衬托下,神像前还摆着各种牲礼和纸锭,更显鬼魅……仿佛,闯进了另一个世界,且是一个阴暗恐怖的世界。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转身离开。显然一切都为时已晚,她关上了铁门,甚至还不忘把铁门闩上——也许是她日常的习惯,可在那一刻,作为一个细节,刺激了我脆弱的神经。我靠近窗口——这儿还能见到外面透进来的一点阳光。我久久不敢落座。她帮我开了可乐,漏气的声音清晰可辨,她把可乐放在茶几上,说她要忙会儿让我自个儿先坐。

她所谓的忙,就是先打一盆清水,往水里放上几颗稻谷或是小麦的谷物,我猜是五谷。接着还往水里扔了点青翠的叶子,乍一看,是榕树叶子。做好这些,她才把手放进去,浸洗一会儿,起身,到一边,拿起一块白色纱布擦拭。她来到神像前,从一个角落里抽出三根红色的香,抓起龛桌上放着的火机,捧手点香。她跪在神像前,那儿有专门的跪垫,都被她跪出一个凹槽来了。她拿香跪拜的方式有点奇特,不是双手执于眼前,而是举到头顶,竖着戳向神位,十指的交织看样子也颇为讲究,不像是随意做出来的姿势。她开始念念有词,听起来也不像随口编造。

当她娴熟而庄重地做好一切礼仪,已经过去半个钟头。我其实可以借口离开。奇怪的是,我又不想离开了,因为写作的缘故,我的好奇心一下子起来了。我想和她聊聊,甚至是长时间的深聊。这些年,她究竟经历过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以至于能成为现在这个样子,被邻居随口唤为“神婆”而习以为常。她曾是那样洁身自爱的一个女孩。

6

那时,在她面前,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她十分敏感,仿佛能看穿别人的心思。即使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她都能哭上一夜——我们自然不敢当面讨论她的高颧骨。这点让我后来很烦她。她嗲声嗲气,一下班便缠着水银不放。我听说,她还有一个笔记本,类似日记,每天就记录着水银对她承诺的一言一语,像录口供,以便日后作为指证水银的罪证。我说:“水银,你怎么受得了?”水银反问:“怎么啦?”看来他一点都不知觉。我怀疑他是个受虐待狂。

水银变得重色轻友,轻易不和我们一起。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只能在制衣厂里才一瞻他的尊容。

听人说,他们喜欢钻玉照公园的小树林。

“迟早会出事的。”那些爱嚼舌头的妇人边干活边说。

平时我特讨厌她们多嘴多舌,那会儿,却对她们产生好感,原因便是她们说了水银和她迟早会出事。我也感觉他们会出事。为什么呢?玉照公园之前就发生过不少事,陆城有一帮烂仔,染红毛,逛街都插着刀,他们吸白粉,专门找小树林里拍拖的男女下手。水银是案板上的肉,在等着人宰呢。他竟一点都不自知,说明已经被狐狸精迷惑了心性——我称她为狐狸精,不知怎么就那么恨她,大概也是因为她的存在,破坏了我们兄弟之间的情谊。那时我把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事实证明,这很一厢情愿。

那些日子,制衣厂的宿舍闷热如火上的锅,我和罗一枪百无聊赖,各自趴在窗台上,看夜幕下明暗交织的陆城。

“这会儿水银在干什么?”罗一枪问。

“亲嘴吧。”

“这会儿呢?”罗一枪隔了一会儿又问。

“摸胸吧。”

“这会儿呢?”过一会儿,罗一枪又问。

“哦,摸×了。”

“这会儿呢?”罗一枪还问。

我回头给了他一拳,“妈的,水银在树林里干她了,干了,你满意了吧。”

罗一枪嘿嘿笑着,“真干上了啊?妈的,那得多舒服啊,×是怎么样的?我还没见过呢?你呢?”

我说我也没见过,只有水银见过,不但见过,还干过了。

“水银会出事的。”我说。像是预先知道一般。话还没落,便听到玉照公园突然一阵骚乱,隔一会儿,有人从公园里跑出,直奔制衣厂而来,不用问,那人便是水银。

“是水银,怎么啦?”

“快,帮忙。”水银站在窗下大喊,看样子他很想一手把我俩拽下去,好去救驾他的女朋友——那个高颧骨的女人,不能给男人带来好运的女人。

我倒没多想,虽说讨厌她,也希望他们早点出事,可真出了事,我又是那么急于去插手帮忙,以此证明友情永远比爱情重要。如果不是在三楼,我和罗一枪真会一跃而下,那样的架势看起来更为潇洒,更像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可我们不敢,再说一跳,不是毙命就是骨折,哪还能潇洒得起来。我们噔噔噔跑楼梯,到了厂门口,摸索半天,硬是找不到一样称得上武器的物件,最后我们一人拿一小段断砖,呼呼啦啦跟在水银的后面朝玉照公园的小树林走去。我心跳如雷,巴不得水银突然说:“算了,不去了。”却得装出很勇猛的样子,嘴里骂骂咧咧,急于赴死一战。

到了现场,除了哭哭啼啼的她,鬼影也没见一个。

“靠,我們来晚了。”罗一枪把断砖朝地上一掷,声音超大。

架没打成,甚为遗憾。

事情却有了些微妙的变化。那晚,她的手机被抢了,刚买的三星。手机被抢倒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手机被抢的时候,水银却跑了。水银跑去叫我们,按他的说法是搬救兵,结果救兵是搬到了,可也于事无补,等于没搬。而在她想来,水银的胆子也太小了,胆子小还好,还缺乏责任感,不顾她的生死,转身就跑,要是那天晚上那些人不抢手机,劫色,那该怎么办?

“说实话,他们只是抢了你手机?没干别的?”水银不失时机问。

这不是找抽嘛。

我亲眼看见,她抽了水银一巴掌,转身便哭着跑开。

“哪有那么老实的,至少也要摸一下胸。”罗一枪在一边帮腔,又被水银甩了一耳光。

事情弄得真他妈糟糕,不可收拾。

7

“说起来,你倒可以写写我的故事。”眼前这个颧骨越发高凸的女人看着我。她脸部轮廓由于侧着光,看起来有种阴郁的严肃。高颧骨的女人天生有种让人恐惧的气质。她真让我恐惧起来。“这么说,不知道你信不信?我觉得我的身体里还住着一个神,我清醒的时候,神沉睡,我沉睡了,神开始清醒……”

“我相信。”我似乎只能依着她,一是我想继续听她往下讲,二也是不敢说我不信,我怕激怒她,或者说激怒她身体里的神。

“我先后嫁了三个丈夫,我为他们其中两个生下三女一男,他们都不在我身边,他们都被他们抢走了。前年,我的第三个丈夫去世,我们还没生下儿女,他便得了癌症,胃癌,才一个月,就瘦得一塌糊涂。我看着我的丈夫变了一个人,不像是我之前的丈夫了。他是那样的丑,眼睛都快凸出来了,脸上的皮也像是贴上去的粗布。那样的脸,就是你看了,也会不喜欢的。可我丈夫才45岁,他是个电焊工人,没得病的时候,他一个月能赚3000元。他为什么会得胃癌?他三餐都准时吃,每天早餐能吃掉三个大馒头和一瓯白粥。可他偏偏得了胃癌,如果得个肺癌得个肝癌什么,我倒可以接受,因为他爱抽烟也爱喝酒——得胃癌,我就觉得他死得不明不白。是不是?”她停下来,看着我,等我点头了,才继续:“我们花光了所有的钱,你知道,我们的钱其实不多,他每个月都要寄钱回去,养他的父母,还养他那傻乎乎的哥哥。等他躺在医院里了,他的父母,和那个傻乎乎的哥哥却一个都没来,他们说路远,来了也没用,人肯定活不了,死后,记得尸体弄回家。去他奶奶的。人家儿子都不要,我还要一个半死不活的丈夫干吗?我就对他说,反正也是死,你出院吧,少花点钱,将来我可不想为你还一辈子的债。他答应了。他怎么能不答应呢?他其实都说不了话,只是点了点头。我知道他是不想死的。谁又想死呢,他妈的谁不怕死。你怕死吗?”她又等着我回答。我说我也怕。“我们回到家,他就躺在你现在坐着的位置。”我突然一抬屁股,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最后一天,他的胃口出奇地好,竟然吃掉了两碗米饭。我还以为他的胃好起来了,就像电风扇,坏了,放了大半个月,突然有一天,随手一开,竟然好了。我以为是个奇迹。可是,当天夜里,他就死了。他死的时候,肚子是饱的,全身都干瘪瘪,唯有肚子是胀的。怎么说,至少没当个饿死鬼吧。”

“对不起。”我说。

我想对一个女人来说,这真是一段悲惨的经历。

不过,我母亲的话倒因此又得到一个验证,这个高颧骨的女人,真的克死了她的丈夫。当然,她的丈夫是得胃癌死的,是不是她克的,谁知道?但也可以想见,她的婆家肯定也像我母亲那样想问题,否则一个三餐准时又抽烟又喝酒的儿子不得肺癌也不得肝癌偏偏得了胃癌?不是她克死的还能是怎么死的?

从这想,水银还挺幸运,仅仅是猫了几年牢。

可我还是不明白,她所说的身体里的神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一直不喜欢我。”她说,“刚开始我还以为只是你一个人不喜欢我,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不喜欢我,包括水银,我那没死或死去了的丈夫,还有我的家人,我的婆家……他们都不喜欢我,都视我为克星。唯有神,神在宽恕我,在眷顾我,神还住进了我的身体。

“说了你或许不信。2010年12月3日,我记得很清楚,就是这一天,神住进了我的身体。那时我还在电子厂上班,下班途中,我经过学校,看见那么多孩子背着书包吵吵闹闹走出来,我就想起了我的四个孩子。他们离开我时最大也才一岁,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孩子会记得我这个妈妈。我站在校门口,突然不想回家,我像是一个来接孩子回家的母亲,等着自己的孩子向我走来。我等了一会儿,我真希望能在人群里看见我的孩子。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已经长什么模样了,但我坚信只要他们一出现,我便能认出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来。是的,你要相信一个母亲的直觉。”

她看着我,我习惯性地点头,只要点头,她便满足,便会继续说下去。

“我竟然真的看见他们了,他们四人走在一起,三女一男,四姐弟,那么的漂亮,可爱,简直就是天使。我跑了过去,我喊着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名字我都记得,都是我起的。但他们似乎已经不叫原来的名字了,对于我的叫喊无动于衷。我急了,我冲了过去,我努力抱住他们,不让他们任何一个从我身边逃走。我死死地抱住他们。我又哭又喊,我实在太幸福了。我终于找到他们了,抱紧了他们……”

“后来呢?”我问。

“我也不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你不问,我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后来,我只记得后来我在医院里醒了过来。”

“在医院?怎么去了医院?”

“我也不知道,他们说我是人贩子,最后还说我疯了,是个疯子。我说你们才疯呢,你们把我的四个孩子弄哪去了。然后我起身,扯掉手腕上的吊针,我跑出病房,我要去找我的孩子。结果,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什么?”

“我看到了鬼,满医院的鬼,七窍流血的,断手断脚的,还有无头鬼,他们密密匝匝,站着或坐着,在医院的走廊和大厅里,他们和医生和病人们一起,可医生和病人看不见他们,只有我看见了。起初那些鬼并不知道我能看见他们,他们经过我的身边,不会看我一眼,可我死死地盯着他们,他们看见我的眼神,才意识到我的异常。然后他们开始和我微笑,点头,甚至停下脚步,问我好点了没有。我不敢回答他们。我其实一点都不怕,我好像和他们有某种共通的东西,如果能坐下来,好好聊天,说不定还能说上不少合意的话。在他们中间,似乎还看见一些熟面孔,他们有的以前跟我一个工厂,有的和我住过同一个城中村,后来他们都失踪了,我原还以为他们都回家了,或者去另外的地方打工,原来都死在医院里了。这些熟人,我想过去跟他们打声招呼,虽然他们生时我们不是很熟,死了,还是感觉认识一个人是多么有缘的事情。其中有一个一边手臂都没了,被扯烂的布料和肉渣子混合在一起,还有那些白色的骨头,青筋,都吊在那残臂上,他每走一步,它们便跟着摇晃,并滴下红色的血。血一滴到地板上,便吱地一声消失。我隐约还能记起他的名字,但硬是想不起来。我倒记起来他的手臂是在工厂被胶粒机搅烂的,那时我们同在一个机房,事发后同事们还在放塑料粒子的桶里翻找那些被搅成碎粒的肉丁——我则足足一个月不敢吃肉。想不到,我又见到了他。如果不是那个老板的无良知,耽误了抢救时机,估计他还不会死,也就不会在医院里成了鬼,让我再次遇见血淋淋的他。

“我想我不能在医院过多地逗留。我绕开他们,避开他们好奇而热情的眼神,我来到大街上,可我发现,大街上的鬼更多,密密麻麻,还是街上行人的好几倍。至此,我才知道,我们这个世界上,人只不过是少数,鬼才是多数。想想也是,死了多少人,那些死去的人原来都不会消失,他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我们的周围。我看见有男鬼用猥亵的眼神看对面走来的美女,有女鬼在服装店里看着琳琅满目的冬装,有老鬼和行人争着过马路,差点把一个牵狗的男人撞倒,前面的车一个急刹车,戛然而止,探出一个光头,骂:‘想死啊你。我还看见几个小鬼围在肯德基门口,隔着玻璃望窗上贴的三层夹肉汉堡流口水……

“人和鬼又有什么差别呢?我甚至觉得那些鬼看起来比人更为和蔼。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身体里有了神,因为神,我似乎就可以目空一切,原谅一切了……有了大爱。”说到这里她举起了双手,像是在拥抱什么。

我惊讶于她的状态,曾经,她是那么的羞涩沉默。

8

制衣厂的宿舍也是闹过鬼的——这倒是她提醒了我。

事发在水银和她遭抢的几天后,谁都知道,那几天,水银痛苦不堪,因为她没理他,要分手——这倒是我希望看到的。所以,那几天,我异常兴奋,纠缠在水银面前阴魂不散,没少请他喝酒吃饭,罗一枪也沾了不少口福。

那晚我们凌晨一点才回厂,宿舍的人早已熟睡,我们边走边叽叽歪歪,满口江湖义气,还不时把铁罐的啤酒瓶扔在楼道,哐哐当当的声响,如一路跳跃的青蛙。

路过她的宿舍,水银突然止住了脚步,猛敲宿舍门。我们把水银架开。水银坚持那样做,他要再次向她解释:他的离开并不是逃跑,是去搬救兵。所谓的救兵,便是我和罗一枪。这事讲起来有点假,即便是真的。

奇怪的是,宿舍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仨屏住呼吸,似乎在那一刻,整条昌盛街整座陆城,都陪着我们安静了下来。突然,宿舍里传出哭哭啼啼的声响,似有似无,仔细一听,确实是一个女孩的哭声。这其实是可以解释的。情人闹矛盾,躲在被窝里哭呢。水银急了,一把转动门把,发现门没锁,一头就撞了进去。这样当然很不合适。厂长最不喜欢男的往女宿舍跑,扬言被捉到就开除。我和罗一枪没能拽住水银,只好站在门口,进退两难。水银摸索了一会儿,没能打开屋里的灯,停电了,显然不是,陆城一片通明。水银便一只床一只床去摸,他实在是吃了豹子胆。隔了一会儿,水银来到门口,说奇怪床上一个人也没有。哭声却还断断续续。我们紧张起来。突然,对面的窗户被推开,一个人影跳了出去。月色朦胧,其实也看不太清楚,加上我们又喝了酒。水银却坚信她跳下楼了,她自杀了。我们知道,楼下,是一条河,河水穿城而过。待我们赶到河边时,什么也没发现,只看见河水凌凌,漂浮着各种生活垃圾。我們上楼,大呼闹鬼,鬼就在女生宿舍里。可当我们召集一大群人围着女生宿舍时,敲开的却是一个灯光通亮的屋子,所有女工一个个睡眼惺忪地从被窝里坐起来,骂骂咧咧的,其中便有她。她并没有如水银所说,跳楼自杀。是水银自作多情,一厢情愿。

事后水银一直耿耿于怀,我和罗一枪都觉得是喝多了眼花没看清,他却坚信没看错,尽管他喝得最多。他觉得那是一个谶语,它预先告知水银,她终有一天会自杀,会打开窗户跳进河水里的。水银为此魂不守舍,整天跟着她,怕她自杀。

没过多久,水银就丢了工作。水银丢工作的原因很简单,她和厂长好了,具体说是厂长想和她好,第一件事自然是先把水银踢开。自闹鬼事件后,我对女宿舍留意起来,有一天晚上我亲眼看见,厂长走进了女宿舍,怪不得他不让我们靠近女宿舍,原来自己就藏在女宿舍里。我听说,也许是我猜想,厂里的妇女大都被厂长睡过,睡的地点都在宿舍——我怀疑那晚跳出窗的身影会不会就是厂长。似乎只有她,没被厂长碰过。厂长当然想碰,不可否認,她是全厂最年轻的女人。我看见厂长进去时一身整洁,隔一会儿出来,却衣裳凌乱了。接着,她狠狠地关上宿舍门,隐约传出哭声。我突然心情激动,决定把这事闹一闹,为水银出口气。后来我并没闹,甚至没敢告诉任何人,连水银也没说。可能是怕伤害人,更多是怕被炒鱿鱼——那时我真需要一份工作。

水银被炒掉后,还不肯离开,直到被人揍了一顿。揍他的人也是厂长叫的。水银说,揍他的人正是那晚抢了她手机的人。似乎一切都在厂长的策划当中。水银咽不下这口气,想出了个馊主意——在他看来却是十分悲壮的,甚至可以一改在她心目中懦弱的印象。水银想偷厂里的衣服,那些“伊娜玛斯”,似乎也值点钱。水银找罗一枪帮忙,负责放哨,事成之后,五五分。罗一枪想了一大会儿,点头答应了。那时罗一枪也想赚一笔,辞工开他的餐馆。结果水银没能偷到值钱的“伊娜玛斯”,倒是在厂长的抽屉里拿到了一万块。一万块在当时意味着一笔巨款,水银当即就抽出一半藏在身上。现在想来水银还是老实,他完全可以把钱占为己有,也就不会导致后来罗一枪的质疑,闹了矛盾,事情一暴露,当即就被厂长派人围在了昌盛街,插翅难逃。

抓捕水银和罗一枪成了那一天昌盛街的大事,除了为数不多的警察,更多的是我们制衣厂的员工。厂长发话,谁要是抓到水银或者罗一枪,升工资,还奖励一千元。诱惑不小。

那天我站在制衣厂五层高的楼顶上,俯视抓捕水银和罗一枪的全过程。整条昌盛街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视线之内。我看见水银钻到河边,发现藏不牢,又爬上来,钻进了玉照公园的小树林……我看见罗一枪一直在小巷子里转悠,最后翻进了一户人家的窗户里去,刚好那户人家没人在,否则罗一枪不会一直待在里面,并由此逃过一劫。最充斥眼球的是厂长带领下的制衣厂浩浩荡荡的员工,如上街示威,淹没了整条昌盛街,人声那个鼎沸,陆城前所未有,后也难寻。当人群涌进公园,把所有的草木踩平,并从里面提出水银时,我看见水银先是吃了一顿暴打,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怒气大概来自寻找过程中的烦躁,总之,他们都觉得水银不应该藏得那么牢,以至于他们在街上吵吵闹闹一整天。水银被厂长拖着领子交给警察时,和一只死狗没什么区别。

很快,她辞职了,离开了昌盛街,大概受不了厂长肆无忌惮的骚扰。我也不想在昌盛街待了。

9

她后来去过不少地方,也干过不少活,自然也认识不少人,而昌盛街的那段经历,在她看来,已经是不起眼的一小段。如果不是遇到我,她都已经把昌盛街逐渐淡出记忆。于我而言,昌盛街也没什么值得追忆的,倒是她后来所遇到的事,改变了她的人生。

我不敢确定这个世界有没有鬼神存在,在此之前,我怀疑的成分要多一些,可听完她的话,我倒觉得她不像是在说谎,她一遍遍地问我是否相信,也是怕我怀疑。

事情远不是就她突然能见到各种鬼魂那么简单。同样是在一夜之间,她换了个人一般,会说满口流利的粤语,能唱粤剧,甚至她还能说出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这些都还是小儿科,她还能在某个特定时刻,精神抖擞,观音上身,医治病患,无所不能。她名声远播,越传越邪。

“果真这样?”我问。

“你还是不相信我。”她显然有些失望。

她的精神是否出了问题?这是我关心的。

“我就靠这过日子,我没向他们要钱,病好了,他们自然会给我钱。”

我笑着,假装轻松,“或许你可以开一家诊所,现在生不了孩子的人不少。”

“不行的,”她摆摆手,“不是任何时候都行的,我得等着神的到来。”

我想起老家的拍桌神,神一上身,那婆子便会猛拍桌子。我母亲在世时十分信这个,我一有病,母亲不会送我上医院,必定先是去找拍桌神。我一直都十分讨厌那些丑陋的满嘴口臭的神神道道的老婆子。如今她竟然也成了这样的女人。我难以想象她靠着这个在深圳这样的城市讨生活。

后来我想,她或许是出于无奈,一个女人,孤寡寂寞,靠什么生活。她只是虚拟了一个世界,接着又虚拟一个自我。

10

我答应她,把她的故事写成小说。但在这里,我得以另外一个故事收尾,这个故事来自我的母亲。

我母亲临死前嘱咐过我,不能和高颧骨的女人结婚。实际上,我母亲也是一个高颧骨的女人。我母亲的高颧骨越到年老越明显,活像是两座大山,压着母亲瘦小的脸无法自拔。

我母亲年轻时是个泼妇,她和我父亲没有一天不吵架的。我母亲还爱赌,赌得比男人还凶,村里没人不知道。我父亲为了逼我母亲戒赌,竟当众砍下自己的手指。那场面我没亲眼所见,但我母亲说得栩栩如生。我母亲说,那根小指头,一刀下去,竟飞起了一米多高,然后跳出了围墙,落到了猪槽里。待我母亲到猪槽里翻找时,才发现我父亲的手指头已经被猪给吃了。我母亲哭天抢地,当天就把那头猪给杀了,然后刨出猪肚子,像在泥里抓泥鳅一样,找父亲的手指。

父亲因失血过多,还没送到医院,就死了。母亲后来终生悔恨,守寡。母亲一直坚信父亲是被她克死的,她不能改嫁,去克死其他男人。母亲一生最痛恨她那两个高高的颧骨,她曾说过,她死后,周年捡骨,务必记得把她的高颧骨敲掉再葬,否则她下辈子投胎,如果还是个女人,就还会是一个高颧骨的女人。

这么多年了,我也没打开过母亲的坟地,更没遵照母亲的吩咐。不知母亲会不会因此责怪我的不孝。

责任编辑 付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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