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财务制度的几点思考
2013-04-29孙志臣
中国外资·下半月 2013年5期
摘要:住房公积金在筹集住房资金、加快城镇住房改革、改善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发挥了巨大作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以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已经难以满足现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要求,本文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
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核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是暂存资金并非投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有两种: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的收繳、管理以及核算、提取等全部工作;2、各大银行代办住房公积金收缴业务,管理中心利用银行网点多的优势,将银行网络与中心网络连接起来,把住房公积金账目核算到职工个人。
一、现行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关于对增值收益分配项目以及比例规定不完善不合理。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里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太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提取比例却没有具体规定[1]。按照规定: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可以核定为贷款风险准备金,或者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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