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三步走
2013-04-29
汽车纵横 2013年8期
关键词:汽车



今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三包”规定
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
随着正式实施日子的临近,汽车三包相关配套措施也陆续出炉。国家质检总局于7月份先后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分别对汽车产品三包的信息及争议处理和汽车三包范围进行了明确。
《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组织建设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
生产商要在随车文件中向用户提供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方式和渠道。
国家质检总局聘请专家为消费者提供技术咨询。
《三包范围》
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包括发动机、变速箱两大总成,共计16项。
热议“三包”缩水?
正方:
三包的初衷在于促进厂家提升产品的品质。此时让消费者有合理的维权途径,可以倒逼厂家提高质量。若因为三包的出台导致大面积的汽车退换,将对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没有好处。虽然退、换车更加困难,但汽车三包的真正核心并没有改变。设置这样的高门槛,实际上既符合用户利益,同时也让企业避免大量不合理的退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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