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教学中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实践与思考
2013-04-29童珺
中小学德育 2013年8期
童珺
公民意识,是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是公民自觉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体现了社会成员对自己基本社会身份的认同。公民意识教育,归根到底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这关系到民族的根本利益,也关系到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而思想品德课是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途径。2011版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课程要增强初中学生的公民意识,促进其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教师应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下面以苏教版《思想品德》教材为例,谈谈实践中的几点体会。
一、把握课程标准的要求
2011版课程标准指出,思想品德课程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本课程的任务是引领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公共生活、珍爱生命、感悟人生,逐步形成基本的是非、善恶和美丑观念,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做负责任的公民。思想品德课程的这一核心理念包含两个维度,一是“好人”(积极健康)维度,二是“好公民”(负责任的公民)维度。课程要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法制观念,有公共精神,增强公民意识,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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