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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坚持“为民”作为落实群众路线的有力抓手

2013-04-19胡成国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3年9期
关键词:政绩利益领导

文 胡成国

把坚持“为民”作为落实群众路线的有力抓手

文 胡成国

201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中,“为民”为三项主要内容之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说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民心、重民意、察民情、解民忧、励民志、催民进、致民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大的方面来讲,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持优良作风、增强群众观点的需要;从小的方面来讲,这是从政之本,也是履行好职责,干好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的需要。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把坚持“为民”作为有力抓手,具体地讲,应坚持“六为”:

一、坚持“权为民用”

要明白,“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领导干部受人民重托,掌一定权力,负一方之责,就要以民为本,恪尽职守,真正做到“两个必须牢固树立”:必须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说明责任越重,更应该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观念,不论是哪一级,在什么工作岗位,都要按人民的意愿去掌权用权,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做到为官一任,振兴一方,造福人民。时刻告诫自己:用权,唯一的选择是为民;做官,首先要学的是做人。面对权力,要掂出“民”字的分量;面对官位,要懂得“人”字的品格。

二、坚持“利为民谋”

为民谋利,造福人民,是共产党人的天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领导干部最根本的价值取向。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把经济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才会使群众满意,得到群众拥护,才能在群众中真正树立起威信,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我们要把富民作为第一职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人民利益出发,以人民利益为神圣的职责,以人民利益为执着的追求,兢兢业业工作,竭尽全力负责,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拿出百倍的信心、百倍的勇气、百倍的干劲、百倍的才智、百倍的毅力,矢志不渝地为人民事业和利益而奋斗。真正做到脚踏实地办实事,千方百计办好事,尽力而为办大事,认认真真办成事,使人民富裕起来、安居乐业。

三、坚持“业为民立”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一定要坚持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坚持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一切对人民负责,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在制定政策措施、拟订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时,务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反复的比较、鉴别和论证。在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发扬民主,善于倾听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使决策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补充完善,纠正偏差,防止酿成重大失误,以保证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位为民正”

领导干部的政绩标准,是要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努力把完成上级任务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统一起来,反对不顾大局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做法,杜绝种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然而,有的领导干部创政绩不是为了造福于民,而是仅仅把它作为个人升迁的阶梯或掠取私利的工具;有的创政绩不是为了让群众满意,而是把政绩当作在上级那里邀功请赏的筹码,为博得上司的欢心,不惜坑害群众的利益。许多虚假政绩,都可以从政绩观的偏差上找到源头。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端正政绩观,在创政绩中坚持确立“四个观点”:一是创政绩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二是创政绩要贯穿群众的观点;三是创政绩要有科学辩证的观点;四是创政绩要有长远效益的观点。要坚决克服“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的现象,坚决摒弃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恶劣作风。真正做到:干工作,“衣带渐宽终不悔”;创大业,“吾将上下而求索”;为人民,“俯首甘为孺子牛”。

五、坚持“情为民系”

情为民系,就是要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绝不脱离群众,与群众鱼水相依,息息相关,“以民忧为己忧,以民难为己难”,并以帮助人民排忧解难为己任。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民有所难,我必有助;民有所忧,我必有虑;民有所求,我必有为,这才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思想境界和价值追求。因此,要做到民忧不排我食不甘味、卧不安寝;民难不解我愧疚不已、焦虑万分。要把老百姓的冷暖、疾苦、安危时刻挂在心上,真正做到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办民所需,解民所难,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些“锦上添花”,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从一家一户帮扶做起,激活社会细胞,铸造民心工程,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架起干群感情的连心桥。

六、坚持“治为民安”

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范匡夫同志有句名言:“当领导的不仅要办好事、干实事,而且要敢于管坏事。”干实事、办好事、管坏事,体现的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敢管坏事难免得罪人、丢选票,但不避事、敢管事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思想境界。“敢”与“不敢”,是立党为公与立党为私的试金石,是真为民与假为民的甄别剂,是坚持原则与不讲原则、识别好干部与“老好人”的分水岭。近年来,有些地方,有的单位,为什么正气不畅,邪气横行?为什么好人受气,坏人神气,人民有怨气?就是因为领导干部腰杆不硬,只想栽花,不想挑刺;欺软怕硬,缩手缩脚;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胸无主见,随风摇摆。

作为领导干部,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把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两件大事认真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真正抓出成效。要有嫉恶如仇、扶正祛邪的“大将风范”,肩负起“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切邪恶行为,不管涉及谁,都必须“拍案而起”,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勇于斗争,严肃处理,绝不能当“好好先生”,来个“难得糊涂”,更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发扬光大浩然正气,打击损害人民利益的歪风邪气,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保一方平安,兴一番事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市政协

(责编/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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