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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列女传》编纂体式浅论

2013-04-13李景文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3年12期

李景文

(河南大学图书馆,河南 开封 475001)

西汉时期著名经学家、文献学家刘向,以皇族后裔为己任,中正不阿,针对元、成之际,后妃逾礼、外戚擅权的社会现实,编纂《列女传》,标举《诗》、《书》之义,汇集上古三代秦汉间品行节操高尚之妇女的事迹为《母仪传》《贤明传》《仁智传》《贞顺传》《节义传》《辩通传》,认为其可“兴国显家可法则”[1],是后世妇女之楷模;又将祸国乱家的女性败类编成《孽嬖传》,告诫统治者,当心女祸;并“画之于屏风四堵。”[2]以期警戒天子,使其能以古为训,不贪女色,永保刘汉政权。《列女传》的编纂不仅开启了杂传体的先河,而且影响后世2000多年,尽管学人多有关注,但大都集中于内容和思想的研究,其对编纂体式的探讨仍显薄弱,本文试图从编纂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探讨与研究,以期寻求其编纂范式和规律。

1 《列女传》的立传标准

刘向《列女传》共分7卷(或为7篇):即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辨通、嬖孽。每卷为一个类型,各传15人(第一卷佚1人,存14人),载录了从传说到西汉中期各阶层具有通才卓识、奇节异行的知名女性共计104人。编者采用为人物立传的形式来褒贬人物,以此为世人立法,将女子的德行逐类条列,以供时人效法或贬抑。

刘向《列女传》的立传标准可谓独特而多元,它不以节烈贞节为标准,仅以可为鉴戒为准则,“刘向传列女,取行事可为鉴戒,不存一操”[3]。综览全书,前6卷编选的女性,旨在肯定古代妇女的盛德懿行和规范妇女的言行举止,强调广大妇女在日常生活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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