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商誉与无形资产
2013-04-13□文/金鑫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8期
□文/金 鑫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 河南·洛阳)
一、自创商誉的本质构成
纵观文献,关于自创商誉的本质历来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其中最主要的观点有“超额收益观”、“好感价值观”、“总计价账户观”和“核心商誉观”四种,这几种观点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自创商誉的本质,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有一些不足之处。那么,自创商誉的本质构成究竟是什么呢?当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大于其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或当一个企业能够取得较同业相比的超额收益时,我们就说这个企业有自创商誉。事实上,自创商誉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己创立起来和逐渐积累起来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自创商誉从表面上看是由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信誉、先进的技术、经营管理有方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外界对企业的一种好感,具体表现就是企业具有突出的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那么,在这一笼统的自创商誉中,到底包括些什么呢?笔者认为,从本质上说,自创商誉由企业未入账的资源和企业所有资源之间的组合经济效应两部分共同构成。
1、企业未入账的资源。企业未入账的资源是自创商誉的首要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未入账的无形资源。现行会计模式中有一套严格的会计要素确认入账标准,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项目,才能作为会计要素确认入账。能为一个企业带来收益的资源很多,但并非这些资源都符合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有相当一部分资源按照目前的资产确认标准是无法入账的,例如人力资源、与政府的良好关系、生产诀窍、有效的广告宣传等按照目前的会计要素确认入账标准都是无法入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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