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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集成评价
——基于江苏省的实证分析

2013-04-13蔡则祥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小额贷款村镇金融机构

蔡则祥,刘 骅

(南京审计学院 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一、 引言

促进“三农”发展,金融支持至关重要。近十年来,党和国家特别重视农村金融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党中央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工业化同步进行,金融机构应不断创新,适应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变革的需要。中央相关文件特别强调,为活跃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更大程度地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我国必须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其他方面的顺畅运行,并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构想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2005年以来,为了更加有效地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满足“三农”多元化金融需求,中国银监会调整并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实验效果。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此外,全国还建有小额贷款公司5629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数千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对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江苏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更是重视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江苏从2007年开始试点设立村镇银行,2008年试点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全省共有村镇银行近60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近500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300多家。

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毕竟是个“新生事物”,它们成立时间短、规模小,可借鉴的直接经验少,经营发展中也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如何在实践中不断寻找能够持续盈利、风险可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最大难题。同时,如何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改革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以及探索其进一步发展的战略方向,也是目前学术界在农村金融研究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江苏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为例,对这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价。

二、 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中国近年来发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类似于国外的农村小微型金融机构。因此,国外关于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小微型金融机构的研究成果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Banerjee等根据“长期互动”和“共同监督”假设,提出农村金融机构采用信用合作社形式可以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问题[1]。Keeton使用“关系型金融服务”和“信息型金融服务”两个概念解释农村金融机构基于情感和关系进行资金融通的优势[2]。Stiglitz和Weiss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提出信息不对称市场上的信贷配给模型并说明农村金融机构的产生是诱致性的金融安排[3]。国内关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研究始于近十年。2005年以前,理论界主要关注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和非正规金融发展等问题。例如周小川认为,我国要搞好农村金融改革,需要在关闭较差的金融机构的同时,允许设立新的金融机构、允许发放新的金融机构牌照、允许成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4]。2006年以来,农村金融改革深化、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等问题成为研究的重点。例如,赵革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经验研究了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目标[5];杜晓山、茅于轼认为需要发展小额信贷,放开管理[6-7]。目前,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必要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风险防范、对策建议等方面。如王曙光等分析了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8];林毅夫坚持认为要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解决农村中小企业金融需求问题[9]。

然而,对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的评价,学者们一直存在分歧。主流的研究思路是,对照专项票据兑付考核相关指标,运用问卷调查、财务指标比较以及经营机制和产权效率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式分析和评价[10-12]。从实际分析效果看,这类分析方式往往面面俱到,但指标间的关联分析较少,无法准确判断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整体绩效和可持续发展状况。本文依据Yaron提出的用于衡量农村金融机构业绩评估框架,从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目标客户覆盖率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维度,构建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而运用ANP-FCE集成评价法对江苏省三种类型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进行实证分析[13]。

三、 集成评价模型构建

(一) 指标体系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企业,与一般工商企业在经营对象、活动领域、主要业务、根本使命等方面均不同,所以对其业绩的评价也不能简单地套用衡量一般工商企业的指标体系和方法,需要构建一套新的指标来衡量。另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还有特点,其服务对象、业务范围更具特殊性,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很大,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业绩评价尤其需要构建一套适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点的指标体系。鉴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以服务低收入弱势群体“为第一使命”,因此新的指标体系应该首先考虑到该机构是否在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方面发挥了作用,其次才是基于各种机会成本衡量下的业绩评估。

1992年,世界银行专家Yaron提出了一个新的农村金融机构业绩评估框架,并被学术界和实务界所广泛接受[13]。这一框架主要包括两大指标:第一是目标客户的覆盖面;第二是金融机构本身的可持续性。这两个指标虽然不能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业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但却可以用数量分析方法度量该机构实现其目标的程度,并使其相关成本透明化[13]。本文依据Yaron评价思想,从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目标客户覆盖率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维度构建符合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实际的指标体系,具体如下页表1所示。

表1 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应用Yaron指标体系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进行评价时,应该把握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等原则,即用于评价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效率的指标体系应便于国际间的比较与交流,应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评价指标的设计要满足指标的可获性和易得性,力争大部分数据可以通过公开发布的数据及文献资料获得。同时,指标的设计要符合相关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所设业务的实际情况,要满足指标的可度量性。

此外,本文在构建集成评价模型时,还强调遵循了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专家经验原则,即专家经验能够为指标的选择、分析指标体系结构的合理性及指标赋值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网络分析法原理原则,依据ANP分析法原理可以把选取的指标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并分析指标间的依赖关系,ANP评价法的优势也就在于能充分考虑各指标因素间的关联效应。事实上这也正体现了所构建指标体系的内在依存关系: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目标客户的覆盖面与其本身的可持续性发展之间存在着某种辩证关系,广覆盖可能并不会带来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两者或许有某种冲突。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覆盖面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本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业绩得到了改善,则三维指标体系中应该至少有一个指标将得到改观。

(二) 集成评价方法

本文将网络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进行集成评价,下面是其具体实施步骤。

(1) 设立因素集,即一个由评价指标组成的指标集合:U=[u1,u2,…,un];建立评价集,即一个表示评价目标优劣程度的集合:C=[c1,c2,…,cm]。

(2) 考虑评价指标体系各因素间的依存关系,运用ANP得到指标的权重矩阵:W=[w1,w2,…wm]。其中,wi为各指标的权重值。为了衡量不同阶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本文应用了C.R.指标来衡量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是否可以接受,当C.R.<0.100时,即认为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进而可以由单个矩阵的特征向量组成超矩阵,提高超矩阵的幂次,直到收敛。这样就可得出每个指标的权重。

(3) 构造单因素评价矩阵

(1)

(2)

本文选用模糊数学中加权平均模型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进行评价,从而充分利用因素模糊矩阵提供的信息。这样做的优势在于可以化多级评断为一级评判,从而使评判过程得以简化。

四、 实证分析

根据以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方法,本文对江苏省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种形式金融机构的运行绩效指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依据表1评价指标体系,在确定相关指标权重时采用了ANP方法,将各因素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并引入评分标准1-9的标度。2012年年初课题组成员在选定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员工及省内有关金融专家样本后,采用现场填写、Email或电话等形式进行问卷调查,课题组成员均为全程参与,从而提高了问卷的回收率和访谈的质量。问卷共发放120份,回收102份,有效问卷达到96.08%。经过双向咨询,多轮反馈,专家应答意见的概率分布接近正态分布,取得了较为满意的回复。本文将调查结果汇总,把专家估计值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的指标比较值。

内部独立的指标层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因为指标间是独立关系,所以只要对上层准则元素之下的各子准则元素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即可。例如,目标层中有三个准则: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B1、目标客户覆盖率B2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B3,我们只要计算相对于其控制层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的权重即可,所得到的判断矩阵如表2所示。

表2 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准则层判断矩阵

为了充分体现内部依存准则元素之间所存在的相互影响关系,本文除了利用判断矩阵比较分析(纵向比较)其相对于上层元素的重要性外,还横向比较不同准则元素之间的重要性。例如在准则层目标客户覆盖率下有三个衡量指标:存贷款余额及增长率C3、农户贷款比率C4和机构数量及从业人员C5。它们之间存在依存关系,因此除了比较三者在目标客户覆盖率准则下的重要度外,还需比较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的重要度。如在存贷款余额及增长率准则下比较农户贷款比率、机构数量及从业人员的重要度,具体如表3所示。同理,我们还可

表3 客户覆盖率中存贷款余额及增长率下的判断矩阵

以确定其他指标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所有指标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的影响权重组成矩阵,就得到ANP超矩阵。在上述基础上,我们运用Super Decision软件包计算出该指标体系的加权超矩阵和极限超矩阵,并进一步整理数据得到各指标的混合权重值,如表1所示。

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各项指标的具体权重值在表1中已经确定,根据权重值的大小能甄别出影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的关键指标和一般指标。例如,目标客户覆盖率准则层下的存贷款余额及增长率的权重值为0.2,明显高于农户贷款比率,而机构数量及从业人员指标的权重0.1,因此可将前者归为关键指标,后两者归为一般指标。通常情况下,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关键指标的优化将直接决定着其运行绩效的提高;而一般指标的权重值相对较小,其优化与提升是关键指标优化与提升的原因和先兆,是关键指标变化的判断参照物。同理,我们可甄别出其他准则层下的关键指标和一般指标,这有利于准确预见和判断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的绩效。

本文进一步评估江苏省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种形式的金融机构运行绩效。在设立评价集并赋值(C=[很好,好,较好,一般,差])的基础上,本文对江苏省三种形式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进行评定,得到单因素评价矩阵并整理所得结果,如下页表4所示。

本文进一步采用加权平均型综合评价模型,利用模糊矩阵的合成运算得到评价结果:A1=[0.333,0.250,0.167,0.167,0.083],A2=[0.227,0.273,0.318,0.182,0],A3=[0.217,0.304,0.261,0.174,0.043]。由最大隶属度原则可知,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绩效为“很好”,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绩效为“较好”,村镇银行运行绩效为“好”。

表4 三类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单因素评价矩阵值

从以上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挥支农效果、对农村目标客户的覆盖面以及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诸多方面均有很好表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认识和定位也较为模糊,故运行绩效不是很好,落后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

从整体上分析,江苏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令人满意,其在不断发展中已逐步认识到,市场应定位于大型金融机构不愿多顾的“三农”上,并逐步积累自身的比较优势,才是其提高运行绩效、生存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路径选择。

五、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将Yaron的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体系运用于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中,通过构建ANP-FCE集成评价模型对江苏省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种形式的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通过对Yaron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评价体系的修正,本文选择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目标客户覆盖率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指标,构建了符合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实际的指标体系,在明确该指标体系中关键指标和一般指标的同时,对这三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显示: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绩效最好,村镇银行次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相对差一些,但从总体上看,江苏省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良好。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绩效的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虽然江苏省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绩效总体良好,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本文提出以下六个方面对策建议。

(一) 健全法律法规及完善制度环境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得以实现,因此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合法身份的认定”是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的重要步骤。当前,有关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制度环境较差,极大地影响了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和运行绩效的提高。譬如,中国银监会只认定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而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则不予认可。实际上,从2005年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改革试点以来,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缓慢,数量也少,而真正面广量大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但是法律上没有把它们定位为金融机构,而它们又都经营货币金融业务,都是事实上的金融机构,因此导致它们“名不正言不顺”。为此本文建议:

首先,确认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尽快制订出台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为非公众金融机构,赋予小额贷款公司特殊法人地位,纳入到正规金融组织监管体系中。这样既给小额贷款公司“合法身份”,又有利于加强对其监管。同时,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领域的限制,降低成立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门槛,特别是由小额贷款公司改制“升格”为村镇银行之后,不宜再要求由银行机构做主发起人,从而调动小额贷款公司主办人的积极性。其次,加强和规范农民资金互助社建设。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联合起来,在进一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管理办法,把其纳入到整个信用合作社的建设体系中,规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经营,并发挥优胜劣汰机制,建立专门的金融监管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对长期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不符合市场定位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如依旧不符合要求应责令其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二) 统筹规划金融发展及合理布局机构网点

2007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就明确提出“金融强省战略”,此后,为推进全省金融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特别是对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更是提了特别多的措施。例如《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9〕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8号)的发布,对促进江苏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江苏应该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江苏“十二五”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以及国家《金融业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全省金融发展,合理布局机构网点,为江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这项措施重点包括村镇银行的异地设置、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上升通道”的开辟、农民资金互助社的规范经营三个方面。江苏省计划到2015年把全部农村信用社与农合行转制为农商行,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江苏不需要农村信用合作社了?另外,农民资金互助社能不能来“填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该向何处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科学规划来明确,来实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有序。

(三) 转变经营理念及准确市场定位

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战略来看,首要环节就是要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准确市场定位。实践证明,凡是经营比较好的金融机构,市场定位都比较准确;凡是经营不好的金融机构,市场定位往往都有问题。我省出问题的一些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它们大多不安心服务“三农”,而是想“傍大款、垒大户”,还有的小额贷款公司抽逃资本金以及农民资金互助社参与高利贷等等。所以,金融管理部门要通过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宣传教育等方式,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转变不正确的经营理念,树立为“三农”服务的理念,使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定位为“微型普惠金融正规军”,更好地履行唤醒小微企业、小生意人、“三农”主体的使命,最大程度地为小微企业、小生意人和“三农”提供经营服务。在制度层面上金融管理部门要限制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活动领域(农村)、服务对象(“三农”发展中的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业务范围(主要是信贷、结算业务),且经常检查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是否“安心”为“三农”服务。以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它要真正做小额信贷,就要符合草根金融的特质,把目标客户聚焦在金字塔最低端层面,比如微企业、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这个层面。在琢磨市场竞争策略的时候,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要采取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始终瞄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即当地市场最低端的客户群体,根据他们的需要,设计贷款产品,推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无抵押准入条款、性别、年龄等设计和规定。这就有利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比较优势的发挥和竞争力的提升,对减少贫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目标客户覆盖率意义重大。

(四) 加强金融创新及提高服务水平

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本身就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这一“新生事物”要健康成长,就必须在准确定位、规范经营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就目前来说,农村新型金融机构需要重点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业务产品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

第一,组织制度创新。国家应适度做大村镇银行,提高其存款公信力;适当控制银行类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跨区设置村镇银行,以缩小“管理半径”,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适当由非银行类机构(包括一般工商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发起成立村镇银行;适当降低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限制。在确认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法律身份的基础上,国家应进一步创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途径,包括专业贷款公司、综合性金融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股份制上市银行等;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加以积极引导,激发其活力,对农民资金互助社要进行检查整顿,促进合规经营;引导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走复合式发展道路,促使资金互助社可与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统一发展。第二,业务产品创新。现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品种较少,不仅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业务单一,就连村镇银行的业务也主要是存、放、汇这“老三样”,另外限于结算渠道的不畅,有的村镇银行无法办理“汇兑结算”业务。创新业务产品,提高服务水平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金融创新当务之急。一是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造血机制”。村镇银行应着力建立自己的存款关系网,拉动存款,增加资金来源。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借鉴BRI的经验,向商业银行机构“批发”资金以保证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可与专业合作社有效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向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批发”贷款,即正规商业银行向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注入资金,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再把资金贷给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这样既可以解决商业银行直接把资金贷到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又可以解决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政府也可以把财政国库资金、政策性补贴、涉农基金、社保基金相关业务交由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代理,再由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以很低的利率贷给农户。此外,建立政府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可以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规模的资金组建风险补偿基金,当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而遭受损失时能有效予以应对。国家还应提高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目前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要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生存与发展就要全面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社会形象。因此,我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应在选择合适客户定位的基础上,有效地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探索担保抵押替代品,并简化贷款流程,以提供个性化及细致周到的服务。其中,在选择目标客户时,要遵循两条基本原则:一要明确自身的优势与劣势;二要分析农村市场资金需求主体的结构和特点。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方面,我国可以采用“农户+经济合作社+村镇银行”、“农户+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模式,进而充分利用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开发与农业密切关联的流通(仓储、包装、运输)和深加工等各个环节的产业链贷款,提升农产品的商业价值。第三,技术手段创新。“信息化”是我国“十二五”期间需要大力推进的“新四化”之一,金融业的信息化更是极为迫切。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必须积极开展技术手段创新,促进金融信息化的实现。当前我国要重点推动资金清算信息系统、网络银行、电子银行、信用卡结算、ATM机等金融技术设施建设,保证低端客户也能享受现代电子金融服务。

(五) 加强金融监管及防范金融风险

由于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性质和定位认识不一,缺乏统一监管,致使农村金融监管存在“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并存局面,使得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经营发展中隐藏很多风险,因此必须采取针对措施,加强金融监督管理。

首先,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体系。从国家宏观层面来说,应健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监管法规,厘清监管职责;从省级中观层面来说,要加强省级金融办与省银监局、人民银行的联系,协调监管;从县级微观层面来说,需加强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现场检查与监督。金融、管理者应进一步完善省、市、县监管体系,强化省级监管机构审批和战略指导组织作用,强化市级监管部门第一责任主体以及现场监管、专项监控和行动化解的作用,落实县级监管,防范非法集资等隐蔽性较强的金融风险。其次,构建监管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一是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部开业公司的在线动态监管,积极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以便提供更加多元的服务。二是强化监管措施,逐步规范小额贷款市场秩序,严格各类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在更加认真做好开业、变更等审批工作的同时,对逾期不开业,开业不经营的机构依法取缔经营资格。三是建立完善的全寿命周期监管体系,从严格准入、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健全约见高管、下发风险提示到定期开展风险分析、开展年度检查、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管。四是开展专项现场检查,促进它们依法经营,打通退出通道,让不合格的机构能够稳步、有序地退出。最后,加强行业自律,全面开展公司评级。金融管理者应成立省、市、县三级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的引领、创新、集成、协同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加强全行业行为的规范和自律;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培训和行业宣传,不断提升行业素质,营造正面的行业舆论氛围,引导全行业良性发展;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评级,在行业中树立奖优罚劣的市场氛围,正向激励小额贷款公司守规经营。

(六) 加强队伍建设及提高员工素质

农村新型金融机构面临着一个既要实现专业化管理又要低成本运营的问题。人员过多、人浮于事会导致运营成本过高,从而影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运营绩效;人才匮乏、内控机制尚不完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又必然会给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阻碍。因此,当前急需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与整体水平。一方面,引进专业人才,构建本土化的用人机制,将有利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从而有效地规避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分梯队、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训,明确并促使多数员工认同企业的文化内涵,从而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培养其感恩之心,提升其敬业精神,进而提高整个机构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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