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商人妇与明清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以江西吉安府为中心

2013-04-11

关键词:吉安公益事业公益活动

李 锦 伟

(铜仁学院 政史系,贵州 铜仁 554300)

迄今为止,有关妇女研究的成果非常多,其中也不乏对明清商人妇的专门研究。但是,以往对明清商人妇的研究主要还是局限在经济或者家庭等领域,很少涉及到商人妇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考察明清商人妇的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揭示商人妇的社会功能。

商人妇指商人的妻子,或者自己亲自经营商业活动的妇女。由于明清时期一般是男子外出经商,而妇女经商的现象非常少见,所以本文所指的商人妇主要指商人的妻子。明清时期,商人妇不只是担负着传统的相夫教子、养老抚幼、进行简单再生产等活动的任务,她们还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其社会功能越来越明显。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就是明清商人妇社会作用增强的重要体现之一。

一、商人妇参与公益活动的状况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力量迅速壮大起来,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地域商帮组织。江右商帮(即江西商人)在当时以经商人数之众、经营范围之广、渗透力之强而名声大噪,而吉安商人又是江右商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吉安外出经商之人可谓成千上万,因而当地产生了大量的商人妇。这些商人妇在养老抚幼、操劳家务的同时,也积极地开展了一些社会公益活动。

(一)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建设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镇的不断兴起,民间往来的频繁增多,交通滞后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在地理条件不好的落后山区及地形条件差的地区,要想发展经济,交通的改善成为第一要着。所以,明清时期,吉安民间各阶层都有兴办公共交通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地方的有力者,一些商人妇也积极参与公共交通的修建,这些公共交通主要有桥梁、道路、津渡等。商人妇对于这些交通建设,或独力进行,或和他人合力为之,为当时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以桥梁而言,如永宁县的罗陂桥,就是当地商人谢孔祚妻李氏于嘉庆二十四年独力重修的。[1]49合力修建者也有之,如庐陵县刘裕恒“因家贫商楚,渐饶裕”,“村有石桥将圮,行人病涉”,其妻王氏“出资倡修”[2]611,即是说该桥是由商人妇王氏出资倡导,联合其他力量而共同修成的。这些是商人妇出资修建桥梁的例子,类似事例在吉安地方史志中还有一些记载,此处不再赘举。商人妇对家乡交通设施的建设,既方便了行人,也有利于加强和外界的联系。明清吉安商人妇参与公共交通建设比较普遍,这与商人妇对交通的认识有关,也与商人妇的好善思想有关,更与商人妇的财力有关。

(二)积极参与公共学校建设

吉安自古以来就很重视教育,一直走在江西的前面,特别是唐宋以后,吉安的文化教育非常盛行,“文风盛于江右”,为“忠义文献之邦”,即使是广大的乡村也是“序塾相望,弦诵相闻”[3]215—216。对子女教育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在这种重视教育的氛围下,整个吉安的学校教育十分发达,乡村的书院、书屋、私塾等各种学校举目皆是。那么,这些学校的基础设施和办学经费从何而来?官府和宗族的资助固然必不可少,但官府的资助和宗族由耕地所得毕竟有限,而作为地方有力者之一的商人妇对地方公共学校的修建也贡献了一定的力量。如庐陵县周惠贤妻陈氏,其夫“惠贤家贫远商,……客囊渐裕,立塾,氏每赞其训”;罗大选因家贫远商,后家裕,其妻彭氏即“命子设里中义塾”[2]605,611。这些商人妇虽然不是亲自投身兴办学校事务,但是她们要么助夫,要么助子兴办学校,无疑也是很多学校赖以维持和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也反映了商人妇在公共学校兴办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三)积极参加社会救济活动

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最为频繁的时期,特别是进入明中叶以后,几乎是“无岁不告灾伤,一灾动连数省”[4]13。据统计,明代276年,灾害多达1011次;清代更多,总计达到1121次。[5]21,23吉安的自然灾害也是非常频繁,并且种类多样,而其中又以水、旱二灾更多。据笔者统计,明清吉安府较大规模的水灾共75次,其中明朝23次,清朝52次;较大规模的旱灾共22次,其中明朝7次,清朝15次。[6]1832—1837水、旱二灾加上蝗、风、雪、雹、冻、疫、地震等自然灾害,给吉安的社会经济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同时,明清时期的小农经济分散经营,规模小,经济力量薄弱,经不起任何打击。突然而至的自然灾祸,足以使其遭受灭顶之灾,贫困破产,无以为生,而官方又往往对此应接不暇。面对这些苦难的芸芸众生,经济上有一定能力的吉安商人妇常动其恻隐之心,给予同情和关怀。如庐陵县罗克信妻刘氏,其夫“克信商楚,……家渐顺,克信喜施膏丹丸散,氏每赞成之。邻有子年幼失怙恃,为之抚养完娶”;黄莹妻王氏,“夫商粤西,……氏力务俭勤,至善举则挥金不吝。道光丙申岁饥,捐钱数百缗,勷建本村义仓。戚党贫乏者,缓急咸依赖焉”[2]607—608。前面提到的刘裕恒妻王氏“尝岁饥,尽出储粟以赈族人”,“又助款育婴”;罗大选妻彭氏命子“设里中社仓”,如此等等。可见,大量商人妇积极投身于社会救济活动,在救灾济贫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积极参与修祠建庙活动

以今人眼光看,修建祠庙颇为无稽,而在当时人看来,亦是造福地方之义举。所以许多地方有力者为了回报社会,服务家乡,也纷纷建祠修庙,一些商人妇也参与其中,只不过建祠修庙一般是男人的事,因此,妇女不是直接参与其事,而是通过鼓励或帮助其丈夫或儿子来达到其目的,如上面提及的庐陵县周惠贤妻陈氏和罗大选妻彭氏就是分别鼓励和帮助其夫和子而修建祠宇的。她们这种间接作用无疑对家乡祠庙的修建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其实,商人妇的公益活动远不止这些,以上所述只是明清商人妇公益活动的某些方面。从这些方面足以看出明清商人妇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热爱程度,也基本反映了她们的公益活动状况。

二、商人妇参与公益活动的原因

(一)政府的倡导与奖励是商人妇投身公益的外部催化剂。明清时期,特别是明朝中叶以后,政府由于财力的匮乏等原因,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大为降低,但又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公益事业的荒废,所以就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并给以一定奖励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如清初康熙帝就曾亲自“赐额立碑,以旌好义”[7]312。康熙以后,历代皇帝也都贯彻这一政策以补官方公益之不逮。这种奖励对妇女也不例外,只要响应了政府号召,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一般都可以得到政府的旌奖,如庐陵罗大选妻彭氏就是因为大行义举而受到政府的封赠。[2]611所以,在政府的倡导和奖励之下,一些商人妇投身公益事业也就不足为奇。

(二)社会公益活动本身对商人妇及其家庭极其有利。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社会,商人是四民之末,其社会地位极低。明清时期,商人的这种受压制的屈辱地位依然没有改变。如朱元璋规定:“加意重本折末,令农民之家,许穿绸纱绢布,商贾之家,只许穿布,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绸纱。”[8]618即使是作为富商巨贾,本身地位也相对较低。这就使商人在传统社会中陷于一种财产和地位的两难境地。商人的这种境地自然也影响到商人妇的地位,因此,对商人妇而言,她们也极力想通过某种手段来提高自己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而在当时,投资社会公益事业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因为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不仅可以在地方上博得一个“好善尚义”的好名声,提高自己在地方上的威望,又可以获得政府的褒奖,使社会政治地位得到提高。所以,为着自己及其家庭利益着想,商人妇有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的需要。

(三)传统儒家思想的熏陶。作为传统儒家经典的四书五经,无不以“仁”、“德”为中心,强调财富为“仁”服务。如《大学》:“德者本也,财产末也……财散则民聚”[9]15。故人处世间,要“隐恶而扬善”,积极培养出一种“老其老、慈其幼、长其孤”的良好社会风尚。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安定而有序地发展。此外,孟子强调人人都应当有“恻隐之心”。这些向善思想深深地影响了深受儒学传统熏陶的封建士子,也深深影响了吉安的商人妇。因为明清时期吉安是一个人文发达之地,“家诵诗书”,即使是妇女儿童对传统儒家的“仁”“爱”思想也接受较多,并且,发达的人文环境造就了当地大量儒商的出现,其妻子耳濡目染,向善思想也就较其他妇女更坚定。她们许多人视从心向善为自己的责任,并且在现实生活中积极投入公益事业。

(四)宗教思想的影响。尽管儒家思想的影响巨大,但对于商人妇而言,更具影响力的还是来自宗教思想。这些宗教思想主要有佛、道思想和民间宗教意识等。明清时期,佛道思想比较盛行,宣扬大行义举可以普度众生、超度亡灵、感恩奉答。这些思想更易为心慈的妇女接受和吸收,从而推动她们从事一系列的善行。民间宗教意识,是民间传统思想中的阴德观念与因果报应观念相结合的产物。在明清商人妇看来,救济他人是为来世积累阴德,而现实之富贵,则是前世所修阴德的善果。若见人困苦不救,甚至反而邀价害人,则必遭天谴。这种意识,成为许多商人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原动力。可见,宗教思想对于商人妇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亦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商人妇经济状况的影响。社会公益活动的投入,往往需要大量资金,即使是小规模的施粥赠衣,也不是一般穷苦百姓所能承受的。对于公益活动,尤其是在灾荒之年,自己生活尚不能保,又哪里有财力赈济别人呢? 因此,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己本身的经济实力乃是重要的条件之一,而许多商人妇具备了这一条件。许多商人外出经商,“累赀巨万”、“所获颇丰”者大有人在,这些商人家庭的经济条件自然宽裕了,由于商人妇对家庭财产也有一定的支配权,所以她们具备了举行公益活动的经济条件。有关资料显示,商人妇兴办的公益事业所费较多,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柱,其公益活动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三、商人妇参与公益活动的作用

明清时期吉安的商人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仅推动了民间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首先,直接推动了民间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明清时期,特别是明清两朝后期,政府由于官吏的腐化、财力的不足,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小,因此,政府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方法鼓励民间投资公益事业。此种情况下,商人妇或出于提高其家庭的威信和地位,或出于一种慈善之心,纷纷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来。由于商人妇的加入,直接壮大了民间力量,不仅改变了以往基本由男性主导公益事业的局面,而且,也有利于引导其他阶层的富裕妇女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来,更是激发了男性对公益事业的热情:因为明清时期,社会上的男尊女卑思想依然严重,男性一般认为女子能干的事,男子肯定更能干,并且决不会落后于女子,甚至认为如若落后于女子是一种莫大的耻辱,所以,男子在看到大量商人妇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时,往往不甘居其下,会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以证明自己的能耐。这样,在商人妇投身公益活动的影响下,民间力量无疑得到了壮大。地方史志中记载的民间力量阶层广泛、成员众多——如富商、士绅、官僚、农民、妇女等——凡是地方有力者大都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而随着民间力量的壮大,民间公益事业也就必然得到发展。这种状况的出现虽然有各方面的原因,但商人妇对公益事业的影响不能不说是其中之一。

其次,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整个明清时期,全国的阶级矛盾非常尖锐,土地的高度集中、赋役的极端沉重、官僚地主的欺凌压迫,使大多百姓难以维生,被迫反抗,因此许多地方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经常发生。然而,和其他地区相比,吉安农民的反抗斗争却是显得数量较少、规模也较小,总体来讲社会相对安定。这其中原因固然不少,但是,吉安商人妇对本地公益事业的贡献不能不说是其原因之一。如前所述,商人妇参与公益事业的行为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部分百姓的最低生活和简单再生产,因而为阶级矛盾的缓和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维护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从而保障了基层社会所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的供给。尽管这种做法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剥削制度所造成的人民贫困问题,但从客观效果来看,毕竟在帮助贫苦百姓度过难关上起了一定作用,从而使社会生产不至于因饥荒而中断,大批的雇佣劳动者也不至于大量散失逃亡,既安定了社会生活,也使社会经济得以持续发展。

再次,对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既然商人妇投身公益事业能够缓和阶级矛盾,维持社会安定,它也必然对社会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第一,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如商人妇投资农田水利建设,不仅对农村救灾有利,而且对于农业的长久发展有利。因为商人妇修建或参与修建的陂、塘等水利工程,其灌溉农田的作用并不是一时的,而是较为长久的,对农业发展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再如商人妇投资交通设施,不仅方便了百姓的出行,而且有利于商路的贯通,加强和外地的经济文化交流,还有利于沟通生产者和市场的联系,这些对于本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第二,促进了文化的发展。商人妇对公共学校的投资,使大量义塾、义学纷纷建立,不仅仅造就了大批高层次人才,更使本来无法读书的贫家子弟有了受教育的机会,从而使吉安农村的文化水平和百姓的识字率普遍提高,即使是里闾童稚、妇女或津夫、水夫之类,也大都识字。可见,明清吉安地区不管在经济方面,还是文化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这与商人妇的社会公益活动有密切的关系。

总之,明清时期,商人妇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行为,虽然也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如鼓励修祠建庙),但总体上讲还是具有进步作用的。商人妇的活动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此外,商人妇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也顺利地进入传统上属于男性的活动领域,实现了妇女群体社会属性的扩展。从这一意义上讲,它也反映了商人妇要求改变传统社会地位的愿望。

[1] 杨辅宜,等.同治永宁县志(卷1)·地理志·水利·津梁[Z]. 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西府县志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

[2] 王補,等.民国庐陵县志(卷23)·耆献志·列传·贤媛[Z]. 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西府县志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

[3] 刘坤一,等.光绪江西通志(卷48)·风俗[Z].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4]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33)·户部二·催科[M]. 杭州:杭州古籍书店,1983.

[5]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

[6] 定祥,等.光绪吉安府志(卷53)·杂记·祥异[Z]. 中国方志丛书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

[7] 清世宗实录(卷191)[M].北京: 中华书局, 1985.

[8] 徐溥,李东阳,等.明会典[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

[9]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大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3.

猜你喜欢

吉安公益事业公益活动
公益活动证书
金吉安监理公司市场开拓取得重大突破
公益事业与趣味活动并举,小黄狗以公益驱动环保
手拉手,献爱心公益活动
“温暖寒冬”公益活动行(三)
“温暖寒冬”公益活动行(三)
爱让我们在一起——献给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者们
公益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研究
跳高比赛中的意外
为荣誉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