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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反腐发展历程与发展制约性因素探析

2013-04-11张新霞葛茂林周秀菊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舆情

张新霞,葛茂林,周秀菊

(石家庄学院 马列教学部,河北 石家庄 050035)

自从1994年中国被国际社会正式承认为有Internet的国家之后,互联网开始进入公众生活,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比2011年增长了3.7个百分点。[1]目前,中国网民规模排名世界第一。依托网络的迅疾性、自由性、隐匿性、聚焦性和放大性等特点,网络反腐成为近10年我国一种新型的群众监督形式,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一、网络反腐的概念

网络反腐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才出现的一种新型反腐模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网络反腐一般是指民间反腐主体(广大网民、反腐网站)和官方反腐主体(党和政府反腐机构、司法机构)依托网络技术,以网络曝光、电子政务和网络投诉监督为平台,共同对公职人员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约束,促使执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廉政法律规范,从而达到遏制腐败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目前,网络举报已成为我国民众首选的一种有效举报方式。中国青年报社的调查显示,我国公众认为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依次为:网络曝光(35.8%)、传统媒体曝光(31.3%)、向纪委举报(17.2%)、向检察院举报(11.4%)、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向公安部门举报(0.5%)。[2]无独有偶,《人民日报》与人民网2009年1月初通过对广大网友的调查显示,93.3%的网民会选择通过网络揭发社会不良现象。[3]近些年,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讲到网络反腐的重要性。许多地方政府也由被动转向主动迎接网络反腐带来的倒逼压力,纷纷出台反腐新政,尝试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建设。所有这些都表明,尽管网络反腐还存在诸多问题,但争论其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已经过时。网络反腐以其成功的反腐实践和强烈的社会影响力无可争议地凸显了自己的实际存在,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传统反腐机制的有力补充。近年来,曾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江苏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案、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案、浙江东阳“公款按摩局长”韦俊图案、陕西“微笑表哥”杨达才案、广州市“房叔”蔡彬案等,先后被网友发现腐败线索,并很快受到有关方面查处,彰显了网络反腐的威力。

二、我国网络反腐的发展历程

纵观中国网络反腐发展,其大概经历了网络反腐觉醒期、网络反腐活跃期、网络反腐高潮期的嬗变过程。

(一)网络反腐觉醒期(2003-2007年)

中国的网络反腐初发于2003年。2003年10月1日,中国第一家民间反腐败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①因为各种原因,该网站已不存在。由李新德创立。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设立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举报网站,官方网络举报平台也开始筹建。2005年12月28日,承担官方反腐重任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获得官方认可。

中国网络反腐发端的标志性事件是2004年6月10日中国舆论监督网通过网络发帖《济宁市副市长下跪丑态》,短短46天,原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就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而在此之前,当事人举报了一年多,却毫无结果,这次事件,彰显了“网声”的威力。

这一时期典型的反腐事例有:“下跪市长李信案”(2004年)、被“黑龙江宝马撞人案”的网络讨论跟帖意外挖出的“韩桂芝案”(2004年)、公务员举报未果建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揭发的 “贾在云案”(2007年)、网络民间举报网站长姜焕文揭发的“童外元案”(2007年)等。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发现网络反腐产生的动因除了互联网自身的优点,如便捷、迅速、公开、经济成本低等契合了网络时代互动潮流,还包括我国民众政治参与意识高度觉醒、民众传统的利益表达渠道经济成本较高且渠道不畅通等因素。

觉醒期网络反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网络反腐的主要模式是由私人或民间组织通过成立专门的反腐网站披露腐败线索和事实,进而引起官方重视并介入查处。如前文提到的“韩桂芝案”“贾在云案”“童外元案”等。

其次,网络反腐尚处于技术平台的搭建阶段及少数个案的尝试阶段,人们对网络反腐认识不多,社会影响力也不大。这期间每年网络反腐事件一般不超过3起。

第三,网络反腐出现伊始就伴随着大量争议。比如“公务员办网站揪贪官有多大用?”“网站举报是否对被举报者构成侵权”等。一些地方政府由于对网络反腐这一新鲜事物缺乏足够了解,对网络反腐的处理尚有争议,有些地方出现处置失当问题,如对一些民间反腐网站进行了直接封杀。

(二)网络反腐活跃期(2008-2009年)

在这个阶段,中国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随着一个个网络腐败事件被揭发、证实、处理而得到充分发挥,从“天价烟房管局长”到“摆奢华婚宴迎娶妙龄女博士的法院副院长”,都是由网民在网络发起、参与而最终引起强大舆论漩涡而被扳倒的,政府及官员也从最初的不习惯网络表达,到现在有意识地向网民征求意见,逐步形成多渠道、成规模、有系统的网民意见收集机制。

活跃期网络反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网络反腐成功案例猛增

与觉醒期网络反腐所促成的少得可怜的司法实践相比,2008-2009年中国网络反腐呈现井喷式爆发状态,成为引人瞩目的社会新现象。2008年因发生12起网络反腐事件 (数量是2007年的4倍)被国内学者称为“网络反腐年”,而2009年网络反腐事件数量则继续上升,为15起。“一夫二妻区委书记”“天价烟房管局长”“公费出国豪华游”“最牛团长夫人”“女检察长豪车门”“温州购房门”,等等,一个又一个成功案例,真正让网络反腐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二战场。

2.网络反腐由个人行为转为集体行动

2008年5月14日,时任株洲市纪委书记的杨平在网上实名注册,成为国内第一个实名上网的纪委书记。在之后的7个月,杨平通过网络发帖和跟帖,开始了其纪委官员一个人的网络反腐之路,他通过论坛里发布的帖子获取不少线索,查处了很多起违纪违规事件。

也正是在2008年,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率先在国内开始探索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8月13日,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了国内首个纪委网络反腐办法——《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根据此办法,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利用网络平台,听取网民对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此办法还对其工作责任、办理时限、格式文书以及操作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网络反腐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标志着杨平的网络反腐从个人行为开始转化为政府集体行动。

3.在中央层面,现实中承担反腐重任的中纪委及最高检也积极推进探索网络监督新模式的工作

2009年4月23日,最高检公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正式将网络举报增加为举报腐败行为的新途径。同年6月,最高检开通“12309”举报电话,同时最高检举报网站网址也正式更名为www.12309.gov.cn。[4]最高检对网络线索非常重视,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编辑每日 《涉检网络舆情》和每旬《政法网络舆情》。2009年6月至今,最高检网络举报较开通举报网站前增加约8倍。

4.网民日渐成为一支新生的社会监督力量和反腐的特种部队

在网络举报、舆论造势、调查跟进等各个环节,都能看到网民们活跃的身影,并感受到他们汇集而成的强大力量。[5]最重要的是在这个阶段,网络反腐得到了中央层面和官方的高度肯定和公开认可。比如2009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考察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强调反腐倡廉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2009年底网络反腐还被正式收入《中国党建辞典》。

可见,在历经觉醒期的民意沉淀后,网络反腐发展到活跃期,已逐渐由腐败问题评析演变为指向性极强的腐败现象透视及腐败行为监举,反腐成效显著,网络反腐也由民间反腐走向官方反腐,两个战场也初步开始了一些互动,网络反腐大有跟进之势。

(三)网络反腐高潮期(2010年至今)

进入2010年后,网络反腐风潮持续激荡,处置被“网”腐败官员迅速,各级各地政府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舆情应对及处理能力大大提高,获得了民众的高度认可,网络反腐制度化推进力度加大。

高潮期网络反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官方网络舆情应对及处理能力大大提高,速度之快超过民众想象。

2010年以来,网络反腐风潮持续激荡,至2012年底达到高潮期。仅2012年就有20起网络反腐事件发生,成为自2003年以来网络反腐事件发生最多的年份,其中有1名副部级、5名厅级官员因网络曝光被停职或免职。

近3年,被网络扳倒的典型官员有:广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陕西省安监局长杨达才、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河南省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汉文、兰州市市长袁占亭、四川省省委副书记李春城、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等,这些人有的是地方行政首长,有的是人大、公安系统高官,都因腐败问题被网民在网上打出 “原形”。 其中,在2012年11月20日疑似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的截图在微博上发布63个小时之后,身为正厅级干部的雷政富就被免职,并且被立案调查,官方反应之快,连网友都感到惊讶。尤其是十八大后高达12起案例的密集曝光及对部分腐败主角的迅速处理,使民众看到了我国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以及对网络反腐的再次认可。

其次,此起彼伏的网络反腐事件撼动了整个官场,一时间官员纷纷“谈网色变”,排山倒海般的网络监督使一些地方政府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也迫使政府不断提高对网络反腐的重视程度和规范力度。

201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 《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加强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网站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为公民利用网络行使监督权利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6]这表明网络反腐已成为公民实现参政权的重要形式,体现出今后我国反腐败的一种发展趋势。

压力之下,一些地方政府顺应形势,纷纷出台了一些反腐新政,加强了网络反腐制度化建设。例如,2010年底河南省临颍县纪委出台了 《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制度,提高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广东省东莞市2011年下半年审议通过的《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充分利用网络舆情搜索系统,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对网上与腐败有关的各种信息与报道进行筛选审查以及立案、侦查,并明确提出要通过媒体公布查处情况,以推动舆论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

一些纪检和司法机关也将网络作为搜集反腐线索的重要信息源头。不少地方建立完善了举报网站,有的地方还开通了工作QQ和手机短信,鼓励网上举报。如北京市检察机关规定,对网上实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公民,经查实结案后,最高可奖励10万元。

2012年7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更是将网络反腐进一步制度化,出台了《网络举报(控告、申诉)信息处置试行办法》,要求相关机构和人员每天对互联网进行巡检,主动从各大网站及其论坛中收集举报、控告、申诉信息;相关业务部门在接收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情况;不及时报送、处置重大线索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可见,网络反腐发展到目前这个阶段,公众通过网络监督官员与现实中的制度反腐形成了良好互动,网络反腐逐渐趋向理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网络反腐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尽管网络反腐在我国正处于蒸蒸日上、大有可为的发展趋势,其效力也已被政府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可,但就网络技术与其自身未来发展而言,仍处于初级阶段,从其长远和健康发展来看,还面临诸多制约性因素。

(一)网络反腐舆情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反腐效果偶然性太强,缺乏制度保障

网络舆论监督毕竟不同于党纪监督和行政、司法监督,不直接产生法律效力,而且只有通过持续放大、聚焦并形成澎湃的舆论巨浪,引起传统反腐机构重视后采取实际行动加以惩处,才会显出成效。但是在大数据时代,网络信息更新速度非常之快,大量的有效舆论瞬间就会淹没于网络大潮之中,加上我国还没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的舆情监管机制,致使一些权力部门错失网络举报线索,造成一些真假舆情通过网络以讹传讹,损害国家和政府的权威。

(二)网络反腐缺乏法制规范,容易产生网络暴力

目前,我国普遍缺乏涉及网络反腐的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立法和法律规范,这极大地制约了网络反腐的深入发展。一方面,由于网民素质、文化层次良莠不齐,而且大多数网民网络自律能力较差,很容易发生类似“人肉搜索”而侵犯他人隐私,甚至为了打击报复而出现诽谤他人的违法事件,其他如炒作式反腐、虚假爆料、利用爆料牟利等情况也开始出现。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反腐司法制度的缺失,也会造成有关部门对网络反腐事件的误解或处置失当。如2009年河南青年王帅在网上发表《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的帖子,批评家乡非法征地的一些做法,便惹上飞来横祸,遭致家乡警察远赴上海跨省追捕。

(三)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尚未实现高度对接和有效互动,这大大降低了网络反腐的效力和效率

从十八大结束后各地对网络举报的问题官员迅速查处的迹象来看,网络反腐和制度反腐只有实现良好的互动和对接,才能减少网络反腐的误伤概率,提高网络反腐成效。如2012年11月20日一家名为人民监督网的网站发表文章、图片及视频链接,称“重庆北碚区委书记包养情妇并与之淫乱”,该消息经微博认证用户纪许光转发后,迅速成为微博热点话题。21日,重庆市纪委就回应,称注意到此事,并且开始核实。22日,重庆市纪委确认不雅视频并非PS,将继续核查当事人的身份。23日上午11点,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称,确认不雅视频的主角为雷政富本人,宣布免去他的书记职务,并且立案调查。63小时,一个正厅级干部就被微博秒杀。这个网络反腐典型案例,体现了当前网络反腐的一般模式,即网民通过网站、网络社区、博客、微博客等技术手段,提供腐败线索引起网络舆论热点关注,接着传统媒体开始介入报道,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当地党委政府启动调查,最终惩处腐败官员。可见,网络反腐只有落实在制度上才能持续。然而,就许多网络反腐案例来讲,网络反腐并没有与制度反腐形成高度互动,这也致使许多真实有效的网络反腐信息被淹没。因此,推动网络反腐制度化,加快形成健全的网络反腐监督机制、惩处机制以及保障网民合法权益的安全机制,将是创新网络反腐的新趋势。

[1]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2-07-23)[2013-01-05].http://www.cnnic.net.cn/hlw fzyj/hlwxzbg/hlwtjbg/201207/t20120723_32497.htm.

[2]比遭报复更可怕的是举报石沉大海[EB/OL].(2009-03-18)[2013-01-05].http://news.qq.com/a/20090318/000422.htm.

[3]程少华,傅丁根.网络监督:蓬勃中呼唤规范[EB/OL].(2009-02-03)[2013-01-05].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3/8737320.html.

[4]最高检称发帖反腐不算网络举报 举报提倡实名[EB/OL].(2012-06-14) [2013-01-05].http://news.qq.com/a/20120614/000416.htm.

[5]唐若裴.中国网络反腐机制——政治沟通视角的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2011.

[6]国新办发表 《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EB/OL].(2010-12-29)[2013-01-05].http://www.chinanews.com/gn/2010/12-29/2755137.sht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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