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意境、境界:艺术审美的三个层次——李锦云《表演心理教程》读后
2013-04-11艾尚连段其云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艾尚连 段其云
(1.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2.精英集团品牌推广部,河北石家庄050035)
由河北传媒学院院长李锦云教授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表演心理教程》(以下简称《教程》)[1],是一部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有关表演艺术教育与教学方面的力作。它不仅涉及表演艺术及心理学的诸多内容,而且处处闪耀着学术创新的真知灼见。
一
《教程》有关艺术审美层次说的观点及其论述,是该书将传统的美学理论范畴与审美实践相结合,创新性解读审美心理过程与特点的一个范例。
《教程》以舞蹈审美为中心,明确提出舞蹈审美可分为三个层次:观众在欣赏舞蹈的过程中,总是从观看演员的技艺、技巧乃至形体相貌开始,“这可以说开始进人舞蹈审美的第一个层次”;然后“是感受到了舞蹈的意境,这可以说是进入了舞蹈审美的第二个层次”;“最后,观众也跟着浮想联翩,心驰神往,被引入一个美妙的境界,这是进入了舞蹈审美的第三个层次”。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这里说的第二、第三个层次还分别蕴含了“意境”、“境界”的美学范畴。第一个层次表面看似无蕴含,但实际上是通过讲演员的演艺技巧等隐含了舞蹈形象的塑造及其意象的营构问题。这样,舞蹈审美的三层次,实际对应了意象、意境和境界三个美学范畴,体现了舞蹈艺术审美层深推进和次递提升的认知过程。
二
观点的提出,当然要有学理的支持。对此,《教程》不落俗套,而是独出机杼地援引了佛教大德青原惟信的一段参禅悟道的话作为学理依据,从而将审美三层次说与佛教禅宗的美学思想打通,既见理据,又显情趣,凭空增添了《教程》的信美度和耐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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