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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问题研究*

2013-04-10陈灵锐

山东纺织经济 2013年12期
关键词:治校伤害事故法治化

陈灵锐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经管系 山东潍坊 261053)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2003年7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2013年1月16日又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校,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校对学生管理的要求就是依法管理,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实现高校大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在新时期下如何实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我们高职院校教育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各种纠纷不断出现,学生诉学校案例频现报端,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学生与学校纠纷也频发。高职院校学生难管,是一个普遍现象。高职大学生学习和自控力较差,高职学生不服从学校管理情况突出,目前许多高职院校普遍推行的所谓从严治院管理模式,普遍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管理,对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都有一套具体规定,并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加以严格监督。这种从严管理制度,同强调自觉性的自主管理完全对立起来,严重地损害了学生的自尊,引起了许多学生的强烈不满,造成了学生和教师、学生和学校的对立。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的问题。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长期处于非法治化的状态。

二、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教师法律意识淡漠、学校规章制度违法、学校管理学生的惯性思维,导致学生和学校纠纷不断。纠纷的实质是学生管理工作者法律意识的淡漠和学生日益崛起的主体权利义务之间的冲突,是关于学生权利的法律规定与学生管理制度中不当因素的冲突。

三、解决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理念的学习和宣传,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挑战。只有从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出发,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才能减少和避免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出现。

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的思考和建议。

(一)高职院校学生日常管理的法治化

高职院校学生实现日常管理法治化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思想,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改变传统的管理手段,强化学生的平等主体地位。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生管理工作,增强高职生的法治观念。同时要把法治的理念传达给所培养的学生,高职生要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法律上的基本权利,逐步提高维权意识,敢于维权,善于维权。而且也要明确自己应承担的义务,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履行作为学生的职责。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高职院校应严格依法制定校规校纪。校规校纪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学校在制定相应校规的时候也应详细地制定学生的权利救济制度。在高校内部建立规范的学生申诉制度。应注重程序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在校规校纪的内容上,应当设置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的程序条款,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学生日常管理要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学生管理要遵循既定的制度和规定,避免临时性、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

随着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顶岗实习已成为高职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对高职顶岗实习法律关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侵犯顶岗实习学生权益案件屡屡发生,学生实习过程中权益受到侵犯,维权无门,导致学生与学校纠纷的发生。加强顶岗实习的依法管理,才能预防和减少实习纠纷的发生。高职院校要给学生开设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应课程,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学校一定要重视顶岗实习协议的签订工作,学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三方应签订书面顶岗实习协议,在签订协议时,应把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规定明确清晰,尤其是劳动报酬和保险方面。针对目前顶岗实习学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状况,高职院校要主动化解学生实习意外风险,在协议中将学生意外伤害险予以明确,解除学生后顾之忧,确保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顺利推进。

(三)依法防范和处理高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大学生伤害事故就是指取得高校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受到意外的损失或灾祸。高职生伤害事故表现形式多样,打架斗殴、诈骗、盗窃、交通事故、抢劫、抢夺、强奸、自杀或自残、疾病引发的伤害事故、不可抗力引发的伤害事故等,高职学生伤害事故接连不断,严重困扰高职院校工作,影响教学秩序,阻滞学校的发展。依法处理和防范高职生意外伤害事故,首先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安全防范制度。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其次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特殊体质和异常心理状态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特别的关注,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可以采取与学生和家长签定安全责任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责任,减少学校的风险。再次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定要遵循法定程序。应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

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涉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更应努力实践和探索,推动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推进依法治校的真正实现。◆

[1]李文娜,闻曙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问题及实现路径探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9;(12).

[2]陈萍.高校学生顶岗实习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11;(6).

[3]刘士国,刘彭冰.当前我国校园安全立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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