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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尼采语言思想的颠覆性
——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语言思想的批判

2013-04-06房运梅董希文

关键词:笛卡尔尼采亚里士多德

房运梅,董希文

(鲁东大学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论尼采语言思想的颠覆性
——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语言思想的批判

房运梅,董希文

(鲁东大学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尼采用“语言即是修辞”的观点,颠覆传统形而上学的理性根基,推翻自柏拉图到笛卡尔以理性居首位,视语言为工具的传统。尼采重新阐发真理形成以修辞为手段,颠覆柏拉图真理高于语言艺术的观点。尼采认为逻辑概念的语词所指的真实与日常事实并不对等,从而批判亚里士多德的矛盾律思想。尼采通过颠倒主谓语法的因果关系,揭示笛卡尔语法奴役思维的弊端。尼采对西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对探讨尼采语言思想的形成有重要的意义。

尼采;语言思想;颠覆性;工具;修辞

在古希腊时期,以求真为基点的西方哲学视语言为传达真理的工具,古希腊人围绕“世界是什么”的哲学问题思考语言、思维与世界的关系。他们对三者关系的探讨大致可分为两种观点:一是语言受最高理性或神言的控制,为传达真理的工具;二是认为语言的形成是约定俗成的,与客观世界和人的思维无必然联系。显然,古希腊时期前者的声音压倒后者的声音,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语言背后受人类共同理性本质的制约,语言是理式的“摹本”,对知识探求而言,修辞术迷惑真理。这种以真为根基的语言哲学思想成为传统语言观的主脉,亚里士多德虽不像柏拉图排斥修辞术,承认修辞的合法性地位,认为“言语的美在于明晰而不至流于平庸”,[1](P156)力求言说方式与实在一致,并且认为一切修辞的运用是为了更好摹仿实体。可见,亚里士多德仍然是把语言当作达到认知的工具。到了近代,哲学的中心问题从“世界是什么”转为“如何认识世界”,由外在世界转向人自身内部。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表明即使有上帝的天赋观念,最后还是看“我思”是否显现,在强调以思维为原则的人的主体地位同时,也拔高了将语言作为再现“自我”思想工具的意识。尼采突破传统语法、逻辑、真理一体的工具语言观,复原修辞审美的艺术性。在《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古修辞学描述》、《权力意志》、《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年笔记选》等著作中,尼采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等哲人关于名称与实在、口语与书面语、修辞等语言问题作了不同论析及批判,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尼采语言思想的颠覆性。

一、尼采与柏拉图:修辞与真理

尼采的《偶像黄昏》重点批判柏拉图主义的历史,揭示其错误,并声明“对于柏拉图,我是根本怀疑的”。[2](P96)尼采在语言思想上也还延续着对柏拉图的怀疑与批判。

柏拉图贬低修辞的原因,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中指出,语言对事物的指称是无意义的,因为事物命名之前需要的知识在不断发生变化,既然没有确定的知识,也就无法确认名称对事物的指称有意义,因为变化的知识把握不了对象的全体。根据柏拉图的理解,“红玫瑰”的命名里,含有对“红玫瑰”事物颜色的认识,但是随着认识的发展,这种提取玫瑰花属性“红色”为名的命名方式,显然只是反映对象的某个方面,而不能把握对象的全部属性。

二是柏拉图认为事件一旦被文字写下,无论写成什么样,传到人的手中,免不了受到曲解和虐待,需要作者救援,文字无力为自己辩护。书写以固定的形式束缚灵魂,而灵魂是勾起回忆理念世界的重要之途,导致通向真理之路受阻。因此,柏拉图认为口语相比于书写更接近心灵。柏拉图在《斐德罗》篇中写道:“活生生的话语,它是更加本原的,而书面文字只不过是它的影像。”[3](P199)唯一具有价值的书写方式是将真善美刻在灵魂上。“没有一个有理智的人会如此大胆地把他用理性思考的这些东西置于语言之中,尤其是以一种不可更改的形式,亦即用所谓书写符号来表达。”[4](P98)

尼采认为运用语词概念揭示的是事物之间的关系,阐发修辞是真理得以形成的前提,他对柏拉图贬低修辞的两个缘由一一回应。

首先,在尼采看来,我们不是通过语词概念去把握现实对象的全部知识,而是通过语词来表明事物之间及事物与我们之间的关系,即“语词只标志一种联结的关系。”[5](P112-113)反驳了柏拉图的指称无意义的观点。根据尼采的看法,当我们使用“红玫瑰”对事物描述时,我们可以是在与其他事物(如海洋、天空)相比较的立场上说:“它是一朵红玫瑰”,也可以与事物本身比较的意义上说“它将会是一朵绽放的红玫瑰”。人们并不一定知道关于“红玫瑰”所有的知识,但是人们知道这些描述所指向的特定关系。

其次,尼采认为言说艺术优于书写艺术的原因,并不是柏拉图所言口语接近“理式”的摹本,而是言说能将自身感觉发挥到极致。尼采在《古修辞学描述》中谈到,古代罗马文学散文以演说方式呈现给听众,而现今散文则以书写文体由读者阅读感知。尼采认为,倾听方式的散文具有自然性,演说散文者基于自身主体冲动,将感觉自身言传,全然不以沟通或传道授业为目的,而是体察内心飘忽而至的欲愿,言说不过是与人共享其感觉的摹本。

最后,尼采表明不是修辞迷惑真理,恰是由于修辞的运用,使真理得以形成。尼采在《与道德无关的真理和谎言论》一文中指出,真理不过是概括人类关系,经诗意、修辞方式将其提升、移易,经久运用后,成为一个民族定型、典范、必须遵循之物。人们记住真理,却忘记发生重要作用的修辞。因此,在尼采看来,修辞的重要性在于“本体论”的不可能,根本不存在真理,真理只不过是谎言与谬误,“‘比真理’更具神性,那就是:艺术。”[6](P945)艺术高于真理,真理蒙蔽其虚无性,而艺术从不用伪装形式遮盖虚无主义的本质,艺术承认自身就是高尚的虚无主义,尼采对柏拉图批判道:“柏拉图曾是一位艺术家,他从根本上讲是偏爱假象胜于存在的:也就是说,他偏爱谎言和真理的虚构,偏爱非现实之物胜于现成之物——而他是多么坚信假象的价值,以至于他把‘存在’、‘原因’和‘善’、真理之类的属性——简言之,被人们赋予价值的其他一切东西一一都赋予假象了。”[6](P293)尼采认为柏拉图错将虚构的“理念”凌驾于真实存在之上,颠倒了因果。“理念”作为抽象名词引发我们的错觉,以为理念是事物具多样特性的原因,实质是事物特性刺激感官,引起人寻找一种理念与之相符的冲动。

二、尼采与亚里士多德:修辞效用与逻辑形式

尼采在巴塞尔大学讲课期间,讲授古典语文学,讲义中大量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阅读罗斯编的《亚里士多德的伪名言》,对亚氏的《修辞学》也并不陌生。在语言思想上,尼采与亚里士多德两者都认为语言形成于日常生活中的惯例,但两者对修辞的运用与效果有不同的要求,并且尼采对亚里士多德将语言概念视为最高的存在进行批判。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尼采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语言形成于日常生活中的惯例。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日常接受的语言必须符合大众,每一次的交流与理解都是在加强习惯的言语,必须在约定俗成的语言体系中,我们才能明白彼此的语言。“可理解的言语就是习惯的言语。”[7](P35)同样,在尼采看来,人们之所以在听到某个概念时,就像理解了存在物本身,这是因为人们用非逻辑的隐喻手段让自己确信,如“存在”(esce)一词原有“呼吸”的含义,人用本身的生活方式与万物联接或类比,“因而人总是按照自身存在的类比,即用人格化的方式,且总是通过一种非逻辑的转借手段,来想象其他事物的存在。”[5](P114)

第二,尼采与亚里士多德均肯定修辞的功用,但两者侧重强调的修辞要素不同,亚里士多德强调修辞要素的“明晰”及“纯正”,尼采主张在“明晰”、“纯正”要素的基础上,追求修辞的“优雅”美。针对演说而言,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谈到隐喻的修辞效用,“用一个表示某物的词借喻它物,这个词变成了隐喻词”,[1](P149)演讲中隐喻借用其他事物名称形容某个事物,并不提供新的东西,追求字词的本义,它的功用是联系有隐在关系的不同事物,用替代的方式,可使陌生事物变熟悉,从而使听众容易接受。显然,亚氏强调修辞运用是以能够使事物变得明晰为前提,力求言说方式与实在一致。而尼采在《古修辞学描述》中提出,纯正演说者身上兼具三要素:正确、明晰、优雅。正确与明晰是理解事物而言,优雅是道德的得体效果,美在演说者身上体现为三要素的集聚。美不仅体现在透析事物的明晰与正确,也在于将这些洞察遮掩在优雅的外表之下,拥有正确、明晰只能算是健康的艺术,却称不上美的艺术,只有在明晰、正确根基上体现出优雅才具审美。这里“修辞相对来说是种提高了的自然,与普通的自然性迥然相异;再创造和质的变化,与仿造和摹拟截然不同。”[8](P36-37)从这一点上,尼采与亚里士多德将修辞视为更好摹仿实体或达到真理的观点不同,尼采认为修辞是一种创造性运用,修辞本身还可以经由句子营造出审美风格的自然化。

第三,亚里士多德将语词构成的概念或逻辑命题看作高于真实的存在,而尼采指出虚设的逻辑命题并不能涵盖真实存在的一切,逻辑命题只在虚设的逻辑内生效,对活生生的事物无效。亚里士多德认为,命题的矛盾原则规定不应把事物具有的对立属性纳入,即命题不能表述为“A是A又不是A”,并且按照虚设出来的逻辑概念或逻辑命题来掌握及认知世界。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理解,仅凭命题言说便能切中事物的存在,或描述对象不能同时说事物既是硬的又是软的。实际上,我们的感觉告诉我们有两个对立的属性同在一个事物之中。

尼采指出:“其实并没有对立:只是从逻辑学的对立而来,我们才有了对立概念——而且是从逻辑学的对立出发错误地转嫁到事物中的。”[6](P440)正如尼采在《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中的举例,“存在”与“不存在”的逻辑概念,是按纯粹的逻辑标准,逻辑生效的前提只在普遍形式的知性及理性法则内,逻辑概念不能越出这个范畴,去检验这个逻辑命题或逻辑概念涉及到的内容是否为真,因为,事实上根本没有与这个命题严格对应的唯一现实。显然,逻辑如真理一样,按照虚构好的条件,寻找对应的事物,必定会遗漏事物的一些特性,认识到的事物也只是有限的本真。尼采批评亚里士多德过高估价语言概念,把语言虚设等同现实,描述对象可不提及自身,并认为语言是达到最高认识的概念,言说试图将个体事物普遍纳入,如掌管计算、个体化原则的日神,力求用言说把世界秩序纳入认知理性范畴。“我们能够构成概念,一个概念不仅标示某个事物的真实,而且把捉住了这种真实……事实上,逻辑(如同几何和算术)只适合于我们已经创造出来的虚构的真理。逻辑乃是一种尝试,它企图按照一个由我们所设定的存在模式去把握现实世界,更正确地讲,企图使现实世界能为我们所表述、计算……”[6](P447)尼采认为用人类自设的逻辑模式认知世界,只适用于同是虚构出来的真理,对活生生的事物无效。在尼采看来,言说不过是自我自主投射外物世界、并不受理性支配的自愿自为,通过言说传达的是见解。

三、尼采与笛卡尔:语言活动与主谓语法

对语言的研究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语言为真理服务,逐渐转变为笛卡尔的语言与人的内部思维之间的探讨。从语言哲学角度看,是从语言与实在的关系,变为探讨语言与思维、心灵的关系,前者是“语言反映的现实是什么”,后者是语言如何能反映现实,即语言的可靠性问题。笛卡尔认为自我思维、理智的权威高于一切,获得真理、知识的途径是客观世界以某一形式转入思维主体中,人的思维活动实是一种“再现活动”,由于人的这一活动才使得知识成为可能。而语言是人独有的思维表现形式,因此,语言也担负起再现客观事物或再现内在自我隐藏的思想的任务。

笛卡尔关于语言的思想,可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笛卡尔将文词与纯洁、明晰的观念结合,实际上仍是强调思想与言语逻辑上的一致。笛卡尔在一封《论巴尔扎克的书简》的信中提出,文词要显出高度的纯洁,这里“纯洁”与法国文学语言的“明晰”密切关联,“纯洁”即达到思想与文词一致,而“明晰”是逻辑特征之一,也是笛卡尔《论方法》中指出理性掌握真理,就必须让真理明晰呈现的要求。第二,先天的普遍语法原则,使得认知主体再现客体成为可能。在笛卡尔看来,我们听到某个概念或话语时,能够理解旁人的话,除了约定俗成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先天具有的语言结构的普遍原则,即普遍语法。

首先,尼采运用语言活动与思维的关系,解构了笛卡尔的语言与思想一致的观点。尼采指出语言建造的概念本身带有一种非逻辑的因素,一切真理不过是语言的虚构。尼采认为,语言的艺术起源是由于图像和声音,而语言活动与思维之间是挑选图像的过程。尼采论述道,在语言虚构某个概念时,“头脑中是一连串的图像,……理智迅速挑选相似的图像;被选中的图像又产生一系列图像;理智很快又挑选出其中的一幅来,等等。”[9](P12)可见,语言活动并不是抽象逻辑的运作,它本身是通过想象来作出判断。语言概念的虚构性在于“把本不相同的东西等同起来,因而乃是一种想象的运作。这是概念、形式等存在的基础。”[10](P119)如“叶子”的概念,就是抹去了不同叶子之间的差异,集合成了一个人们共同认为的摹本。而笛卡尔运用非逻辑的语言,去印证所谓的“真理”就显得不恰当,因为真理在尼采看来也是虚构的。

其次,尼采对笛卡尔的普遍语法原则持批判的态度,认为主谓语法使人的思维千篇一律。尼采在《权力意志》中多次对笛卡尔主谓结构的语法提出质疑与批判。尼采认为,笛卡尔的因果推论,从原因导出结果,但这些原因并不“证明”结果,只证明原因。因此,“我思故我在”导出的结果是有思想者,而思想者本身并不证明“思”。尼采认为,因果范畴是逻辑——形而上学的假设,主谓构成的语法并未触及“思想的实在性”[6](P632),寻找原因意味寻找意图,这是古老语法习惯使然,“因为我们惟以语言形式进行思维——因此相信‘理性’的‘永恒真理’(例如主词、谓词等等)。如果我们不愿意在语言的强制下进行思维,那我们就会停止思维,……理性思维乃是一种根据我们不能摆脱的模式进行的阐释。”[6](P224-225)然而,思者与思、作用与作用者、原因与结果等是浑然一体,“思想就是行动”。[6](P9)当看到闪电,我们说:“它发光”,语法强加的“它”并无实质内容,是内化符号。我们错在把“闪电”看作是作用的存在,并把“它”作为原因,否定作为生成的事件,误认为是意志促使事件的完成。这种对生成事件的解释实质是:“我们并没有把我们身上的变化看作这样一种东西本身,而是把它们看作一种与我们疏异的、我们只能加以‘感知’的‘自在’:我们并没有把它们设定为一种事件,而是把它们设定为一种存在、‘特性’——而是此外虚构了一个本质,它们附着于其上的一个本质,也就是说,我们把作用设定为作用者,把作用者设定为存在者。”[6](P122-123)在尼采看来,运用先后的语法——逻辑——因果关系认知万物,构成千篇一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对主谓结构的信仰,缺乏对外部世界与内在生命力多样性的表达,且语言遮蔽生成,误将“生成”用“存在”取而代之。

结语

从柏拉图到笛卡尔的语言观,以语言逻辑化、概念化、形式化的语法结构为发展方向,遮蔽语言的意象化、诗化形态。“语言依附于人的理性与意识,它受到逻各斯或神言的控制,担负了传达永在不变之真理的崇高使命。因此,语言总是同确定、明晰、直接、有序、逻辑等质性联系在一起”。[11]尼采受19世纪反逻辑语言观的影响,突破传统语法、逻辑、真理一体的语言观,主张从语言的诗性来阐释语言本质。尼采批判传统语言观依附“真理”,论争的是语言能否言及真理认知,而尼采生发修辞强化真理,真理不过是修辞润饰历程的凝结,复原修辞审美的艺术性,而文学艺术正是体现审美修辞艺术的典型。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陈中梅译.诗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德)尼采著,周国平译.偶像的黄昏[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6.

[3](古希腊)柏拉图著,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2[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4](古希腊)柏拉图著,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4[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5](德)尼采著,周国平译.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6](德)尼采著,孙周兴译.权力意志[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形而上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8](德)尼采著,屠友祥译.古修辞学描述[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9](德)尼采著,虞龙发译.尼采遗稿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10](德)尼采著,田立年译.哲学与真理:尼采1872-1876年笔记选[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

〔责任编辑 冯喜梅〕

On Nietzsche's Subversive Thought of Language——Criticism to the thoughts of Plato,Aristotle,and Descartes

FANG Yun-mei,Dong Xi-wen
(College of Liberal Arts,Ludong University,Yantai Shandong,264025)

Nietzsche subverts the foundation of traditional metaphysics and abolishes the tradition of treating language as a tool by the idea—— language is rhetoric.Nietzsche regards that truth is formed by rhetoric,which apposes to Plato's thought of truth higher over the art of language;his idea of the non-equivalence between the reference of terms in logics and the realities is the criticism to Aristotle's law of contradiction;his inversion of the causality between subject and predicate is the disclosure of faults of Descartes's thought towards grammar.Nietzsche's criticism to traditional attitudes towards language is necessary part of the formation of his language thought.

Nietzsche;language thought;subversiveness;tool;rhetoric

H0-06

A

1674-0882(2013)02-0066-04

2012-12-2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10YJA751015)

房运梅(1987-),女,广东梅州人,在读硕士生,研究方向:文艺美学。

董希文(1970-),男,山东东营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文学理论、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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