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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与农业开发
——以宋代湖北为中心

2013-03-22宋传银

关键词:湖北移民农业

宋传银

(江汉大学 人文学院,武汉 430056)

移民与农业开发是中国移民史与中国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地域辽阔,历史时段长,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需从不同的时间与空间入手,弄清各时空的状况,然后才能得出较为完整的总体结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一些移民史著作中有所涉及[1],但仍需进行各区域及各时段的个案研究,以利于总体结论的进一步完善与丰富。本文以两宋时期的湖北地区为个案,探讨这一特定的时空中移民及其对农业开发产生的影响,以期进一步深化移民与区域农业开发关系的研究。

一、宋代湖北移民状况

宋代今湖北地区包括京西南路的大部,淮南西路的蕲州和黄州,江南西路的兴国军,荆湖北路的江陵府、鄂州、德安府、复州、峡州、归州,以及夔州路的施州等。这一时期的湖北移民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大的阶段。

1.北宋时期

北宋时期移民湖北的事例见于史籍记载的较少,见于记载的一种类型是北宋初政府将降民和饥民安置到湖北境内。如开宝二年(969年)五月,宋朝进攻北汉,徙太原民万余家于西京(今洛阳)、襄、邓、唐、汝等州安置[2]225。天圣七年(1029 年)三月,辽国发生饥荒,饥民进入北宋境内,政府将饥民的一部分安置到襄州[2]2504。太宗时,曾徙云、应、寰、朔之民于京西诸州[2]4048。另一种类型是移狭乡(主要是江浙和四川等地)之民到荆襄等地垦荒。如苏辙曾建议由官府出面将长江下游和四川的百姓迁移到荆楚之地,“而吴、越、巴蜀之间,拳肩侧足,以争寻常尺寸之地。安土重迁,恋恋而不能去,此非官为之画策,因其凶荒饥馑之岁,乘其有愿徙之心,而遂徙之于不耕之公田,则终不能以自去”[3]1195。北宋中后期,有江西、福建等狭乡之民迁居湖北。刘挚《忠肃集》卷16记载,蕲水(今浠水)“民杂江、闽”。

2.靖康之乱

靖康之乱爆发之后,为躲避战乱,北方地区的官员百姓选择了相对安全的南方地区,引发了北人南迁的高潮。史载当时“中原士民,扶携南渡,不知其几千万人”[4]1422。靖康元年(1126 年)八月,金兵进犯山西、河北,直逼开封,“士庶携老提幼,适汝、颍、襄、邓逃避者,莫知其数”[5]。建炎二年(1128年)正月,河东制置使赵宗印率邓州军民“自房陵奔襄阳”[4]265。六月,金人攻陷邓州,宣义郎王择仁率万余人经商州南迁,进入襄阳[4]552。总之,正如《鸡肋编》卷上所言:“建炎之后,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

3.南宋时期

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签订和约,双方进入对峙时期,一直到金亡。其间双方之间仍时有战争,每一次战争又都引发一次北人南迁高潮。因此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几个小的阶段。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海陵王完颜亮南侵,宋金战事再起。北方地区官员百姓再次迁入南方。当时北人流入南方有个专门的称呼——“归正人”。史载“襄阳居民多系归正人”[6]7031,“民多系西北唐、邓等处归正之人”[6]7032。

隆兴二年(1164年)十二月,宋金双方再次签订和约,史称“隆兴和议”。和议之后,直到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韩侂胄北伐,宋金双方又有了四十多年的和平时期。战争之后,荆襄一带的人口再次减少,土地再度抛荒,便有江南移民进入湖北,从事恢复性的土地垦殖。如淳熙三年(1176年),有臣僚上言:“今湖北惟鼎、澧地接湖南,垦田稍多,自荆南、安、复、岳、鄂、汉、沔污莱弥望,户口稀少,且皆江南狭乡百姓,扶老携幼,远来请佃,以田亩宽而税赋轻也。”[7]4218

嘉定十年(1217年),金又大举攻宋,又有大规模的移民进入湖北。嘉定十二年(1219年),枣阳军“中原遗民来归者以万数”,《宋史》卷403《孟宗政传》载,孟宗政“发廪赡之,为给田、创屋与居,籍其勇壮号‘忠顺军’”。

端平元年(1234年),南宋和蒙古联合灭金。次年,蒙古挥师南下,进攻南宋,北方百姓迁入包括湖北在内的南方,襄阳首当其冲,宋将孟珙“招中原精锐之士万五千余”组成镇北军,后又以蔡(治今河南汝南)、息(治今河南息县西南)降人置忠卫军。据宋人魏了翁文集《鹤山集》卷19、30中的记载,当时襄阳“降附之人,居其太半”,“汉南自荆门、江陵以至汉阳,江南自岳阳、鄂渚以至武昌县,流移军民布满境内”。端平三年(1236年),孟珙兼知黄州,“边民来归者日以千数,为屋三万间居之,厚加赈贷”[7]12374。

长江上游的四川也有百姓因战乱进入湖北。据刘克庄《后村集》卷157《冯巽甫墓志铭》记载,“自蜀有狄难,而衣冠名族避地者布满于荆楚、江、浙,然南辕者尚少”。端平三年(1236年),蒙古军进攻四川,据袁桷《清容居士集》卷30《同知乐平州事许世茂墓志铭》记载,四川“衣冠大姓顺流下东南,至江陵”。嘉熙元年(1237年),蒙古军又进攻四川、襄阳,宋人高斯德《耻堂存稿》卷4《公安南阳二书院记》所记载的情形是“襄、蜀之人,十九血于虎口,其幸而免者,率聚于荆、鄂之间”。当时兼任江陵府知府的孟珙上奏:“襄、蜀荡析,士无所归,蜀士聚于公安,襄士聚于郢渚。”为了安顿这批士人,孟珙“作公安、南阳两书院,以没入田庐隶之,使有所教养”[7]12380。其中公安书院在今公安县,南阳书院在今武汉市武昌区。

从上述移民状况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移民的一些特点。从迁移时段来看,移民迁移集中于两宋之际和南宋时期。这与移民的类型有关(详下)。

从迁移方向来看,除了北方人口的南迁之外,还出现了沿长江流域的东西向迁移。宋代以前,湖北移民主流大多是北方人口的南迁,主要是受战争等因素的影响,但宋代出现了两种新的迁移方向,一是长江下游的移民西迁,一是长江上游的移民东迁。

从移民类型来看,除生存型移民外,还有大量的开发型(发展型)移民。生存型移民源于原居地的推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这一时期的北方移民均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类型的移民往往迁移时间较为集中,如这一时期迁入湖北的移民在靖康之乱后呈现出集中爆发之势,从而成为中国移民史上第三次北人南迁高潮的一部分。开发型移民源于迁居地的拉力,如迁居地良好的发展空间等,这一时期长江下游的移民均属于这一类型。这种类型的移民迁移时间往往不集中,很难划分出一个明显的阶段。

从移民的空间分布来看,移民在湖北的分布相当广泛,鄂北、江汉平原、鄂东一带都接受了数量不等的移民,只是鄂西较少。

从移民来源来看,除北方移民外,南方移民主要来自江西、浙江、福建和四川等地。

二、移民与湖北农业开发

1.移民与人口的恢复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传统社会,农业是个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部门,一个地区农业开发规模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地区人口数量的多少,这是地区农业开发的前提之一。但人口的自然增长是相对较缓慢的,而人口的迁移(人口的机械增长)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加一个地区的人口数量,提供一个地区农业开发所需要的劳动力资源。

宋代,劳动力的缺乏成为湖北农业开发的最大问题之一。与东南诸路相比,湖北仍属地广人稀之地,文献中留下了大量的记载。《宋史·地理志》称“荆湖北路,农作稍惰,多旷土,俗薄而质”。其西部的归、峡、施、房等州自不必言,因人口稀少,到宋代这一带仍盛行原始的刀耕火种的耕作方式。北部及东部的岗丘地带实行粗放的经营形式。据宋代王炎《双溪类稿》卷19《上林鄂州》中记载,襄州一带,“地广人稀,故耕之不力,种之不时。已种而不耘,已耘而不粪,稊稗苗稼杂然并生,故所艺者广而所收者薄”。这一带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间(1174—1189年)“极边土旷,民力未裕,开耕卤莽,计一岁一亩所收,以高下相乘除,不过六七斗”[6]4892。据宋代仲并《浮山集》卷4记载,蕲州一带“田莱之荆榛未尽辟,闾里之创残未尽苏。市井号为繁富者才一二郡,大概如江浙一中下县耳。县邑至为萧条者,仅有四五十家,大概如江浙一小小聚落耳”。乾道四年(1168年)鄂州知州李椿上言说:“州虽在江南,荒田甚多。”[7]4174江陵一带,宋代彭龟年《止堂集》卷6中记载的情形是“地广人稀,耕种灭裂,种而不莳,俗名漫撒”。

移民的迁入,在短期内改变了湖北地区的人口状况,提供了农业开发所需要的劳动力资源。从人口数量来看,根据《宋史·地理志》《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等史籍的记载,从宋初至元丰年间,湖北各府州的人口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总户数由太平兴国五年(980年)的298436户上升到元丰元年(1078年)的925540户及崇宁元年(1102年)的1053097户,北宋中期湖北推算人口已达500多万,其间的人口增长率约为10.4‰,属于较高的增长率,其中包括相当数量的移民。有研究者推算,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淮南东、淮南西、京西南、湖北四路的移民及其后裔为36.4万户,约合180余万人[1]414。这样的估计应不太高。陆游《入蜀记》记载,荆南一带“沿路居民大抵多四方人,土著才十一也”。《大明一统志》卷59引宋代《图册》称,鄂州(治今武昌)“自往昔军兴,士民颇鲜存者,而西北避地者萃焉,东南趋利者辐焉,五方杂寓,家自为俗”。《方舆胜览》卷29记载,荆门军“五方杂处,受廛多鸿雁之民”。

2.移民与土地垦殖

湖北位于我国中部,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湖北在历史时期受战争的影响要比长江下游及中游的江西、湖南大得多。在宋代,湖北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不错,但经过战争的破坏,百姓逃走后,留下大量的抛荒土地,如苏辙认为:“当今自楚之北,至于唐、邓、汝、颖、陈、蔡、许、洛之间,平田万里,农夫逃散,不生五谷,荆棘布野。”“夫陈、蔡、荆楚之地,地广而人少,土皆公田,而患无以耕之。”[3]1195淳熙五年(1188年),陈亮上书论天下形势,他认为:“(荆、襄之地)本朝二百年之间,降为荒落之邦,北连许、汝,民居稀少,土产卑薄。”[7]12937劳动力的缺乏,阻碍了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影响了湖北农业发展水平在全国的地位。

在上述土地垦殖中,生存型移民成了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这些人迁到南方后,政府一般将他们安置开垦空余的闲田,既使他们有安身立命之地,又可以使抛荒田地复垦。开宝二年(969年),北宋攻打北汉,将北汉降民迁移到襄邓等地,“给闲田,使自耕种”。天圣七年政府将饥民安置到襄州“处以闲田”。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北伐中原,抵朱仙镇,正准备渡过黄河时,被朝廷召回,北方百姓“从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汉上六郡闲田处之”[7]11391。

与湖北地区不同,宋代受战争影响甚少的两浙、江南东西路、福建路、成都府路却出现了人满为患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每当战争结束之后,这些狭乡的百姓在政府的引导下,纷纷迁入湖北地区,从事土地垦殖。苏辙在其诗作《襄阳乐》中描写了江浙一带的百姓在襄阳一带耕种的情形:“里人种麦满高原,长使越人耕大泽。泽中多水原上干,越人为种楚人食。”[3]10这种情形发生于北宋中后期。如前述南宋初期,湖北沦为战场,人口逃散较多,当时荆南、安州、复州、鄂州、沔州一带“污莱弥望,户口稀少”。在政府的引导下,“江南狭乡百姓,扶老携幼,远来请佃”,这一带的人口增长之后,农业很快得到较好的恢复。襄阳一带,在北宋治平年间(1064—1067年)以前,“地多山林,人少耕植,自熙宁(1068—1077年)中,四方之民幅凑,开垦环数千里,并为良田”。在马端临《文献通考》卷4中也有类似的记载,“唐、邓、襄、汝州,自治平以后,开垦岁增”,“《食货志》言天下荒田未垦者多,京、襄、唐、邓尤甚,至治平、熙宁,相继开垦”。开垦这些土地的大多是外来移民[6]4967。蕲州在南宋中后期“田莱之荆榛未尽辟,闾里之创伤未尽苏”,也是劳动力不足,据仲并《浮山集》卷4记载,当时“锄耰耘耨皆侨寄之农夫”。王炎在其《双溪类稿》卷19中称,南宋初年,“湖右之田,屡经兵火,荡为瓦砾之场,鞠为草莱荆棘之墟”,田地抛荒严重。政府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吸引包括外地移民在内的百姓前来垦殖,其中一条就是土地开垦后,只按一定比例征税,即以数十亩或数亩为一亩,鼓励百姓开垦土地,“本欲诱民使耕,故宁捐闲地以予之,而不欲较赋役之多寡”。在这种政策之下,“比年以来,朝廷宽恤,州县招诱,四方之流移者稍稍聚集,而疆畎渐修”。

在绍兴十一年至绍兴三十一年的将近二十年的战争间隙中,进行恢复性农业生产的移民进入荆襄。绍兴二十六年三月,“执政奏京西、淮南闲田,乞许人请佃……又四川地狭人稠,欲令制置司散榜诸路,募人往京西垦田。上皆可之”[8]。次年三月,户部又认为蜀地人多地少,京西、淮南一带还有相当多的膏腴之地,但无人耕种,户部建议“乞许人承佃,官贷牛、种,八年乃偿”。并且颁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并边免租十年,次边半之,满三年与其业。愿往者给据津发。”同年四月,安丰军通判王时升上奏:“淮南土皆膏腴,然地未尽辟,民不加多者,缘豪强虚占良田,而无遍耕之力;流民襁负而至,而无开耕之地。望凡荒闲田许人划佃。”户部同意了这种做法,并且要求京西路也照此办理[7]4173。六月,户部又上言,“荆湖北路见有荒闲田甚多,亦皆膏腴,佃耕者绝少”,“令四川制置司行下逐路转运司晓谕,如愿往湖北请佃开垦官田人户,亦仰即时给据津发前去”,并予放免租课五年的优惠[6]4886。

在宋代荆襄屯(营)田中,移民也成为不可忽视的劳动力。为了不致使农田荒废,同时解决军粮问题,宋代在荆襄地区实行屯(营)田。但其中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就是劳动人手缺乏。绍兴五年(1135年)闰二月,尚书左司员外郎耿自求上言:“荆湖……上腴之田弥亘数千里,无人以耕,则地有遗利;中原士民扶携南渡,不知其几千万人,则人有余力。今若使流寓失业之人,许佃荒闲不耕之田,则地无遗利,人无遗力,可以资中兴之力。”[4]1422绍兴八年,中书省官员李谊“愿于淮南、荆襄侨建西北州郡,分处归正之民,给以闲田,贷以牛具,使各遂其耕种之业”[4]1916。到了隆兴元年(1163 年),工部尚书张阐认为:“今日荆襄屯田之害,以其无耕田之民。”所以,一些官员建议让数量众多的“归正之民”前来耕种屯田,得到了朝廷的认可。这些“归正之民”正是北方移民。荆襄屯田始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一直持续到南宋末年,前后250余年。屯田地域遍布湖北西至施州,东至蕲州、黄州,北至襄州,南至公安军的广大地区,这对当时湖北农业开发的作用不容忽视。

土地垦殖对恢复农业生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在战乱之后,无论是生存型移民,还是开发型移民,在短期内提供了这种劳动力,从而促进了湖北农业开发。

3.小麦种植的进一步扩大与稻麦复种制的推广

水稻是湖北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小麦的种植要晚于水稻,六朝时期因为北人大量南迁,湖北小麦种植有所扩大。《荆楚岁时记》中有食麦粥和防止小麦病虫害的记载。小麦已成为荆州当地百姓和北方移民的主要食物之一。到宋代,北人南迁推动湖北地区小麦种植的进一步扩大。据庄季裕《鸡肋编》卷上记载:“江浙湖湘闽广西北流寓之人遍满。绍兴初,麦一斛至万二千钱,农获其利,倍于种稻。而佃户输租,只有秋课,而种麦之利,独归客户。至是兢种春稼,极目不减淮北。”湖北已成为当时小麦种植的密集区。

虽然六朝时期湖北已有小麦种植,但还未见稻麦复种的记载。到唐代时,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铁农具和牛耕的普及,排灌工具的改善,施肥技术和栽培技术的提高,湖北已经具备稻麦复种制的基本条件。到宋代,湖北地区小麦种植进一步普及,湖北地区早在唐代就已出现的稻麦复种制进一步推广,这是宋代湖北农业开发取得进步的标志之一。其中的原因固然在于六朝隋唐以来湖北地区农业耕作技术的内在进步,但大批移民迁移湖北,对这种先进耕作技术的推广起了外在的推动作用。

三、结 语

综观移民与宋代湖北农业开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移民通过短期内改变一个地区的人口状况而对农业开发起促进作用,主要有两种形式:每当发生战乱时,地处南方的湖北相对较为安定,以北方移民为主的生存型移民迁入湖北;在和平时期,因原居地人满为患,地尽垦辟,而湖北地区尚有开发的空间,以南方移民为主的开发型移民迁入湖北。就整个宋代而言,湖北农业开发的制约因素之一在于劳动力的缺乏。移民的迁入解决了这一困扰湖北农业开发的问题,为农业开发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力。这是移民影响迁入地经济发展的最直接结果,也是移民与农业开发之间的一条普遍规律。

就开发的方式而言,主要以土地垦殖为主,以扩大耕地面积为主要目的。土地垦殖有两种形式:土地的恢复性垦殖和新土地的垦辟,其中又以土地的恢复性垦殖为主,即经过战争破坏的抛荒地的复垦。相对而言,新土地的垦辟力度要小得多。在湖北农业开发史上,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异,其开发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层次,最先开发的是处于江汉平原周围的岗丘地带,再是江汉平原腹地,最后是鄂西山地。江汉平原腹地的开发要等到明清时期,南宋时期江汉平原的垸田才刚刚起步,并且还是当时一种特定情况下的产物,即万历《湖广总志·水利志》中所说的“至宋,为荆南留屯之计,多将湖渚开垦为田亩”。

正因为宋代湖北移民的农业开发以土地的恢复性垦殖为主,而使之有别于明清时期的移民对农业开发所起的作用。明清时期的移民集中于江汉平原腹地、鄂西山地,垦殖的方式以平面垦殖为主。随着江汉平原垸田和鄂西山地开发的深入,出现了向山要地、与水争田的现象,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从而影响到移民对农业开发的作用,产生了某种负面效应。

[1]葛剑雄,吴松弟,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4卷[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

[2]李 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2.

[3]余冠英,周振甫,启 功,等.唐宋八大家全集·苏辙集[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

[4]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M].北京:中华书局,1956.

[5]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203.

[6]徐 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7]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8]熊 克.中兴小纪[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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