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湖南事务看周必大与陈傅良的矛盾

2013-03-18许浩然

关键词:周氏湖南

许浩然

(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 210093)

周必大与陈傅良是南宋中期的两位著名的士大夫,彼此存有长期交谊。二人论事为官,皆重实务,周必大继承北宋儒学传统,反对空虚不实之风,陈傅良为永嘉事功学派代表之一,讲究经世致用之学。淳熙末年至绍熙初年,陈、周前后至湖南任官,却因为对湖南财政事务的不同意见,产生了矛盾,导致相互关系出现了长期的裂痕。关于这一事件,因为文献的晦沉,一直未被学界重视,本文试图考其本末,以期为研究周、陈二氏的生平与思想提供一份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一、南宋时期湖南财政的凋敝

在考述周、陈矛盾以前,我们先须了解当时湖南的财政状况。南宋时期,因为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的矛盾,湖南常有战事,朝廷扩军镇压[1]。战争及军备开支造成湖南财政的凋敝,淳熙八年至九年(1181 – 1182年)李椿知潭州事,朱熹《敷文阁直学士李公(椿)墓志铭》载[2]:

上以湖南兵役之余,公私困敝……复起公以显谟阁待制、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郴民输租,吏所加赋几再倍,力请裁之,三去其一,民以小宽。

李椿任职期间,湖南公私经济困窘,墓志言李椿使得“民以小宽”。此说尚存讳饰,其实财政并未得到实质改善。淳熙十年(1183年),时任知枢密院事的周必大去信知潭州事林栗①参见: 欧阳棨. 庐陵周益国文忠公集[M]. 道光二十八年瀛塘别墅刊本. 下文出自该书的文献都以“①”标出.:

旧闻湖南民力甚困,后来养兵日众,……又两漕置司所在,督责赋颇急,李寿翁(按:即李椿)不能支吾,遂力告归。

同年周必大又有信札寄潘畤①:

向时李寿翁申明出豁一路(按:指荆湖南路)收支,已得旨先理会穷陋数郡,朝廷亦易应副。而芮国瑞(按:即芮)摄夕郎,驳坏指挥,至今使人太息也。

湖南民生凋敝,军费剧增,湖南转运使司(按:转运使司俗称漕司、监司,监察地方官员,督办地方财赋)督赋甚急。李椿请求减免本路税额,本来朝廷已经允许先对最为穷困的数州县予以免税,但遭到权给事中芮煇的阻挠,未能实行。李椿难以应对,只能辞职。周必大表示惋惜。

二、陈傅良在湖南的减税政令及与湖湘学派的合作

李椿去任以后五年,陈傅良至湖南任官。孙锵鸣《陈文节公(陈傅良)年谱》考证陈傅良淳熙十四年(1187年)职桂阳军,淳熙十六年(1189年)秋冬之时赴任湖南转运判官,管理湖南财赋,直至绍熙元年(1190年)[3]427-431。此时陈氏事迹与日后周必大湖南事务有关系者有两件:

其一为陈傅良任湖南转运判官时实行减免粮税、酒税的政策。蔡幼学《宋故宝谟阁待制致仕赠通议大夫陈公(傅良)行状》载[4]691-692:

明年(按:即淳熙十六年),(陈傅良)就除转运判官……民输折苗钱重,为损其直。

潭州、槠州市酒课,岁尝至缗钱二十万,……公摄州事,按旧籍顿减之,民得少纾。

其二为陈傅良与湖湘学派建立了深厚的交谊。《宋元学案》卷七一《岳麓诸儒学案·南轩门人》载《胡大时传》云[5]2368:

(按:即陈傅良),先生亦受业焉……最后师象山……先生于象山最称相得云。

岳麓书院原为张栻讲学之地,陈氏至湖南,其学问颇为岳麓诸儒服膺,以至于张栻弟子之中颇多有人师事陈氏。陈傅良与湖湘学派在治理地方财政方面也有合作,陈氏《湖南提举荐士状》所举荐湖南官员事功卓著者宋仲文就为岳麓中人。状文关于宋仲文的内容云[6]:

窃见通直郎知潭州长沙县宋文仲,有通务之材……(臣)寻领使事(按:即湖南转运判官),……前者仓司籴补诸郡米仅十万斛,今者漕司蠲钱亦数万缗,皆文仲发之。

又刘宰《故兵部吴郎中(汉英)墓志》载[7]:

(吴汉英)用荐者关升主管湖南运司帐司。会故中书舍人陈公傅良将漕,时率诸生与同僚之好学者讲道岳麓,一日叩公所学……有旨裁湖南月桩之太重者,陈以咨公,公以为……不减无以宽民力,概减则无以赡军赋。厥今惟衡、永、道三州自来未经蠲赋,……盍以为先?陈公喜。

吴汉英在岳麓参与讲道,当属于岳麓学侣一类人物。值得注意的是宋文仲、吴汉英都曾帮助湖南转运使司减免税收,即所谓“蠲钱”、“蠲赋”,这表明湖湘学派对于陈傅良的支持。

三、周必大知潭州时期的言论及与陈傅良的矛盾

周必大淳熙十六年(1189年)罢左丞相以后,也有一段时期任职湖南。周纶《周益国文忠公(必大)年谱》载周氏绍熙二年(1191年)判潭州事,充荆湖南路安抚使(按:安抚司俗称帅司,负责地方军政),至绍熙四年(1193年)十月离任[8]。周必大到任湖南正在陈傅良离任以后不久,绍熙三年(1192年)周必大有《陈君举(傅良)舍人》信札涉及此期与陈傅良的交游①:

潘葑以舍人(按:即陈傅良,绍熙三年任起居舍人)下谕,虽微换易,自当那辍。

但今岁三章,始缘行之荐帅,日先已半诺,既而陈同甫(按:即陈亮)又来力荐,古不背死,今当奈何?元枢(按:即葛,时任知枢密院事)、子宜(按:即徐谊)诸公多荐籴场,势未容诺。而顷所禀数人外,去腊适争数日,不曾举张善化及邵教授、赵帐干,比皆以照牒(按:指求官的推荐信)来责偿,莫知所措。幸潘葑成资(按:指官员任职期满)在来夏,莫可待至腊月否?

《陈文节公年谱》载绍熙二年(1191年)陈傅良因奏事留任吏部员外郎,绍熙三年(1192年)任起居舍人[3]432-440。该信所涉事宜主要是陈傅良、陈亮、葛邲和徐谊向周必大推荐官员到湖南任职。除去葛邲,陈傅良和徐谊为永嘉学人,陈亮亦可算作永嘉学侣,此事可以看作是永嘉学派对湖南官员任职作出的干预。周氏的反映如何呢?由信可见,他颇有推却之意,二陈举荐一名叫做潘葑的官员担任某职,周氏告知该职之前已“半诺”他人,现在无可奈何,提出潘葑现职任期结束要等到明年夏季,为其谋职可以拖延时日。对于葛邲、徐谊荐人至籴场任职,他称“势未容诺”。可见周、陈虽存交谊,但周氏并未依从陈氏及永嘉学派的建议行事,此中尚有微意,留待后文阐发。下面我们来正式考述周、陈关于湖南财政事务的分歧矛盾。

《周必大行状》记载周必大在湖南任职时的政绩云:“郡有倍税牙契钱,岁约二十万缗,公亟罢之。”①陈傅良、周必大在湖南皆有减税之举,从表面看没有分歧,但其实不然,绍熙三年(1192年)十一月,周氏写信给时任吏部尚书的赵汝愚云①:

长沙财赋全藉违法放倍岁税,累任漕臣视而不问,往往却于其它名色,时为宽恤。

自某到官,首罢此项,而已放者不可复,比今尤欲民誉,时复降榜住催,遂成窘迫。

周必大认为历任转运使司官员征税很不合理,对违法加倍的税额不过问,却对合法税收予以减免。等到自己主事时,免除违法税收,却无法收回合法税额,因为现任转运使司官员欲博民誉,时时阻挠催税,以致造成财政窘迫。绍熙四年(1193年),周必大给时任湖广总领的张抑去信称①:

漕司减折粳钱二万缗,罢桥口酒利数千缗,遂以坐困。凡某百方苦节,而略不睹从容之效者,以所裁多而所支伙也。今方四月,已阙军粮,未免借兑,岂为久计?

此信虽未提名,但颇有针对陈傅良之处。将其与上引陈氏行状相参,周氏所言漕司减免折粳钱及酒利正对应于陈氏减免折苗钱及市酒课。周氏认为减税力度过大,给军政事务造成很大压力。

周必大以上言论是否为陈傅良所知呢?对此问题,陈氏文集未存任何信息,后世记载亦未涉及。周氏书信却留给我们考察的线索。绍熙四年(1193年)夏周必大给陈亮去信,中有一语云①:

比缘此中好事者收拾语言,妄相斗谍(按:“斗谍”即挑拨之意),寻闻释然矣。

与此信相关的陈亮书信现已不存,无以参照,且此语在信中与上下文意并不相属,要考释其意,我们还须引庆元二年(1196年)春周氏致陈自修的一封书信①:

君举交游三十年,心实敬爱不少忘。中间为长沙旧僚及一二唇吻之士妄相斗谍,左右所深知,固尝为解释矣。近中司论渠尚有今识其人之语,无乃复致疑乎?向止谓减上三等户折米钱二万缗,致官员月俸欠阙两月,激赏库捐桥口酒钱八千缗,帅司官供给无所从出,以是指同僚献利害者,君举何与焉?此外固无毫厘差失,而某亦无半言相诬,不料好事者酿成口实,惭惧无地。

陈自修绍熙三年(1192年)任荆湖南路安抚司干办公事,为周必大在潭州时的部下①。周氏给陈自修去信,谈及旧日与陈傅良的恩怨,所指正为湖南粮、酒税收之事。而所谓“长沙旧僚及一二唇吻之士妄相斗谍”、“固尝为解释”与给陈亮的信中“好事者收拾语言,妄相斗谍”、“寻闻释然”之语语意相同,丝丝入扣,可见当日周氏去信陈亮,信中此语所言定为与陈傅良的恩怨。童振福《陈亮年谱》考淳熙四年(1193年)夏陈亮状元及第[9],同时陈傅良在朝任中书舍人[3]442。绍熙四年(1193年)二陈聚于临安,陈傅良应已然获闻周氏对己的非议,颇为不快,对陈亮言之,陈亮去信问询周氏,周氏回信解释。至庆元年间,陈傅良仍未释憾,周氏又听闻其有“今识其人”的指摘。可见湖南税收的争议导致了周、陈之间长期的裂痕。

四、余波:周必大与丰谊的分歧

《宋元学案》卷五八《象山学案·象山学侣》载丰谊传云[5]1927:

丰谊,字叔贾,一字宜之,鄞县人,……外除湖南运判。……子有俊,从象山游。

绍熙三年(1192年)丰谊继陈傅良以后出任湖南转运判官[10],与周必大共事。丰谊家乡是浙江鄞县,与永嘉很近。叶适《上执政荐士书》举荐“陈傅良以下三十四人”,中有丰谊[11]555,可见丰谊很得永嘉学派肯定,他应与陈、叶等人渊源颇深。《宋元学案》列丰谊为象山学侣,前引《胡大时传》言岳麓学人后来师从象山,可知湖湘、象山二学派的密切关系。虽然现在缺乏资料详考丰谊在湖南时的具体交游,但我们由学派之间的联系可以推定,他与湖湘学派过从密切。

绍熙三年(1192年)周必大曾写给丰谊一封信札①:

某契勘湘潭……财赋居本州十之三……常赋亦多积压。今来郭承直到官,才力既短,……欲望使司选委清强官一员与之两易。

周氏该信提及“常赋亦多积压”之事,有期待丰谊配合恢复税收之意。但从前引诸多信件看来,丰谊没有贯彻周氏意愿,而是继续执行陈傅良的政策。

除去税收,周、丰二人更在修筑潭州城墙一事上产生过不小的分歧。绍熙三年(1192年)周必大上奏折《乞钱米修潭州外城札子》①:

臣伏见潭州……外城周围二十二里,……日就塌圮,……欲望圣慈特降度牒并官会共十万贯,就拨椿管米三千石,付漕臣丰谊提督其事,……旬岁间可以毕工。

潭州城墙残缺,周氏奏请朝廷供给钱粮予以修缮完好,计划旬岁间即可完工,具体事务交由丰谊负责。朝廷准奏,《宋会要辑稿·方域九》载:“绍熙三年十月七日,诏礼部给降度牒一百道付潭州,克修城使用,委漕臣丰谊提督……以帅臣周必大奏请故也。”[12]然而此事不久后却发生了变数,周氏庆元二年(1196年)给王蔺的去信中交代得最为清楚①:

惟城垒一事,往尝与丰叔贾议定,然后有请。指挥既下,而叔贾为彼间二三多口士人游说百端,中变其说,欲大起民居,广开壕堑,如边城之为。殊不知内郡与边防异,一则不可无垣墙,二则旧基尚存,……若非叔贾异论,则癸丑年(按:即绍熙四年)自可讫事。

周氏原计划依照原有墙基修缮城墙,但丰谊却扩大工程,按照边城的规模重建城池。这样经费增加,工期延长,引起周氏不满。周氏言此次改议是由丰谊周围“二三多口士人游说百端”引起,关于这些士人的更多信息,周氏绍熙三年(1192年)十一月写给赵汝愚的信中有所透露①:

筑城奏稿并破料数作已录呈。……不谓听迂阔者大言,闻欲画图奏申,其势难遏。意非不善,事则多碍。……望密与丞相商量,不欲形于公文,彼此俱善类,自为异同,到不好看……两司相与初无他,不必他疑。……此语切勿广,盖漕有手段,笼络士人甚厚,纤悉皆知耳。

上引《宋会要辑稿·方域九》载修城诏书下达于绍熙三年(1192年)十月,此信所写在其后一月,当时周、丰对修城事宜已有分歧。“欲画图奏申”是丰谊一派所为,意在为以后扩大工程规模准备图本。周必大对此不满,但并不将不满表面化,故而解释“彼此俱善类”、“两司相与初无他”(按:两司指周氏所掌的安抚司和丰谊所处的转运司)。他特地嘱咐赵汝愚不要将信中之语广而传之,原因是“漕有手段,笼络士人甚厚,纤悉皆知”。此话暗示丰谊与湖南士人关系密切,而这些士人当即所谓的“多口士人”。在前文中,我们已然指出了丰谊与陈傅良以及湖湘学派的渊源。所以在此我们有理由推断:周氏所谓与丰谊“甚厚”又大力游说改变修城初议的士人,很有可能也即湖湘学人。周氏和他们存有分歧,但忌惮声张不满,或是有鉴于陈傅良事件所造成的不快。

五、对周必大与陈傅良矛盾的分析

本文考述了周必大与陈傅良在湖南事务上产生的矛盾,下面我们从政务理念及时事变迁两个方面对他们的矛盾作出分析。

首先,我们从政务理念方面分析。南宋湖南地方财政困难,税额“不减无以宽民力,概减则无以赡军赋”,这是两难问题。周、陈对此态度不同,尽管其中有职守不同的因素存在,但更在于对地方事务着眼点有所差异:陈傅良作为极具民本意识的士大夫[13],看重民生疾苦,勇于减税。周必大作为长期任职中央的高官,更习惯考虑地方与朝廷的关系。在中央他同情地方的凋敝,但他亲自执掌地方事务之时,发现减免赋税威胁到安抚司、州郡机关的运行,就要指摘陈氏。这种差异在修城事件上得到延续:丰谊作为陈氏的追随者,重视地方防务,力主大修潭州城墙;周氏认为城墙补葺即可,是将潭州事务放在全局之下考虑,认为无需像边城一样经营。至于湖湘学派,作为湖南本地的士人团体,无疑易于与更为重视地方民生、安全的官员产生亲切合作,何况陈、丰与他们存有学谊。因此,周必大的孤立在所难免。

其次,我们从时事变迁方面分析。周必大是在被免除左丞相、政治失意以后任职湖南的。余英时先生《朱熹的历史世界》论述周必大、留正担任左、右丞相期间存在敌对关系[14]。留正于绍熙元年(1190年)攻击周氏,取代其成为左丞相。此事前后,留正与永嘉学派有过密切合作。我们就举徐谊、陈傅良为例,叶适《宝谟阁待制知隆兴府徐公(谊)墓志铭》云[15]:

(徐谊)过朝,疏兵民十二事,持不下。留丞相(按:即留正)请付外,上悉钩摘要语,多施行者。时方拜右丞相(按:留正拜右丞相时间为淳熙十六年),将引公自助,延纳甚密。

又楼钥《宋故宝谟阁待制赠通议大夫陈公(傅良)神道碑》云[16]:

至是以奏事再入修门(按:即绍熙二年陈傅良赴阙奏事之事),须鬓如雪。丞相留公正一见叹曰:“几年陈君举,尚可使外补邪?”奏留为吏部员外郎。

徐、陈二氏在周、留相位交替前后,与留正过从甚密,并受其拔擢。以常情度之,这自然会使周必大心存芥蒂,有所不满,他与永嘉学者的交谊也必然愈渐淡薄。蔡幼学《宋故宝谟阁待制致仕赠通议大夫陈公(傅良)行状》载[4]696:

(陈傅良)及在后省(按:即任中书舍人之时),丞相留公正、知枢密院事胡公晋臣数访人物。公为言某人有德,某人有材,宜兼收而器使之,毋有所偏废。二公以公言,多所引用。

绍熙四年(1193年)胡晋臣接替葛邲任知枢密院事[17],葛、胡任职枢密皆在留正担任左相期间。以此行状内容与此前《陈君举舍人》信札相参,行状所谓留、胡以陈傅良之言引用人才,信札所言葛邲同永嘉学人一起举荐官员,其实是一类事务,反映出以留正为中心的宰执阶层与永嘉学派的政治合作。然而周氏对此并不配合,我以为这正是他对永嘉学派不满心理和冷淡态度的间接表达,只是他在信札中用谦逊之语掩盖了这层微意。至于湖南财政,牵涉行政措施的分歧,难以轻易绕过,于是不满和淡薄就渐而引起针对性的指摘与直接的矛盾,便为可想而知之事了。

[1] 黄宽重. 湖南飞虎军[C] // 黄宽重. 南宋地方武力: 地方军与民间自卫武力的探讨.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 84-88.

[2] 朱熹. 敷文阁直学士李公墓志铭[C] // 朱熹.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 // 朱杰人. 朱子全书.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 2010: 4329-4330.

[3] 孙锵鸣. 陈文节公年谱[C] // 北京图书馆. 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 31册. 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1999.

[4] 蔡幼学. 宋故宝谟阁待制致仕赠通议大夫陈公行状[C] // 陈傅良. 陈傅良先生文集.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

[5] 黄宗羲. 宋元学案[M]. 全祖望, 补修. 北京: 中华书局, 1986.

[6] 陈傅良. 湖南提举荐士状[C] // 陈傅良. 陈傅良先生文集.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9: 279-280.

[7] 刘宰. 故兵部吴郎中墓志[C] // 刘宰. 漫塘集 // 泳瑢, 纪昀. 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第1170册. 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666-667.

[8] 周纶. 周益国文忠公年谱[C] // 北京图书馆. 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 25册. 北京: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 551-555.

[9] 童振福. 陈亮年谱[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36: 69-70.

[10] 李之亮. 宋代路分长官通考[M]. 成都: 巴蜀书社, 2003: 1028.

[11] 叶适. 上执政荐士书[C] // 叶适. 水心文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61: 555.

[12] 徐松. 宋会要辑稿[M]. 北京: 中华书局, 1957: 7468.

[13] 俞兆鹏. 论陈傅良的民本思想[J]. 南昌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 (2): 104-110.

[14] 余英时. 朱熹的历史世界: 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4: 531-537.

[15] 叶适. 宝谟阁待制知隆兴府徐公墓志铭[C] // 叶适. 水心文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61: 403.

[16] 楼钥. 宋故宝谟阁待制赠通议大夫陈公神道碑[C] // 陈傅良. 陈傅良先生文集. 杭州: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9:684.

[17] 李之亮. 宋代京朝官通考[M]. 成都: 巴蜀书社, 2003: 178.

猜你喜欢

周氏湖南
Indoor orchids take the spotlight
东至周氏家风文化“走出去”传播研究
中国共产党在湖南境内有几次重大转兵?
湖南最早的农工会组织在哪里成立?
鲁迅用印选
三线建设在湖南
湖南是我家
蔡元培母亲教子慎言
天 麻
虎毒不食子,净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