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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林语堂《唐人街》的怀旧意味

2013-03-18赖勤芳

关键词:唐人街林语堂老二

赖勤芳

(1.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 100048; 2.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江金华 321004)

《唐人街》①参见: 林语堂. 唐人街[C] // 林语堂. 林语堂名著全集: 第4卷.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4. 以下所引相关内容,均出于此,不再一一作注.(Chinatown Family)是林语堂唯一的一部反映海外华人生活的英文长篇小说。从写作艺术看,这部小说并不出众,既不能与黄玉雪的《华女阿五》、汤亭亭的《女勇士》等同类题材的英文小说相提并论,也不能与郁达夫的《沉沦》、老舍的《二马》等同类题材的中文小说竞相媲美。对此,国内学者也多有批评,如林语堂研究专家万平近先生就认为,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形象并不“血肉丰满”,“给人一种单薄之感”,在艺术表现上是主要“缺陷”[1]。但对林语堂个人而言,写作这部小说其实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他长篇小说写作题材上的一次开拓(此前的《京华烟云》、《苏东坡传》等作品基本以中国历史为题材),而且是作为他“对外讲中”(“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的重要部分之一。在跨语际写作中,林语堂正是通过小说等形式向西方人言说中国文化,《唐人街》即是一部宣扬中国文化的现代小说。本文无意对小说中所表达的西方民主政治及人性精神进行褒贬,只限于评述小说所透露出的那种浓郁的怀旧意味,以识得一种理解中国文化的“林语堂模式”。

一、理想家庭的力构

《唐人街》主要描写大都市纽约唐人街上一位华人父亲冯老二和他一家的求生生活。冯老二是第二代华人移民,在上世纪初淘金热潮中来到美国,又历经千辛万苦辗转来到纽约华人社区,从事一份极其辛苦、又脏又累的洗衣工作。他的大儿子义可(洛伊)、二儿子戴可也偷渡到美国。当冯老二节衣缩食积蓄了一笔钱之后,就准备将留在故乡广东新会的家庭另外成员,包括冯太太、小儿子汤姆、小女儿伊娃接到纽约。小说即以小儿子汤姆为叙事视角,全面展现冯老二一家在纽约团圆及之后的生活。从整体看,小说致力于构建一个充满温情、宽容、和谐的理想华人家庭形象,而它代表了中国文化的实质。

小说的情节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父亲健在即儿子汤姆与父亲冯老二共同相处为背景。正如心理学家所言,父亲既是家庭与外界创造性的联系人,也是家庭内部一种强有力的“哺育力量”[2]。父亲在一个家庭应当扮演重要角色和意义。在孩童的眼里,父亲俨然就是天父、地父的意象,是一种“卡里斯玛”(Charisma)的存在。但汤姆从小失去父爱,他渴望回到父亲身边。对于年幼的汤姆来说,父亲却是一个神秘而又十分期待的人。现在来到纽约见到父亲,这就意味着汤姆的愿望从理想变成了现实,一个分散多年的中国家庭也得以第一次在异乡相聚。小说的这一部分重点表现全家如何在父亲冯老二的带领下从事艰难的洗衣生活,即如何夜以继日地工作,如何遭受歧视,而又如何容忍,等等(除二儿子从事保险业务外)。在这部分,小说又以一种陌生化的方式展示现代纽约的繁华,从而显示与乡村中国生活之间的巨大差异:一方面,通过描写大量的现代都市意象,如高速的火车,林立的高楼,以及电灯、电梯、麦西超市等,极尽表现西方发达的现代物质生活;另一方面,通过描写蜗居在这个城市中的冯老二一家的生活环境来表现孤立于西方现代都市中的中国式的、乡村性的生活。汤姆虽然对局促的工作环境和简陋的居住条件十分失望,但是在内心仍然十分满意,因为这使经济上并不富裕的全家能过上一种温情的家庭生活。在这个家庭中,父子、夫妇、兄弟、婆媳之间能融洽相处,“我们所有的人就是一个家庭”。作品对这种虽有等差但蕴涵浓浓血亲的父子、夫妇、兄弟之间的关系,以及姻亲、朋友之间的关系的表现,宣扬了一种长幼有序、夫妇有别、父子有亲、朋友有信的传统中国家庭伦理观和家庭社会观。正如王一川所说:“家族形象是一个体现家族的复杂关系的不易清晰区分的整体,它直接呈现出社会基本构成单位——家族(或更基本的家庭)的权力关系状况,因而可以使我们窥见文化在基本社会关系层面的具体情形。”[3]因此,通过对家庭内部与外部各种关系的描写,可以清晰地呈现出中国家庭制度的基本构成与主要特征。

小说的第二部分以父亲不在为背景,主要描写父亲冯老二车祸死亡后的家庭生活。父亲发生了意外,但冯家并没有陷入悲剧的深渊,反而因祸得福。相比以前,冯家却在生活上出现了某些转机,如先是意外获赔,冯家得到五千美金的保险赔偿金,同时还有肇事司机家属提供的二千美金补助,这样小汤姆得以继续进入学校学习。经济条件的改善也终于使他们实现了在唐人街开餐馆的梦想。小说在这部分表现的主要事件还有:二儿子与华裔美籍艺女席茵•透伊(Sing Toy)之间的婚姻分离,中日战争爆发后全家上街参加募捐活动,汤姆与来自上海的中国姑娘艾丝•蔡(Tsai)恋爱等。小说后几章描写了艾丝•蔡征得远在祖国内地的母亲同意并与汤姆定婚,离家出走的二儿子回家,母亲六十岁寿辰时全家(包括朋友)团聚等诸多喜剧性事件,最终以全家祭父活动结束。此部分还广泛描写了冯家与唐人街上其它华人之间的交往,从两方面体现了具有家庭精神的中国文化的优质性。一是华人具有爱国的优秀品质。中日战争的爆发并没有使远离故土的华人分离失散,反而能使唐人街上的众多华人从各个家庭中走出来,“战争使得那些有相同的爱国心的人物,聚集在一起。”他们集会、募捐,把所得的款项寄回国内,支援国内人们的抗战。“这个战争事实上已经使得唐人街的中国妇女,产生了空前的改变。”二是建立在血缘根基上的中国家庭所具有的凝聚力、稳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父亲冯老二作为家长,他的离世即意味着家长权威的失落。然而冯氏家庭并没有出现兄弟相争的内讧以及家庭内部的分裂,家庭成员之间仍然维持着正常的结合,家庭关系反而得到空前巩固,而这又主要通过塑造母亲的形象得以体现。小说在末尾所写道:“这个宴席证明她(冯太太)成功地维持了一个家庭,这是人们在这个充满陷阱与失败的世界中的最大希望。”这说明了母亲在中国家庭中所起的作用。在父权存在的情况下,母亲只能处于一种“他者”地位,不能获得家庭主导权;而当父权失落的情况下,母亲就起着凝聚家庭内部力量的意义。除冯太太之外,小说还特别塑造了杨太太、艾丝•蔡之母等几位母亲形象,从而也歌颂了中国女性的温柔、善良、易处、达礼的优秀品质。

二、童年经验的还原

西方学者曾评价:“亚裔美国人文学生动地反映了一个常常被人误解而又越来越显得重要的少数民族的自我形象与意识。它们所记录的不仅是亚裔人在美国的种种经历和体验,而且还通过这些艺术家们的各种具体不同的声音与方式,有力地表达了各自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受。”[4]对不平等政治条件与社会地位,华人作家既有主动谋求个人与主流社会、文化相融的愿望,又有试图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要求达到华人身份的合理化的普遍现实。但与上世纪早期普通华人作家记叙自己亲身经历不一样,《唐人街》这部小说根本没有暴露华人在西方社会不公平的待遇的事实,也并未迸发对西方黑暗现实进行强烈批判情绪。实际上,小说的重点在于汤姆从“得父”到“失父”这一过程。从叙述逻辑看,在“得父”之前应当有一个艰难的“寻父”环节,但小说并未详述,只是以简单回忆的方式插入说明。小说中汤姆的父亲冯老二也被塑造成一个完全以隐忍的、低调的道家哲学态度来面对现实生活世界的华人形象。这些都显示了这部小说与同类题材小说不同的艺术处理方式以及有着不一样的真实性诉求。

在当时的海外华人中,林语堂是属于“开化华人”的那一种。早在 1919年,他就获得官费留学资格赴美国哈佛大学深造,接受了长达三年时间的西方高等教育。自 1936年离开祖国至写作这部小说之时也已在西方生活十年之久。同时,《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京华烟云》等作品在西方也大获成功,使得他在西方社会拥有很高的知名度。此时的林语堂不仅熟悉西方生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西方主流文化,并且对西方社会、文化有了一个相当的评估。然而这种情况也必然限制他对身陷底层华人生活的足够了解。可以认为,小说中的华人生活题材基本来源或是眼见耳闻,或是报刊杂志,并非完全是自己真实的海外生活经历。如果说《唐人街》这部自传体小说有何值得说明的真实性,那就是它的部分题材源自个人的童年经验及家庭的影响。一般地说,作家的性格、气质和心理结构,乃至人格的形成都必然受到传统文化品格的规范、制约,而作为文化传统集合体的家庭是作家所依存的物质环境、文化环境的保证。因此,家庭对于作家品格的确立、发展往往具有深远的意义,不仅影响作家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人格结构,而且使积淀于意识深处的传统道德心理、伦理意识必然在文学写作过程中发挥效用。林语堂曾自言:“在造成今日的我之各种感力中,要以我在童年和家庭所身受者为最大。我对于人生、文学与平民的观念皆在此时期得受深刻的感力。究而言之,一个人一生出发时所需要的,除了康健的身体和灵敏的感觉之外,只是一个快乐的孩童时期——充满家族的爱和美丽的自然环境便够了。”[5]“童年之早期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是山景,二是家父,那位使人无法忍受的理想家,三是严格的基督教家族。”[6]父亲、家庭等对作家一生影响之大由此可见一斑。我们可以明显发现,小说中的人物、父子关系、家庭生活等与作家本人的早年经历极为一致。如果说冯老二这个人物的原型就是他的父亲,那么汤姆就是林语堂自己;汤姆对科学发明的热爱,以及恋爱经历等都被烙上了作家个人的印痕,正如那个曾在自传中被反复描述的林语堂。

林语堂出身在闽南一个基督教家庭。他的童年是在一个和睦而宽松的氛围中长大的,这从心理本源上成就了他的道家气质,故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对中国文化的非常规理解。他曾经以一种反“生物主义”的方式来理解中国家庭文化的优越性:“采取这种简单而自然的生物性观点,包含两种冲突:第一,个人主义和家庭的冲突;第二,富有智力阶级的无生殖智力和天性阶级的较有热情的哲学的冲突。因为个人主义和崇拜智力往往能蒙蔽一个人,使他看不见家庭生活之美丽。两者比较起来,尤以后者为更可恶。一个相信个人主义者向着它的合理后果而进行,尚不失其为一个具有理解力的生物。但专一相信冷静头脑,而毫不知有热情心肠者,简直是个呆子。因为家庭的集体性,就其为一个社会单位而论,尚有可以替代的物事。但是配偶天性和父母天性之失灭,是无从弥补的。”[7]174林语堂注意到家庭在个人与集体、理智与情感两者之间的冲突、调适中所具有的功能,从而宣扬了以“家庭至上”为核心内涵的中国文化观。如在个人主义问题上,他就认为独身主义是“文明的畸形产物”,而中国式家庭恰恰是它的理想归宿,“和这种西方的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对照的就是家庭理想。在这种理想中,人并不是个人,而被认是家庭的一分子,是家庭生活巨流中的一个必须分子”[7]191。因此,中国家庭独有的集体性的、温情的、人性化的一面与智性成就的那种西方现代的、独立的、个体的思想形成了巨大反差,并成为互补后者的潜在者。因此,《唐人街》是通过作家自己的童年经验来理解中国文化的。换言之,对童年经验的还原更加强化了中国文化的家庭本性及其具有比西方文化更加优质的一面。

三、全球化的表征

自传取向使得《唐人街》这部小说具有了一种“时间”深度,这也是对中国文化的一种超越性认知。从本质上说,构型中国文化的就是一种家族(庭)制度,“家族制度又似社会制度,它是坚定而又一贯的。它肯定信仰一个宜兄宜弟,如手足的民族应构成一个健全的国家。”[8]所谓“家国同构”即表明中国家庭文化具有体制化、政治化的特性。因此,一旦这种拟政治的功能被弱化,就势必强化自身的文化表征意义,从而使家庭(族)观念更多体现为一种历史想象、情感皈依与文化认同。作为现代中国家族小说中的“非典”之作,《唐人街》的独特性还在于它的“空间”广度:特有的文化语境、特殊的情感蕴含和特定的价值考量,具有一种全球化表征。

首先,《唐人街》展示了多元的文化景观。小说描写了中国人、意大利人、美国人等各自民族的特征,比如中国人的勤劳、善良、肯干,意大利人与中国人“爱面子”的共性,美国人热衷追求感官刺激与自由的性格等。本色的基督教与中国故有的文化传统习俗描写也成为小说的一大特色。冯老二一家既过中国传统的中秋节、双十国庆节、孩子满月、寿诞等,又过西方传统的圣诞节,参加礼拜仪式。另外,冯老二一家也并非是单纯以华人为成员的中国家庭,它是中西结合的。冯老二的大儿媳属意大利籍,她信仰天主教。在她的感染之下,冯太太也开始接受基督教。她把去教堂的举动看成是参加西方社会的社交活动。冯老二的孙子小马可就是中西结合的产物了。作为最新一代华人,他出生之后也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小说中布满了中、西两种文化符号,而对两种文化的体验也正成为主人公汤姆不断成长的潜在动力。

其次,《唐人街》显露出皈依故土的强烈意向。作为一部描写华人生活的小说,无论是小说人物,还是创作主体,所指涉的都是身处异国他乡的华人,他们都具有怀乡、恋乡的情绪。“中国人令人最先提及的特性便是对土地的依恋”[9]。小说中描写主人公汤姆的一段话可作代表:“汤姆几乎忘了置身何处,他一再告诉自己他和家人一起在纽约,他也进入了美国学校就读,但是他还是老觉得自己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新会的农庄中。乡村中的羊肠小道,屋后的荔枝园,家乡的玩伴和他们所玩的游戏,还有学校教室中的窗户、钟塔中的钟。……这一切如此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他到美国后常常回忆着这些细节。事实上,当他在海上航行之时,他已经不由自主地写下了这些怀念,这几乎是和生、死一样重大的事情,如果他的父亲说移民局的办公室有十个窗子,他会立刻校正说有十二个;如果父亲说村子里的大街是南北向,他会反驳说那是东西方向的;或是任何其他细节被弄错了,他就会想到坐船横渡太平洋回到他的家乡去。”因此,《唐人街》具有一种“家园”意识:“思家”不仅代表一种“离家”的伤感,而且意味着“寻家”的渴望,以及“在家”的舒畅,“家”具有一种强烈的观念化色彩与意识形态性质。正是这种意识规约了作家的文化选择和身份认同。因此,小说不仅仅只是作家个体内在情绪的抒发,而且直接代表了全球化时代人们面对易变世界时所具有的那种“通感”。

再次,《唐人街》张扬了中国文化的现代性价值。“家”是中国人特有的一种情感纽带,既可表现为对家的一种眷念与思恋,又可视之为一种精神的家园与情感的归宿地。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一些现代中国作家为争取人格独立与精神自由,往往通过与他们笔下所钟爱的人物一同离家出走,而成为旧家庭的叛逆者。他们公开申明自己与旧家庭一刀两断,不再存有任何的人身依附关系。但从精神本源上看,他们实际上仍然难以彻底摆脱血缘关系、家庭观念上的牵制,因为家庭不仅仅只是体现为具体的生存场所、人伦关系,而且意味着一种价值上的终极关怀。尤其是一个人在漂泊远离故乡,身处异国他乡,甚或无家可归的情况下,即意味着精神上的无所归依。林语堂为表现中国人的精神稳固性、文化根源性,不断从正面突出和强化家庭形象。《唐人街》所叙写的移民家庭与《京华烟云》的本土家庭一样,都是对中国家庭以及家庭文化的本真面貌的呈示。在现代西方社会与文化语境中,作为中国文化最根本组成部分之一的家庭文化释放出了应有的价值。中国家庭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除人伦秩序、道德情感外,它所具有的理想价值内涵更是不可或缺的维面。

总之,《唐人街》这部小说极致表现了林语堂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情结。作为置身西方发达社会的现代华人,林语堂也不得不面临“如何认同被现代性消解了的、自我的多重身份,如何在现代社会里为自我重新定位”的“最大危机”[10]。“对外讲中”作为他的实践选择,既是他的现代性体验之旅,又是他的文化现代性之求。他在全球化语境中还原那些美好幻想,重建的不只是个人的生活信心,而且是中国文化的信心。正如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罗兰•罗伯逊所说:“作为文化政治(cultural politics)——以及文化的政治(politics of culture)的一种形式,存心怀旧成了全球化的一个主要特征。”[11]《唐人街》突出的中国文化蕴含,使之成为了“主题化的乡愁”,而林语堂对中国文化的“重写”也正处在这种怀旧的再生产链条之上。

[1] 万平近. 林语堂评传[M]. 重庆: 重庆出版社, 1996: 386.

[2] 科尔曼. 父亲: 神话与角色之间的转换[M]. 刘文成, 译. 北京: 东方出版社, 1998: 2.

[3] 王一川. 中国形象诗学: 1985-1995年文学新潮阐释[M]. 上海: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8: 316.[4] 埃默里•埃利奥特. 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M]. 朱通伯, 译. 成都: 四川辞书出版社, 1994: 676.

[5] 林语堂. 林语堂自传[C] // 林语堂. 林语堂名著全集: 第10卷.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4: 4.

[6] 林语堂. 八十自叙[C] // 林语堂. 林语堂名著全集: 第10卷.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4: 251.

[7] 林语堂. 生活的艺术[C] // 林语堂. 林语堂名著全集: 第21卷.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4.

[8] 林语堂. 吾国与吾民[C] // 林语堂. 林语堂名著全集: 第20卷.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4:172-173.

[9] 林语堂. 辉煌的北京[C] // 林语堂. 林语堂名著全集: 第25卷. 长春: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4: 233.

[10] 赵静蓉. 现代人的认同危机与怀旧情结[J]. 暨南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5): 31-36.

[11] 罗兰•罗伯逊. 全球化: 社会理论和全球化[M]. 梁光严, 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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